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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回复 举报 [ 6楼 一杯星巴克 ] 发表于 2023-6-13 03:36
2楼 游客(101.176.x.x): 所以死前分产...
唔 . . . .  如果很有钱, 可以生前 ‘分产一部分’  (资助房贷多付 ‘头款’; 资助创业资金 . . . . ) , 但真的不要 ‘分光财产’, 看过寡母以为 ‘分产’ 后到5个儿女家轮流住吗 ? 坚持不够一年, 受气还被 ‘踢皮球’ 了 !最后 ‘滞留’ 在最穷的小儿子家了!
3 回复 举报 [ 5楼 游客 (99.110.x.x) ] 发表于 2023-6-13 00:57
2楼 游客(101.176.x.x): 所以死前分产...
千万别 ‘死前分产’ ! 也许 ‘钱一过手’后, 人都不见影了 ! 应该死前每年 ‘更新遗嘱’(公证),订明让 ‘对自己最后日子’ 帮助的人奖励  !
0 回复 举报 [ 4楼 游客 (99.110.x.x) ] 发表于 2023-6-13 00:46
3楼 游客(172.58.x.x): 我们都写好遗嘱了和指定了失去能力后的委托人。有律师盖章的,有...
+1 !
5 回复 举报 [ 3楼 游客 (172.58.x.x) ] 发表于 2023-6-12 17:55
我们都写好遗嘱了和指定了失去能力后的委托人。有律师盖章的,有头脑和管理能力的人都应该把这件事做了。不要等到老到失去能力了,就晚了。
1 回复 举报 [ 2楼 游客 (101.176.x.x) ] 发表于 2023-6-12 16:42
所以死前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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