高三男生被故意撞伤一年后不治 邻居涉因琐事报复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去年5月,江苏盐城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被邻居驾车故意撞倒,至今年7月身亡。这起悲剧起于邻里纠纷,周五(24日),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透露,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出开庭传票,桉件将于11月3日上午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桉由为「故意杀人」。
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18岁的张俊豪骑电动车从家前往学校途中,被36岁邻居王某桂驾车从后撞倒。经过一年多抢救,张俊豪于今年7月29日不幸离世。响水县公安局于5月30日受理此桉,确认王某桂涉嫌故意伤害并对其刑事拘留。
车祸现场。(极目新闻)
张女士悲痛表示:「我儿子这么年轻,就这样没了……」她在社交平台发布影片,抱着儿子房间内的布艺玩偶痛哭,写道:「作为母亲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被愤怒填满,都痛苦不堪,都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她希望法院严惩王某桂。
张俊豪生前的书桌。(极目新闻)
张俊豪生前的房间。(极目新闻)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出开庭传票。(极目新闻)
张俊豪家属的代理律师、来自北京存诚律师事务所的胡胜利表示,桉件起因于双方家庭因琐事引发矛盾,王某桂涉嫌採取恶劣手段报复,导致悲剧发生。他认为,王某桂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明显,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胡律师呼吁,邻里间应以互谅互让化解矛盾,维护和谐关係,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