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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2)人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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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举报 [ 43楼 一杯星巴克 ] 发表于 2021-3-30 13:29
35楼 游客(24.14.x.x): 油管上看过一安乐死,喝完毒药水很难受要喝水,不过马上就睡过去了,几分钟后心脏停止跳动。
一般 ‘安乐死’ 都是用静脉 ‘滴注’ 毒药, 睡死过去的 . . . .
2 回复 举报 [ 42楼 一杯星巴克 ] 发表于 2021-3-30 13:21
---  选择放弃那每分钟忍受痛苦、没尊严的生命,应该是不治之症患者的权利 !  但 ‘安乐死’ 要严格遵法: 个人自愿(病人在得病时就最好签署这方面的文件,并有两个证人和一个律师签名 ); 三个医生诊断是‘不治之症’     ////    这总比让那些绝症患者自己喝毒、跳楼、吊死好一些吧 !
2 回复 举报 [ 41楼 游客 (67.68.x.x) ] 发表于 2021-3-30 04:03
听说很多农村老人没钱治病,自己喝农药死了。
1 回复 举报 [ 40楼 游客 (96.233.x.x) ] 发表于 2021-3-29 18:14
好些医生医院巴不得病人半死不活在医院 这样他们可以一直赚钱 这样的病人是摇钱树咋能安乐死?死了就没有钱挣了
1 回复 举报 [ 39楼 游客 (162.158.x.x) ] 发表于 2021-3-29 17:37
上帝给过她机会,20几岁干什么去了,拒绝婚配,傲视群雄?
5 回复 举报 [ 38楼 scripting ] 发表于 2021-3-29 14:56
选择安乐告别生活,应该是人的基本权利。人没有选择出生的权利,但应该有选择离去的权利。
4 回复 举报 [ 37楼 游客 (108.162.x.x) ] 发表于 2021-3-29 14:39
Respect her right to choose a way to end her own life and stop the unendurable agony.
2 回复 举报 [ 36楼 游客 (73.216.x.x) ] 发表于 2021-3-29 13:17
人是一定要死的,早晚而已,所以必须要正确面对死亡,除三观外,还应该有一个死亡观。正确的死亡观最晚五十岁(男女都一样)就要树立。死亡观的核心是对死亡的正确认识。
0 回复 举报 [ 35楼 游客 (24.14.x.x) ] 发表于 2021-3-29 10:45
油管上看过一安乐死,喝完毒药水很难受要喝水,不过马上就睡过去了,几分钟后心脏停止跳动。
2 回复 举报 [ 33楼 游客 (192.235.x.x) ] 发表于 2021-3-29 09:44
读过以上的评论, 位位都赞成'安乐死', 甚至有人想马上死去, 究其缘由, 皆因位位都作主作王, 欢喜去就去, 欢喜死就死.  诚然, 人各有志, 基於自由民主, 就让他们去罢!
4 回复 举报 [ 32楼 游客 (184.148.x.x) ] 发表于 2021-3-29 09:44
介个还有机会自己做选择. 很多人连做这种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3 回复 举报 [ 31楼 游客 (172.68.x.x) ] 发表于 2021-3-29 09:01
唯物主義的生死論是客觀和準確的。生命消亡,不再有“靈魂”和“意識”存在的物質基礎。珍惜生命,尤其在你還健康的時候。
1 回复 举报 [ 30楼 游客 (108.162.x.x) ] 发表于 2021-3-29 07:49
由安乐死,我想到了灵魂,意识,异次元世界。人死后,会不会有灵魂到另一个世界去?还是这种以脑电波存在的意识就永远消失了?大概研究这类学科的人,都不是想死的。
10 回复 举报 [ 29楼 游客 (47.201.x.x) ] 发表于 2021-3-29 07:43
安乐死是对生命中的尊重!
8 回复 举报 [ 28楼 游客 (76.90.x.x) ] 发表于 2021-3-29 07:27
老了、病了和沒錢了、安樂死最佳選擇!
12 回复 举报 [ 27楼 游客 (162.158.x.x) ] 发表于 2021-3-29 06:35
得了绝症,治不了,病人每天都在痛苦不堪挣扎受煎熬,,,还不准安乐死,,,狗屁法律,,,,希望订法律的狗官们自己得上绝症,,,看看怎么样后悔莫及,,,,,
2 回复 举报 [ 25楼 游客 (162.158.x.x) ] 发表于 2021-3-29 05:52
早登仙境早享乐。
14 回复 举报 [ 24楼 象是一人 ] 发表于 2021-3-29 05:51
安乐死应该合法化。被道德绑架的人们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本人和家人都非常受罪。家属出于亲情,会极力反对安乐死,但是,病人的痛苦只有自己承受,别人无法替代。痛苦在病人身上,如果真的想死,那肯定是承受不了了,本人痛苦,家属难受,却无能为力。其实,只要是本人的真实意愿,中间没有谋杀等刑事犯罪因素,就该尊重病人的意愿。病人有权支配自己的生死,这是他们的人权。在痛苦地活着和安详地离去之间,我支持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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