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欧美的杀人犯最后都是精神病患者?

作者:kylelong  于 2012-7-31 19:5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学习探讨|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4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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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5 个评论)

1 回复 kylelong 2012-8-2 11:59
随意随缘: 正反都有理,我支持杀人偿命。
   嗯。理解。
1 回复 mrasiandragon 2012-8-3 03:39
kylelong: 那是战争狂人,也是精神病。
更是野心家。
1 回复 kylelong 2012-8-3 06:36
mrasiandragon: 更是野心家。
  
1 回复 snakek 2012-8-3 16:54
西方思想是有很大缺陷的。西方推崇的个人自由,其实是极端的,片面的。因为这种思维忘记了人类的根本是一个群居的族类。人是有社会责任的,过分宣扬所谓的人权,把社会责任降低到根本不能维护群体生存的利益,就是西方思维给人类带来的最大灾难。西方的法律就是这样的偏向。结果造成犯罪者的人权,高于被害者的可笑现象。而用精神病来替犯罪的人开脱也是非常不公平和合理的。可以说被害人根本得不到公平。
1 回复 kylelong 2012-8-3 19:32
snakek: 西方思想是有很大缺陷的。西方推崇的个人自由,其实是极端的,片面的。因为这种思维忘记了人类的根本是一个群居的族类。人是有社会责任的,过分宣扬所谓的人权, ...
嗯,基于人道人性的原则,合理裁决或判决,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但不是开脱罪犯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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