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纽约检察官告知华人媒体,桑兰控刘薛性侵案不予立案,据说是过了起诉时限。对比他们刚开始的重视-主动联系海明,专案组听取桑兰报案。。。这是一个几乎180度大转弯。原因何在?自然值得海外华人们汲取经验教训以便在将来自己维权时候有帮助。
首先,检察官说的实际上只是一个借口。虽然事情发生12年了,可是薛在那之后没有居住在美国。按照刑事法,一个人在犯法行为后离
开发生地的所有时间都不算在时限以内,这样算来薛的时限应该并没有过期。还有更多的原因本来完全可以是检察官立案的法律依据。。。那么从开始他们的积极主
动介入到现在,之间发生了什么?期间最重要事件就是中国媒体的态度转变了,从积极报道到基本封杀桑兰案。这就是造成一切变化的原因。
正如我过去分析的,中国13亿人旁观,支持的重要性。正是因为这样13亿关注者的压力,才使翟田田得到解救。如果没有这同样的压力,桑兰根本连现在取得的对保险公司的胜利都不会得到,他们肯定会直接把整个桑兰案子都扔出法院。本来在这样的压力下桑兰案会有一个极为光明的钱途的,但是,桑兰海明在一开始就犯了一个我当时就警告的“重大失误” - 把刘夫妇列为被告,造成汉奸莫虎的介入和利用。在莫虎惩罚动议有可能被主流利用与己于桑兰不利的
情况下桑兰方仓促签下了和解协议,于是桑兰案变成了纯粹华人内斗。即使这样本来主流们还想借性侵案向13亿中国人显示一下美国司法正义来弥补在保险公司问
题上的不公的,突然发现中国舆论的转弯。。。不用说,一般中国人看到找美国人要钱还会支持,得到看到都是内斗了,就开始反感了,包括中国政府。而由中国政
府控制的媒体就充分显示了这点。狡猾的美国人一看,搞性侵案跟本来要达到的目的南辕北辙了,还要继续干下去真是吃饱了撑的。马上急转弯,随便找了个借口就下台了。
这就是桑兰案从一开始就铸下的失误必然导致的结局。如果桑兰海明能够哪怕在最后一分钟听我的劝告,没有仓促跟保险公司和解,而是
果断对刘夫妇撤诉,到香港去重新起诉来保全对保险公司案,结局不会这样。但是桑兰海明选择的是仓促了结对主流的案子,全力以赴跟华人被告打官司,似乎没有
意识到这种内斗的后果。尽管我一再警告劝告(窃以为可能是桑兰黄建想要移民美国,不愿意得罪洋人的原因?)。。。得到海明发现媒体方向变了,意识到危机,
已经晚了。巨蚌相争渔翁得利,令人痛心的失误。
我们大家能够得到的经验教训是:第一,一个13亿人祖国大后方是维权的最重要支柱,是主流们唯一可能忌讳的,所以我们维权应该尽
可能得到大后方的支持,换句话说就是要有publicity,
曝光率越高越好,支持的人越多越好。民主就是凭的人多势众。第二,不可内斗。内斗必然被华人中汉奸利用而使主流渔翁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