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无奈的新西兰法庭审理

作者:mzou  于 2009-7-9 05:1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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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8 个评论)

回复 mzou 2009-7-10 03:35
trunkzhao: 公民义务,必须履行,要么就别入籍。
习惯着去理解吧。谢谢你!
回复 mzou 2009-7-10 03:43
人权是非: 别急死了.死了就看不到结果
西方国家有的是钱. 没钱可向中国借吧.
死了就死了吧.保护活人要紧,管他是不是罪犯.活人的人权总比死人重要.
向中国借,
等着这个杀人者慢慢解释呢。
我也得慢慢适应。
谢谢你,人权是非
祝周末愉快!
回复 wshi2000 2009-7-11 00:36
地少人稀,好容易法院有点事情干,不能轻易放掉了。
到各地开庭展开法制教育,顺便创造旅游收入。一举多得。
回复 海外愤青 2009-7-11 04:18
西方就这臭德行,犯人给人权,正常公民给法律。

连西人自己也说,如果亲人受到伤害,一定把凶手当场打死(本案中的母亲犯了大错)。若遇小偷入室做案,要么让他偷、要么一枪打死(若打伤,一定往头上补一枪,不然贼会诉讼你人身伤害, 补偿一辈子);做父亲的,等女儿长大后,一定要加入射击俱乐部!!(海外愤青的忠告,切记)。

如果幻想西方的法律为自己或亲人讨回公道?请“先把自己深割一刀,每天撕开伤口一次,撒盐两次”,这就是你将得到的公道。
回复 海外愤青 2009-7-11 04:24
另根据加拿大最新案例,小偷坏人千万不能抓,抓了犯"绑架和限制人身自由罪",比坏人的罪要大十倍。正确的做法:1)按愤青的做法,当场打死,是自卫。2)等坏人跑了后,打911,叫FxxK警察来混点。
回复 户人 2009-7-11 04:40
海外愤青: 另根据加拿大最新案例,小偷坏人千万不能抓,抓了犯"绑架和限制人身自由罪",比坏人的罪要大十倍。正确的做法:1)按愤青的做法,当场打死,是自卫。2)等坏
美国,加拿大都有Citizen's arrest (公民逮捕)一说,但必须掌握尺寸恰当,所以最好别自己抓。
回复 mzou 2009-7-11 05:47
wshi2000: 地少人稀,好容易法院有点事情干,不能轻易放掉了。
到各地开庭展开法制教育,顺便创造旅游收入。一举多得。
其实,由于节奏慢,很多事堆得一塌糊涂。
回复 mzou 2009-7-11 05:48
海外愤青: 西方就这臭德行,犯人给人权,正常公民给法律。

连西人自己也说,如果亲人受到伤害,一定把凶手当场打死(本案中的母亲犯了大错)。若遇小偷入室做案,要么让他
痛快!
回复 mzou 2009-7-11 05:49
海外愤青: 另根据加拿大最新案例,小偷坏人千万不能抓,抓了犯"绑架和限制人身自由罪",比坏人的罪要大十倍。正确的做法:1)按愤青的做法,当场打死,是自卫。2)等坏
有时真让人很憋闷。
回复 g1522 2009-7-12 02:10
mzou: 有时真让人很憋闷。
西方文化就是这种观点,造成“鼓励”犯罪:

“坏人给人权,正常公民给法律。”
“美国的做法是宁愿放走一万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那就是:永远判不了一个坏人。看看加州每年有多少死刑犯就刑?几乎是零。每年有多少杀人案例,成千上万。

“死了就死了吧.保护活人要紧,管他是不是罪犯.活人的人权总比死人重要.”是非不分鼓励杀人者。

就其根源:
以前这种方法行的通。白人基督教占主导,整个社会有富有的经济基础。没有人想犯罪而失去一生财富。

现在贫富差别拉大,大量穷人非法移民本来就一无所有不怕再失去什么。加上有些宗教洗脑杀异教徒是奉献。西方原有的一套法律规范已经行不大通了。
回复 海外愤青 2009-7-12 02:26
#g1522 "现在贫富差别拉大,大量穷人非法移民本来就一无所有不怕再失去什么。加上有些宗教洗脑杀异教徒是奉献。西方原有的一套法律规范已经行不大通了。"

看西方法律,把个好好的南非变成犯罪的乐园和天堂。就是这个道理!
回复 mzou 2009-7-12 05:51
g1522: 西方文化就是这种观点,造成“鼓励”犯罪:

“坏人给人权,正常公民给法律。”
“美国的做法是宁愿放走一万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那就是:永远判不了
感谢你的观点。
回复 mzou 2009-7-12 05:53
海外愤青: #g1522 "现在贫富差别拉大,大量穷人非法移民本来就一无所有不怕再失去什么。加上有些宗教洗脑杀异教徒是奉献。西方原有的一套法律规范已经行不大通了。&q
而且,在南非黑白的冲突也在加剧。
回复 kirkwood 2009-7-14 10:07
很早就听说美国(西方)的法律是保护坏人的,很不以为然,现在看来真是这样的。中国人不是傻子,几千年的人文历史早就证明:人的社会纯法制是不行的,新西兰才几个人啊,18个月审不完一个凶杀案,那是因为这18个月中凶杀案几乎没有再发生,要是平均每周都有凶杀案发生,那会怎样,只能从重从快结案了事,对着呢的说。
回复 爱国有理 2009-7-14 14:19
海外愤青: 西方就这臭德行,犯人给人权,正常公民给法律。

连西人自己也说,如果亲人受到伤害,一定把凶手当场打死(本案中的母亲犯了大错)。若遇小偷入室做案,要么让他
确实如此,精辟!!!顶!!!
回复 mzou 2009-7-14 15:09
kirkwood: 很早就听说美国(西方)的法律是保护坏人的,很不以为然,现在看来真是这样的。中国人不是傻子,几千年的人文历史早就证明:人的社会纯法制是不行的,新西兰才几
有一定道理。
回复 lixixing 2009-7-15 07:14
最近新西兰值得关注的案子还有:薛乃印“杀妻弃女”案,David Bain 超级冤案平反案。简而言之,新西兰的司法有许多让华人跌破眼镜的事。
回复 mzou 2009-7-15 16:48
lixixing: 最近新西兰值得关注的案子还有:薛乃印“杀妻弃女”案,David Bain 超级冤案平反案。简而言之,新西兰的司法有许多让华人跌破眼镜的事。
花费在一个案子的费用太多了,尤其在现如今经的济形势下。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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