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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咱同学的姐姐的小姑子。
大约8年前,她有一个不富裕但美满的小家庭。她和老公在市场上卖鱼,孩子6岁就快上学了。
她男人喜欢赌。一天晚上收了摊吃了饭,男人踹了2000块钱说要出去买包烟。她知道这又是去赌,就坚决不让出门,要出门就不能拿钱。两口子就争执起来,男人急了,一把推她跌坐在地上。她也急了,随手抄起一把剪刀刺向男人,男人一头栽在床上,不动了。
她慌了,打电话叫救护车,结果打了5分钟也没拨对号码。于是颤抖着上街拦了一俩出租车,司机帮他将人扛下了楼,送进了医院,人抢救无效死亡。
她对外说:两口子打架,她推男人,男人倒在床上,恰巧床上放着一把剪刀,剪刀刺入了男人的身体。没有人怀疑她,因为他们是一对恩爱夫妻,虽然有小打小闹,但是没有杀人的动机。
但是她私下了却告诉了男人的嫂子—自己的妯娌事情的真像。
火化出殡,男人的后事料理完毕。她以为事情过去了,继续出摊卖鱼。
谁知嫂子早已告了密,婆家已经开了几次家庭会议讨论要不要报案。见她在男人死后不到一个月就出摊,还在市场上有说有笑的,婆家报案了。
派出所的警察早就认识她,也不相信她会杀夫,况且尸体已经火化,没有证据了。传讯她的时候,警察以为她肯定不承认杀夫,做个笔录,又没有证据,24小时后放人,这个案子就不能立案。
谁知她一进去,面对询问,一口就承认了剪刀是她捅上去的。据她自己说她当时想的是杀人坐牢天经地义,她愿意用这种方式赎罪。
故意伤害致死,毫无疑问。
开庭前我和法官沟通,希望能从轻判决,法官也有此意。这种案子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也不大,属于冲动犯罪,况且孩子那么小,轻点判的可能性很大。
开庭前又去看守所,嘱咐她庭上态度要好,尊重法官,如实回答问题等等。
开庭当天,旁听席上一边是娘家的人,一边是婆家的人。
开始还好,后来婆婆开始低声哭泣,咒骂儿媳。还没等着法警上前制止,这个带着手铐的儿媳猛然扭头对着婆婆开始回骂。全场愕然。
接下来法官按照程序对她进行教育:“如果每个女人都像你这样处理家庭矛盾,那谁还敢冒着生命危险娶媳妇呢?”她回到:“你是个男人,当然帮男人说话。”法官脸色大变。
庭后法官说:这个态度恐怕不能从轻判决了。
她自己的妈妈和哥哥们商量过后,认为法官怎么判家里人都没意见,对她太失望了。
最后的结果是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