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楼 游客(72.143.x.x): 发生在美国,也就是在公共街道广场上抗议,香港人广场上抗议,我没有意见。我的学识经历见识阅历,对民主法治理解比下面#260傻叉高不止一个层次,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美国人肯定不会冲入占领国会阻止议员投票。如果侵入,警察甚至国民卫队也会驱赶白痴出来。道理很简单,国会是议员议事的地方,平时有一个老百姓闯进投票场,被警察赶出去,你会不会觉得活该?人多了同样是聚集侵入反变成"正当"了,这符合法律逻辑吗?还不是"法不责众"的暴民无赖观念在作怪?一个人做就违法被抓,一群人做不仅不违法,还振振有词。还有举牌写"孩子不是罪犯,学生不是罪犯"这类的,罪犯有按年龄划分的吗?未成年人都有做出残忍虐待他人致死的案例,成年学生是法外人士不许处罚?这叫懂法律遵守法律? 很
一九十一者: 美国罪犯跑香港,香港把他引渡回美国,加拿大罪犯跑香港,香港把他引渡回加拿大,澳大利亚罪犯跑香港,香港把他引渡回澳大利亚,新西兰罪犯跑香港,香港把他引渡回新西兰。 但是中国内地和台湾澳门的罪犯跑香港,香港不可以把他引渡回中国内地和台湾澳门!什么逻辑?香港的良心何在?以后大陆、台湾澳门于脆把犯人送到香港,让香港人供起来,好不好??!!
264楼 游客(108.18.x.x): 前提是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200万并不能代表民意,14亿人口才是真正的民意。这200万人愿意做狗,那就请便,立即滚出香港,看哪个洋爹能收养一些没有教养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