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苏州城乡一体化经验 [原创 2013-11-16 11:52:20] 马玉荣
要点摘要: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为要点摘要: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苏州市委书记蒋 宏 坤:在苏州市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苏州被列为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苏州市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座谈会,感到很有意义。首先,我代表苏州市委、市政府,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以及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光临本次座谈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苏州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color][/size][/b]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苏州市有着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2007年我们就曾共同编写《苏州农村改革30年》。在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三周年之际,我们又合作开展了“城乡一体化的苏州实践与创新”课题研究,得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的关心和肯定。回良玉同志还亲自为《城乡一体化的苏州实践与创新》一书作序,希望苏州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不断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水平和质量。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同志、省长李学勇同志也十分关心此项调研工作,在韩俊副主任撰写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苏州经验”上均作了长篇批示,要求在全省迅速推广,推动江苏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在《城乡一体化的苏州实践与创新》出版之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邀请中央、省有关部门领导、专家,为苏州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充分体现了对苏州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近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改革试点重大机遇,科学谋划,系统安排,先行先试,重点突破,积极探索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现实路径,全面形成了城乡一体推进机制,着力构建了城乡一体政策制度框架,基本建成了城乡一体规划、富民强村、现代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五个方面的长效机制,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全面接轨并轨,城乡差距显著缩小,初步形成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共同繁荣的喜人局面,走出了具有苏州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子,城乡一体化已成为苏州最大的特色、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
当前,苏州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进入纵深推进、攻坚突破、整体提升的新阶段。刚才,各位领导、专家给我们提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以苏州列为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在土地使用、金融支持、产业转型、资源配置、经营机制、社会管理等方面持续加大创新力度,更加突出推进“三个集中”、落实“四个百万亩”、发展“三大合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努力在新型城镇建设、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持续增收、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生态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均等等方面实现新的更大突破,以城乡一体化的率先确保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率先。
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 苏州在破解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推进城乡一体化难题中,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概括来说,苏州在这方面破解了六大难题: 一是破解了“谁来种地”的难题,苏州农业成功地向集约化、合作化、规模化实现转型; 二是破解了农民如何持续增收、特别是如何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难题,苏州农民收入中,包括房屋出租、股金分红等在内,财产性收入占比达到37.6%;三是破解了农民如何走向新的合作难题,苏州城乡一体化最有看点、最值得关注的就是“三大合作”,苏州“三大合作”真正形成了气候,真正是农民唱主角,真正让农民受了益;四是破解了农民如何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这一难题中的难题,苏州在城市规划区和开发区之内,为农民股份合作组织预留非农建设用地,扶持农民股份合作组织参与城镇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五是破解了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在制度上怎么合一难题,苏州实现了城乡低保、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三大并轨”;六是破解了新型城镇化如何推进这道难题,苏州城镇体系框架布局合理,城镇的包容性、宜居性、连接性越来越好。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途径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组副组长赵阳: 城乡一体化,看起来是一个城乡关系问题,从更深刻意义上来讲,实际上是一个国家和农民的关系问题。我们的工业化积累从农业来,从早期的农民的事情农民自己办,到后来对农业提供政策支持,再到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在国家和农民的关系问题上,从理念上彻底改变。苏州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经验,就是这种理念改变的具体实现。苏州城乡一体化探索取得显著成绩,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从苏州实践看,通过探索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途径,最终实现了产业协调发展,实现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了“三大并轨”以及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等一系列成果。
“三大并轨”让苏州避免“半城市化”现象
国务院研究室农村司司长郭玮: 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实践,具有四个方面的指导意义:一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没有忽视农业发展,苏州通过“四个百万亩”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保持,并且呈现现代化特征;二是没有出现城市的发展对农村过度剥夺、农村凋敝的局面,苏州农村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跟城市相比差距很小;三是没有出现“半城市化”现象,所谓“半城市化”就是土地进了城、农民进了城,但并不能真正享受城镇化所带来的好处,并不能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和各个方面的社会福利,但苏州做到了,“三大并轨”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四是没有出现中心城市过度膨胀所带来的“城市病”,苏州从中心城市到县级市、再到中心镇及农村,是协调发展的。 上面四个问题,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普遍遇到的难题,但在苏州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苏州的经验值得很好地学习和总结。
公共服务的阳光能够普照到农村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副司长方言: 苏州城乡一体化、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经验,有三点启示:第一点启示是,城市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从苏州实践看,虽然有着悠久历史、丰厚基础,但也是一步一步走来的。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循序渐进,稳扎稳打,一步步推进;第二点启示是,农业决不能成为新型城镇化的短板,苏州始终重视农业发展,城乡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为城乡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三点启示是,发展城乡一体化,城市的容量值得高度关注,苏州有着开放的工业,很高的出口,因此在推动农民转移成市民、吸纳农民就业方面做得很好,没有造成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公共服务的阳光能够普照到农村,让农民安居乐业。
城乡一体化是持续释放增长潜力的重要途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 苏州城乡一体化走在全国前列,苏州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对于其他地区来说,有很大的借鉴价值,从中可以得到两个重要启示: 第一,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苏州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就是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像通过推进“三个集中”,城乡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大力发展“三大合作”,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实现“三大并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第二,城乡一体化还是持续释放经济增长潜力的一个重要途径,近年来,苏州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城乡一体化如何推动苏州经济长时间持续快速增长这一课题,值得深入探讨研究。
农村、小城镇发展为城市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何宇鹏: 从历史看,小城镇的发展和乡镇工业崛起,拉开了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大幕。小城镇的发展,构成了都市圈和城市群的坚强基础。城乡一体发展固然需要城市对农村的带动和反哺,另一方面,也需要农村地区、小城镇地区通过自身发展,为城市化提供强有力支撑。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特色就是协调发展。 从苏州实际看,从当年费孝通提出的“小城镇大问题”,到后来的“小城镇再问”,再到苏州当前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经验,苏州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看,可以构成一个发展中中国如何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一般经验归纳。
“相对于现在很多城市富了不美,美了不富的情况,苏州实现了又富又美”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说,同时他建议苏州在今后的发展中坚持“四生理念”,生产、生活、生态、生命力“四生并举”,生命力一定要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