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应与推理的中庸人生》一文中,探讨了对待生活所应该拥有的态度。但因为中英文表达的不一致,导致一些概念的模糊或混乱。
首先看看“感应”与“推理”。
Induction,有感应、归纳、引入、诱导的意思。基本意思是:某种因子从外界进入人类的大脑,或者某个物体内部,从而产生某种效应。感应,在英文中有: induction、response、reaction、interaction等。撇开induction的“归纳”意思不管,这几个单词的意思基本一致。但induction强调感应的那一瞬间,而response、reaction、interaction,则强调感应后的反应。所谓“感应”,首先是“感”,然后是“应”。
Deduction,有推理、推导、推论、演绎的意思。基本意识是:将大脑中形成的一些琐碎的思想集中,并按照一定的排列方式表达出来。推理,在英文中有:deduction、inference、illation、ratiocination、reasoning等。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deduction强调结论性的东西,但是客观的,其中可能会丢失大量不相关联的数据,是指由证明无误的前提得出特殊结论;illation强调结论性的东西,但是主观的,其中可能会丢失一些关键的数据,结论可能会是错误的;inference特指得出结论的推导过程,强调结论;ratiocination强调推理的这个过程,带有主观性;reasoning强调运用思考、理解、推想等的过程,是指利用正确的思维方法通过逻辑推理对事实得出客观的结论。所谓“推理”,首先是“推”(即方法),然后是“理”(即结论)。
再看看“归纳”与“演绎”。
归纳法是从特殊到一般,优点是能体现众多事物的根本规律,且能体现事物的共性。缺点是容易犯不完全归纳的毛病。归纳,在英文中有:induction、conclude、sum up等。“归纳”与“感应”没有直接关系;“归纳”与“推理”的关系是:其前提可以预测出高概率的结论,但是不确保结论为真。因此,在英文中induction既有“感应”的意思,又有“归纳”的意思,其主观性比较强,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
演绎法是从一般到特殊,优点是由定义根本规律等出发一步步递推,逻辑严密结论可靠,且能体现事物的特性。缺点是缩小了范围,使根本规律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展现。演绎,在英文中有:deduction、inference、deduce等。“演绎”与“感应”没有直接关系;“演绎”与“推理”的关系是:结论可从叫做前提的已知事实,必然的得出的推理。如果前提为真,则结论必然为真。演绎推理正确的条件是:若大小前提正确,则结论正确;若大前提或小前提错误,则结论错误。演绎推理又称从规律到现象的推理,是从普通回到特殊再回到个别。在英文中,deduction既有“演绎”的意思,又有“推理”的意思,其客观性比较强,结论在确定性上同前提是一致的。
归纳法和演绎法在应用上并不矛盾,有些问题可采用前者,有些则采用后者。而更多情况,将两者结合着应用,则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在《感应与推理的中庸人生》一文中,使用了induction和deduction这两个单词,本身只是一种对应,即提取了duction(转向)的基本词根。in-,表示进入,因此,induction表示感应(强调思维上的反应);de-,表示分离、舍去、去掉,因此,deduction表示推理(强调思维上的取舍)。
正如上文所说:虽然主观与客观是对立的,但“感应与推理”并不是对立的。我们探讨“归纳”与“演绎”,“主观”与“客观”,“感应与推理”的目的,无非是希望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或者获取认识事物的真理。事实上,正因为“感应”与“推理”具有“感性”与“理性”的成分,或者“主观”与“客观”的方式,才导致我们可能会从“归纳”与“演绎”中得出错误的结论。
再引入另外3个概念:直观,perceptual intuition。其定义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直接接触而获得的感性认识。直觉,intuition。其定义是:一种不经过分析、推理的认识过程而直接快速地进行判断的认识能力。感观,perception。其定义是:第一感觉,在脑海闪过的第一印象,基本上与“直观”或“直觉”是一个意思。3者都是通过感官(如眼、耳、鼻、舌、身等)接受外界的刺激。它们都是“感应”和“推理”的基础,也是“主观”和“客观”的基础。
最后探讨“真理”与“谬理”。
一直的存在可叫做真实(true,real),一时的存在可叫做事实(fact);事实或真实两极之间的关系就是事实或真实之内蕴含的理(reason),而事实或真实之内蕴含的理则是真理(truth)。认识是主观,认识的事实或真实是客观。
如果说认识是主观的或客观的,是表明认识符合或不符合事实或真实。就经过推理的确定而认识的真理而言,主观的认识就是客观的。这时,主观客观是相合的;“归纳”或“演绎”的结论也是正确的,即真理。如果说认识与“归纳”或“演绎”的结论有矛盾,是表明远离了直观和存在(being,existence),不能有客观的认识。这时,主观客观是相斥的;“归纳”或“演绎”的结论也是错误的,即谬理或谬论(fallacy)。
以直观为基础的认识基本上都是客观的真理;脱离直观的逻辑推理认识基本上都是不客观的谬理。因为直观直接触及而认知事实,而事实和真实是客观的,所以直观认知自然是客观的(当然也可能因为假象而产生误解)。另一方面,逻辑推理的认识若紧随着直观认知也不失为客观的,若偏离直观认知就只能是主观的,而不能是客观的,因此,错误的几率就会很大。
有意义的人生,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因为人类本身喜欢思考、喜欢追求真理。不过,有人也这样认为,人类的智慧是为了让物质生活通过某种积极的方式更好地体现出来,而真理则是人类臆想出来的一种精神寄托,或者一种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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