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手十余载,不是冤家不聚头(1)

作者:黄笑吾  于 2011-7-12 23:1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原创文学|已有54评论

关键词:

 

                            离婚分手十余载,不是冤家不聚头(1)                                 

                                              黄笑吾

 

     最近,峰芝离婚战进入白热化,大结局阶段。谢霆锋和张柏芝,这一对昔日明星夫妻的悲欢离合,血海情仇,道听途说,八卦消息,就如没有大结局的现代真人版的电视连续剧一样,天天上演着,吸引着无数的眼球。恩恩怨怨,爱爱恨恨,分分和和,离离别别。扑朔迷离,各执一词;你来我往,莫衷一是。我们这些热情观众,爱心粉丝,要是真的沉湎其中了,就好像坐上了迪斯尼世界的过山车,忽上忽下,左摇右摆。这要是心脏不好,还真的受不了。

        古人云,普天之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可人类都是肉体凡胎,从来就喜欢自欺欺人,想着那些掩耳盗铃,一厢情愿的美事儿,一听见“万岁,永远,永恒”,就心潮澎湃,好像梦想成真了。

        婚姻,作为大多数男女们必过的一关,它原来的本意是男女间互相帮助,互通有无,娱乐自己,繁衍子孙。到了现代,人们与时俱进。有人追求自由、人性和民主,;有人欣赏勇气、责任和自信;有人崇尚等价,交换和务实于是乎受到了“多种主义”侵蚀的婚姻,摇摇欲坠,离婚遍地开花。照今天的速度,也许用不了一百年,多数人会放弃结婚,这必将是一个蔓延全球的新趋势。那个时候,婚姻这个词汇也许就成了明日黄花,它日古董了。

        要说这离婚,也不是什么都不好。好聚好散。恼人的事情结束了。一个重新定义自我,寻求快乐的征途开始了。这总要比天天吵闹,爱与恨交织在一起的鸡肋婚姻好得多。

       我的好友小王与前妻丽丽十二年前闹了离婚。原因不明。如国家机密。他们公开只讲了全球通用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性格不合”,“缘分尽了”。依我这婚姻专家把脉,一定归类于“三大不合谐”:天生性格不合谐,生活习惯不合谐,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不管他们是什么夫妻,有名的,无名的,一网打尽!

       人们常说:离婚无赢家。也许有一些道理。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本人不想让大家浪费那些宝贵的板砖,只想做个实况转播。

      据说小王当年是用下半个身子找感觉,处对象的,阴错阳差地把最大的冷屁股娶回了家,他们既不是门当户对,也不是兴趣相投。大学时代,他有的是机会。但漂亮的姑娘学习差,尤其不在清华,北大。小王在大学校园里呆了八年,他始终没有和他心中的女神相聚在爱河。后来出国留学前,小王临时抱佛脚,相处几个月后结婚。由于双方背景,性格,爱好,趣味相差太多,特别是女方一再要求无性婚姻,小孩出生一年后,过了七年之痒,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女方提出离婚。

       什么是习惯?就是经常性的,每日每时的,具有惯性的行为。就如火车,汽车,你用上刹车,车子还要忽忽悠悠地走上一段路,才停下来。听说妻子要离婚,小王还不肯,舍不得。那热脸贴冷屁股的劲头,成了习惯性动作,还要贴一阵子。可是那冷屁股可是冷透了,凉透心了,特意搬到了40 Miles 以外的地方住下,把距离当成了楚河汉界,不让他贴了。可怜的小王,从此为了接送女儿,十多年下来,顶着寒风,冒着酷暑,竟然开了四万多英里。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日子也就如影随形地跟着他。

       离婚后的头两年,一岁大的女儿对双亲相聚的短暂时刻,依依不舍。小小的嘴巴嚷着中文:“一起,一起”,催人泪下。不单是小王,就是前妻偶尔也动过恻隐之心,恢复秦晋之好。但前妻丽丽上班的地方有一群狐朋狗友,是始作俑者。他们当然不愿见到自己当年的“锦囊妙计”却成了“馊主意”。想当年,若不是那一杆子人马的瞎参谋,乱干事,很难想像,一个十年都不加一次汽油的女人,带着一岁大的孩子,会有那么大的勇气,淌这离家出走,闹离婚的浑水。

        新创千古名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要想守护婚姻,还得盯住老公,老婆周围的狐朋狗友们。

