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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看看这个收据就觉得它十分可疑,用公元年、简体字。当时媒体也已报道了这些疑点,但还是漏了一个简体字“经/經” 。我们都知道当今中国社会假货成堆,连人民币都可以造的以假乱真,做个收据(借条)来还不是小菜一碟!从它的这些疑点,我们完全应该多思考一下而不要急于下结论。本人觉得它是假的,但又不能肯定。最好的办法是对此收据鉴定其纸张和笔迹的年代!目前还没有找到对它的结论,但有一类似的事件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据 2010年12月30日江门日报载:
鸿文三姐借了60斤大米给抗日游击队。根据江门市代市长刘海的批示,蓬江区民政局决定表扬鸿文三姐当年支持抗日游击队的行动——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
照片1上文字内容为:“借条,今借到大井头村鸿文三姐白米六十斤,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按每年一倍偿还,如此类推。立据人:新鹤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中队李兆培,民国卅三年十月十三日 ”(即1944年)
这看起来是一件好事,但后来的发展则令人出乎意料——据知情人反映,鸿文三姐本名刘翠云,早已逝世多年。梁诗伟(其养子)称于2009年在棠下镇三堡村的老屋发现该借条, 2010年向江门市代市长刘海作来信反映,后刘作批示要妥善处理,由蓬江区民政局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
梁得到2万元不久,又提交第二张借条:鸿文三姐时隔两个月又借出价值数倍于60斤大米等财物的借条,内容更为惊天离谱。
照片2上文字内容为:“借条,今借到大井头村鸿文三姐白米共三十八担七十斤。大洋五千元,金条八枝。每枝一两。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偿还。付息二分。建议 将鸿文三姐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后代须保护及照顾。此据在偿还之日终结。新鹤人民抗日游击三中队李兆培民国卅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即1944年)
据一位老游击战士讲,当时在那里活动的游击队仅二十人,每人身上只有一个小小的军粮袋,顶多装8斤左右,这两吨多粮食往哪放?另外借条落款人竟写出“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偿还。付息二分。建议将鸿文三姐以革命家庭看待及照顾。”对此,一位老游击队员说,借如此多的物资,写出这样的许愿,出自一个连级干部之笔,不符合情理。抗日战争的1944~1945年间,我党领导的游击队仅在广九铁路西边有路西民主政府,直至解放战争后期1949年才成立惠阳县人民政府。当时新会那里是敌(日本人)、伪(汪政权)、顽(国民党)共管。我党游击队在沦陷区打击日本鬼子,何时能夺取政权还是未知数,何来县政府的概念?
这幕闹剧的后半场是,政府尴尬不已,曾经在当地战斗过的老同志出来严正揭露指责这些虚假行为,那位梁姓养子未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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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知识分子,我们应该遇事多思考一下,不要急于下结论。如果自己不能分辨真伪,也可以等一等,看看别人的见解。这样就不至于鲁莽、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