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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诉佛州政府案引发地方涉国安合宪性讨论

京港台:2024-4-6 23:47| 来源:美国之音 | 我来说几句


中国学者诉佛州政府案引发地方涉国安合宪性讨论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University of Florida)一名中国教授和佛罗里达国际大学(Florida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的两名中国留学生上月在迈阿密的佛罗里达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了佛罗里达州教育官员,指称佛罗里达州教育部门的做法带有歧视性并且违反美国宪法。这一诉讼引发了涉及国家安全的州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争议。

  中国留学生和教授将佛罗里达教育部门告上法庭

  本案的原告方是佛罗里达大学食品和资源经济学系副教授关正飞、佛罗里达国际大学计算机和信息科学博士生尹志鹏和郭震(Zhen Guo的音译)。

  被告的官员包括:佛罗里达州教育厅厅长兼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理事会成员小曼尼·迪亚兹(Manny Diaz, Jr)、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系统总校监雷蒙德·罗德里格斯(Raymond Rodrigues);以及其他13名佛罗里达州大学系统理事会成员。

  去年5月,共和党控制的佛罗里达州议会通过了一项编号为SB846的法案,并由州长罗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签署成法,于2023年7月1日开始生效。SB846规定,禁止佛罗里达州公立大专院校接受设在“有关外国”(country of concern)的高校的赠款,或与设在“有关外国”的高校有合作关系或协议,除非得到州教育理事会批准并符合特定要求。这七个“有关外国”是:中国、俄罗斯、伊朗、朝鲜、古巴、委内瑞拉(马杜罗政权)、叙利亚。对于私立学校来说,如果该校参加了佛州的教育奖学金计划,也会受到SB846的一系列类似的限制。

  SB846法案的支持者指出,佛罗里达州的一些科学家没有披露与中国的关系,或使用公共资金支持在中国的工作,这证明州立大学需要提高警惕。

  该法是佛州立法机构旨在打击中共影响力通过的一揽子法案的其中一部。这三项法案分别是限制中国购买农业用地以及军事基地和关键基础设施附近的土地的SB264法案,保护数字数据免受中国间谍的侵害的SB258法案,以及根除中国对佛罗里达州教育系统的影响的SB846法案。

  三位原告在诉状中指出,这项法案对他们造成了严重影响。首先,佛罗里达国际大学的两名中国博士生因为该法案导致他们的研究助理职位被推迟,并且无法获得学费减免,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其次,佛罗里达大学的教授关正飞表示,该法案限制了他招聘和雇佣中国博士后候选人的能力,对他的研究工作造成了困扰。

  诉状强调,三名原告都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也不是中国政府工作人员。

  诉状说,SB846法案正在、并将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在佛罗里达大学寻求学术工作的中国人和亚裔产生深远的污名化影响,因为佛罗里达州法律现在推定他们对美国构成威胁,这与声名狼藉的1882年《排华法案》在140多年前所造成的影响如出一辙。

  原告在诉状书中称,佛罗里达州的SB846违反了美国宪法、联邦优先权原则和联邦成文法,因而是非法的。原告还寻求法官执行强制禁令,以阻止佛罗里达州针对他们执行SB846。

  佛州法律违反宪法了吗?

  三名原告的代理方之一、总部位于迈阿密的佛罗里达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Florida)在起诉当天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中说:“罗恩·德桑蒂斯州长称,为了保护佛罗里达州不受中国共产党及其活动的影响,该法律是必要的。这个理由本身就是被误导的,它不公平地将中国留学生与中国政府的行为等同起来,而且没有证据表明中国留学生在佛罗里达州学习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

  该联盟法律总监丹尼尔·蒂利(Daniel Tilley)指责SB846“不公平、不合理和违宪”。他说:“在美国,每个人都有权受到我们法律的平等保护,包括其他国家的公民。”

  美国华人联盟会长薛海培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把佛州的该法案称为“可耻的第一个”。他说:“美国历史上佛州是第一个以州的形式,因为政治原因来歧视外国留学生和教职人员,这在美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薛海培表示,佛罗里达州缺乏国家安全方面的先例,其提出的限制措施应由联邦政府负责,而不是由州政府执行。这些限制可能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佛州有什么国家安全的先例让他们提高了警惕?没有。”他说,“这样的法律,这个语言,在我们看来是违反美国宪法精神的,尤其是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要求各州为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包括非公民)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

  但位于纽约的移民律师高光俊认为本案胜诉的可能性很低,因为原告所称的SB846法案“违宪”和“超越联邦立法”都不成立。

  高律师告诉美国之音:“佛州并不是制定一个移民法,规定你哪些人持什么样的签证、证件或者工作许可,你就可以在佛州的大学工作。他只是规定这些国家来的这些人不可以在大学从事这样的工作,所以他没有牵涉到移民法的问题。他没有修改移民法,也没有做重新的规定。所以这一点我认为诉状是站不住脚的。”

  在谈到“歧视”和“违宪”的问题时,高光俊认为,美国宪法规定,针对种族、族群或者性别等因素才可构成歧视,而针对国籍,则并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

  “因为你被禁止的国家里面,各种种族都有,黑人、白人、黄人都有。宪法并没有国籍歧视,宪法就是种族、性别的歧视,没有针对国家的歧视说法。所以不存在‘违宪’。”他说。

  高光俊律师总结说:“这个条款我觉得唯一需要争论的,我觉得还是有关联邦权利和州权利之间的划分。这个从美国成立到现在一直都是争论的问题,到底哪些东西是属于联邦政府的权利,比如国家安全的问题,到底在哪里州政府可以做一些事情。其他有关移民法,有关歧视的指责,站不住脚。”

  关正飞教授在回复美国之音的采访请求时,称自己因为是诉讼方暂时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

  美国之音记者通过电邮联系了佛罗里达州教育厅和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系统理事会。佛州教育厅的回复称“本部门不是您提到的诉讼的当事人,对此不予置评”;截至本文发稿,记者尚未得到佛州教育理事会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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