        狐朋狗友们的第一个“馊主意”就是,“乘着孩子小,后爹赶快找。后爹一报到,新家乐瑶瑶。” 于是乎,离婚二年后,丽丽嫁给了一位韩国裔华人。

       新婚燕尔,快乐融融。狐朋狗友们的第二个“馊主意”也驾到了。什么“二婚好,二婚妙,没有爱的结晶,肯定孬。结晶到,二婚牢,爱到白头到老,天天笑”。于是乎,丽丽打算再生一个孩子,锦上添花。

      但是丽丽的丈夫有他自己的小算盘。他也是“前科在身”,离婚一年多,一岁大的女儿跟着他的前妻生活,每月付着小孩赡养费。这要是再生一个,就热闹了,玩遍了数学上的排列组合。这个是你和你前夫的,这个是我和我前妻的,那个是你我的。三个小孩一聚会,三张不同的脸,舒服吗?他是死活不同意!

      那么,丽丽是否能击败二婚丈夫,圈内狐朋狗友们又会冒出什么稀奇古怪的“锦囊妙计”,她是否会如愿生下新的爱情结晶,敬请关注下文连载。

      这正是:

                         人间多少离奇事,是是非非难定夺。

                              苦海情愁急煞人,旁观众人是非多。

Divorce Medi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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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练精化气AAA 2011-7-12 23:21
好看
1 回复 练精化气AAA 2011-7-12 23:22
丽丽 二婚以后, 就不提 无性婚姻的 事情了吗
1 回复 解滨 2011-7-12 23:31
小王同志后来有续弦吗?
1 回复 黄笑吾 2011-7-12 23:36
解滨: 小王同志后来有续弦吗?
且听下回分解。谢谢关注。
1 回复 黄笑吾 2011-7-12 23:36
练精化气AAA: 丽丽 二婚以后, 就不提 无性婚姻的 事情了吗
且听下回分解。谢谢关注。
2 回复 Jchu1688 2011-7-13 00:16
即來之,則安之,姻緣到了誰也欗不住!
1 回复 黄笑吾 2011-7-13 00:20
Jchu1688: 即來之,則安之,姻緣到了誰也欗不住!
言之有理。兄弟已等候多时!
1 回复 Jchu1688 2011-7-13 00:25
這表示姻緣未到,人家姜太公八十歲高齡娶妻,多拜訪月下老人吧。加油!
1 回复 oneweek 2011-7-13 00:55
解滨: 小王同志后来有续弦吗?
小王同志就是小黄同志。 一般要稍微改一下。
1 回复 黄笑吾 2011-7-13 01:15
oneweek: 小王同志就是小黄同志。 一般要稍微改一下。
对不起,您还真的猜错了。他是我表哥!
1 回复 孤独男 2011-7-13 01:27
离婚在最好是不闻不问,过自己的生话.赡养费要在离婚前就私下签完了.
1 回复 oneweek 2011-7-13 01:29
黄笑吾: 对不起,您还真的猜错了。他是我表哥!
向你前表嫂问好
1 回复 方方头 2011-7-13 01:32
娶个要求无性婚姻的女人?结局可想而知
2 回复 黄笑吾 2011-7-13 01:38
oneweek: 向你前表嫂问好
叩谢。一定代劳!
1 回复 黄笑吾 2011-7-13 01:39
方方头: 娶个要求无性婚姻的女人?结局可想而知
至理名言。欢迎参与。叩谢。
1 回复 黄笑吾 2011-7-13 01:39
方方头: 娶个要求无性婚姻的女人?结局可想而知
至理名言。欢迎参与。叩谢。
1 回复 黄笑吾 2011-7-13 01:41
孤独男: 离婚在最好是不闻不问,过自己的生话.赡养费要在离婚前就私下签完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敬请看下文分解。叩谢。
2 回复 孤独男 2011-7-13 01:50
黄笑吾: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敬请看下文分解。叩谢。
好叻
1 回复 雁归惊鸿! 2011-7-13 01:58
这故事还带悬疑的,不愧为专家,手段文笔皆精彩。。。跟玩恋爱技巧似的,若接若离,欲擒故纵,声东还击西呢。。。哈哈 。高,妙!em:4:]
1 回复 黄笑吾 2011-7-13 02:04
雁归惊鸿!: 这故事还带悬疑的,不愧为专家,手段文笔皆精彩。。。跟玩恋爱技巧似的,若接若离,欲擒故纵,声东还击西呢。。。哈哈 。高,妙!em:4:]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专家见专家,乾坤涕泗流。谢谢表扬,热情参与。
本才子感恩戴德,永世不忘。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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