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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故事,小说电影中看过不少,对于周围人已经离婚或正在离婚,基本上也没什么感觉,但在最近目睹同事大卫两年的离婚拉锯战后,对于离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和体会,有时会觉得离婚那玩意儿,值吗?
大卫的离婚,起源于他发现他太太有外遇,这个发现也非常地巧合,就在他和我聊到他想和他太太分居的第二天,可见外遇也只不过是导火线而已。他丝毫没有犹豫就向律师递了离婚申请,并开始取消两人共有的信用卡, 等到他申请离婚的第二天,他太太去商店买东西时发现信用卡不好使问他怎么回事时,他才跟她讲了他已申请离婚的实情,他并没提及她的外遇,似乎那已不成为离婚的理由。她不知道他怎么知道的,也不知道他知道些什么。
大卫是个很传统的美国人,他在宾州一个温馨的家庭长大,他和他太太是在工作单位认识的。他说当初他一见她就知道他要娶她,她当时还忙乎着给他介绍女朋友。他说他爱她,在她生日的那天请假在家想陪她,而她却到美容院去修指甲。他在知道她没有衣服去参加一个婚礼时,他叫上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去帮他去商店给她买衣服,他回家把衣服给她,她一个人到厕所试穿,他就听见她在里面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口气好像那衣服完全不合她的品味,她没出来给他看一眼她穿上那些衣服的样子,他之后有一种受挫的感觉。他跟我说他不懂她为什么体会不到他的爱,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充满了沮丧。我后来才明白,原来当对方不爱你时,无论你为她做什么,都白做。
两人也不是没有想过挽救婚姻。五年前,也去过婚姻咨询,结果说两人沟通得不够。这个诊断就像万金油,用在哪个触礁的婚姻上都好使。他两人短暂的改变暂时缓减了婚姻危机,但很快又危机四起,就像得肺炎的人,医师只给了一点止咳糖浆。等到后来他知道了他太太的外遇,他试图想和她好好谈谈的时候,她只敷衍地说了一句:He means nothing to me (第三者对我一点也不重要)。
离婚对于外人来说,可能只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可是我看见的却是一个想对婚姻执着一生的男人和一个朝夕相处了十六年的女人和孩子在情感上如何一天一天分离 的(emotional detachment)。由于她不肯透露任何一点关于第三者的消息,他开始神经质似地在家里寻找有关这个男人的点点滴滴,比如在她睡着后翻她的钱包,开始查看手机记录,也翻她在车里可能留下的蛛丝马迹。他这种疯狂的行为持续了几个月,他发现了许多他不想知道的事,比如:她在一张纸上写着她早就不爱他了,这个婚姻对于她早就没有意义了;又比如,他在她车里找着她的另一个手机。当然,他像一个侦探,也找到了那个男人的一些资料包括照片,有些甚至她都不一定了解的情况,比如他并没有离婚,有两个孩子,他的工作,他的法庭纪录,他的家庭住址和他太太的名字等等。
几个月的发疯行为让他对她越来越厌恶,因为这让他不断地回忆起她曾经的谎言,想起她曾常常躲在厕所给他打电话。一方面,他厌恶她,不能容忍她,另一方面他又期待她向他悔过道歉,他说如果她跟他说她错了,他会重新考虑。可是矛盾的是,离婚一旦走上了法律的程序,双方基本上就切段了交流,因为任何一方的律师都不希望他的客户不通过他们去和对方沟通,否则他无法替他的客户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几个月后,他因为受不了再在家里见到她,又不忍心把她踢出家门,他只好一个人搬了出来。
离开家,最担心的莫过于孩子。他们在向孩子讲离婚的时候,只说他们在一起不幸福,经常吵架,这是孩子容易接受的理由。关于离婚对孩子的伤害他早就考虑了,一 般经历过父母离婚的人都告诉他不离反倒对孩子伤害更大,因为两人终究都不幸福,孩子也将在父母的天天争吵中度过。虽然他心里作了很多准备,但离开孩子还是让他对他们担心不已。他有一次讲到他梦见他十岁的儿子得病死了,讲着讲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他虽然起初想争取一半对孩子的抚养权,也为了这换了个更好的律师,但美国的法律在孩子的抚养上非常地褊袒母亲。如果他想离婚后把房子留给她和孩子,他争取到抚养权最基本的条件是他经济上必须能供一个五个人包括四个孩子的住房,而他在付完妻子和孩子的赡养费后,就没有足够的剩余了。再说,如果真的要求孩子每隔一周都来他这住,在生活上也给孩子们增加了很大的麻烦,孩子必须在两个家之间搬来搬去。更糟糕的事是他太太在她律师的建议下,开始记下他每天上下班时间,以便证明他并没有时间来照顾孩子。他本来就是家中挣面包的,而他太太本来也只是半职工作,这样的结果似乎特不公平,一方面,他因为全职工作,他要付她赡养费,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上也占劣试,因为时间大多花在上班上,而她外遇的事实几乎在赡养费的计算上和孩子抚养的判决上起着微不足道的影响。
两年后的今天,房子没了,老婆没了,孩子平均一周见一次半,每个月工资的一多半也出去了。我问他后不后悔,他说不后悔。不管怎么说,现在剩在手里支配的钱比以前要多了,孩子和他在一起时,也会按照他规定的时间上床休息,不用和太太为很多生活琐事争论不休。更何况谁愿意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过一辈子呢。说的也是,谁愿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