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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大陆的陈磊先生到日本已有10多年了,也许与钱有缘份,没有想到迄今他已经拾到了皮夹子竟然有了5次。因为他经常弯着腰,眼睛注视着地面,所以人也有点驼了。
三月的一个中午,他在地上又检到一个放零钱的皮夹子,他送到了警察亭,日本叫「交番」(KOBANG),值班的民警按照惯例,询问他是否想拥有这笔财产,他毫不犹疑地回答到是的。
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可能很纳闷,拾到钱如果周围没有人看到,放到口袋里就行了,哪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事呢? 你既然已经交给了警察,说明你不想拥有它,为何要申明要拥有它呢?
原来,按照日本的法律,拾到了钱不上交是犯法的,属于盗窃。但是如果你上交的话,那么你就拥有一半的该财产。如果3个月以后,没有失主来认领的话,那么你就完全拥有了这笔财产。在以后的两个月里,如果你不到警察署那里去领取的话,就上交国库。陈磊再过两周就可以拥有这些钱了,虽然不多,但是买零食给孩子用,还是绰绰有余的,孩子们已经知道了这笔钱,已经在考虑买什么好吃的了。
对于陈磊来说,通过拾到钱包,交还失主,同时看看失主的反应是他很想体验的。迄今,即使他千里迢迢亲手还给失主,失主也没有感谢他一声,因为在日本拾到东西不非法占有,作为一个良民来说是起码应该做到的。他有时乘电车时吃的糕点会遗忘在电车的行李架上,到了终点站的失物招领处会找到的,可见别人对他也是一样的。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是比较理想的。
所以当警察问他是否想拥有它的时侯,他肯定是的,否则被警察糊里糊涂弄丢了,或着被私自挪用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看到父亲经常这样,孩子们也养成了这个习惯。去年,还在小学学习的儿子在公园里玩耍时也捡到了钱包,有4-5万日币呢,他与同学还有同学的母亲一起交给了警察,学校的同学与老师都知道了这件事,这可是用钱「买」来的名誉。对于父母来说,培养一个自觉遵守法律,诚实,要靠合法的手段赚钱的孩子,还有比什么更重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