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毒不过桑兰心,最傻不过刘谢薛

作者:解滨  于 2011-7-18 21:2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多管闲事|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9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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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91 个评论)

回复 解滨 2011-7-19 23:25
West-East: 我也在努力“挣船票“ 呀。 码了那么多方块,挣到了” 刘谢打手“的title.
你一举成名,一夜爆红;挤我前面去了。我嫉妒, 我眼红,我气,我跳脚。。。
我, 我, ...
   兄弟祝您好运
回复 解滨 2011-7-20 00:08
Picard: 有句话我知道你一定会赞同我:“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的权利”,但如果你的观点是popular的观点,你用不着我誓死捍卫。

桑兰告状不是她的案子本身如 ...
谢谢您的回复! 你还真说出了俺的心里话: 俺对美国的司法系统还真没有信心,虽然我也爱美国。 OJ案子,Casey Anthoney案子就是两个很好的案例,还有我帖子里说到的Michael Jackson被人诬告成功的案子,说明美国的司法过程太容易被滥用了。 我的这种观点在美国公众中也很popular。 你去Casey Anthoney判决后各大主流媒体的网站上看看那些美国白人、黑人、亚洲人的评论就知道了。  

曹长青的文章我没看。 桑兰如果请一位白人律师或是黑人律师,我还是会根据案情做出判断。 我既然当年大骂 OJ案子 判决不公,今天也不会因为桑兰雇佣了一个白人律师而不敢表态。

几年前有一位黑人法官状告一对韩国裔洗衣店的老人,为烫坏一件西装状告那对老人2000万美元,美国的司法系统对于这种恶意诉讼毫无办法,最后还是舆论的强大压力帮助了那对韩国裔老人,而那个黑人法官也被选掉了。  

对桑兰这起恶意诉讼,华人中大多数是和美国主流社会持一种看法的。 假如桑兰的案子在美国主流媒体上用英文连续公布进程,我相信大多数美国网民也会和中国网民一样由同情到愤慨,转变看法的,就和Casey Anthoney案子一样。
回复 gossipgirl 2011-7-20 03:45
shouw: 曹先生几篇关于桑兰案的文章,依据事实,有分析有判断,态度明确。
Picard:你连这样的文章都看不懂,还配谈文革与民运
200% agree with you.
回复 West-East 2011-7-20 11:44
解滨: 谢谢您的回复! 你还真说出了俺的心里话: 俺对美国的司法系统还真没有信心,虽然我也爱美国。 OJ案子,Casey Anthoney案子就是两个很好的案例,还有我帖子里说到 ...
和解大虾讨论:美国司法系统讲证据。

OJ的case: 舆论,大众心证都是倾向有罪的。毕竟两条人命,老黑也不支持的,至少不敢公开支持的。
定不了有罪,是证据不足,想定也没法。
他本人不在场,有一手套,让他试戴。 他是进去了,但不是唯一的。Defense 律师很容易找十个八个都戴进去, 说明不了什么。
李昌钰也去找了一通,找不到直接证据,找不到指纹, 血迹, 发削。
有的证据因为警察失误,不与采用.
人人说是他干的,非他莫属, 都没用,找不到证据,扣不死,只好放人。
要么真不是他干的,要么活干的干净俐落。

Michael Jackson 本身在”性“ 上有点奇怪,说不清。所以吃亏。
MJ童星出身,5岁登台,9岁(?)就红了。音乐上是super genesis, 生活,社会经验上是未成年,“弱智”。迈克是很天真的人,童心,很作慈善,捐钱第一。
盖一大公园,找些小孩一块玩,he is one of them. 指控是”性器官”暴露。也许农村小孩”光屁股“下河似的毫无戒心。
那官司打的,惊天动地的。出一次庭,人山人海。媒体前俩天望远镜架楼顶上等,抢一侧影。
Michael完全没接触过真正的社会,做好事,被冤妄,难过的不行。
出庭是脱裤子检查,天王哪受过这个insult,心理承受不了。身体又不好,还想再唱,撑不住,只好任坑。

也是在纽约,老黑检察官把一对韩国裔洗衣店老板欺负的要死。
一条裤子, 不是2000万,索赔5400万!
http://luxury.qq.com/a/20070822/003986.htm
很多人帮这对韩国老板, 捐钱给他们。
那黑检察官是离婚,欠债,。。问题一堆。检察官是很好的工作,当然搞掉了。最后自己穷困潦倒, 走头无路。通常是脑袋有毛病才这么干。
回复 越湖 2011-7-20 12:32
解滨: 俺甚至几天前也是这个想法。 但桑兰今天是要亲自对警察说薛伟森对她性侵,别人不能代替她说,律师也不能帮忙,这就让我对她开始刮目相看了。 一般人是不能狠下那 ...
讼师不是还有个称呼叫顾问吗?能做顾问还不能做导演吗?
回复 West-East 2011-7-20 12:33
Laile: 钦佩解老恩怨分明,嫉恶如仇,敢做敢当的铮铮铁骨和狭义心肠。
”解老“ - 老?
回复 随意风 2011-7-20 17:17
又一篇犀利好文, 顶!
回复 笙箫难默 2011-7-20 21:50
yulinw:    一件被人瞩目的案子,公开的信息会不少,不过关键的信息绝不会提前透漏出来的,莫律师到现在什么都没有否定呢~~ 不能因为海明大嘴巴胡说,就这么说桑兰啊 ...
俺和你同感,所以不知怎么表这个态。还是得再等等,再看看。。。千夫所指一个残疾了的女孩儿,似乎残忍了点。。。
回复 笙箫难默 2011-7-20 22:09
解滨: 如果真的被性侵了,早在13年前就可报案,更没有必要前年还喊人家“哥哥”。 回到中国后没有人堵桑兰的嘴了,她喊了这么多年的“哥哥”,不会是有人教她那么喊的。 ...
一直支持你,但这件事,我和雨林有同感,还是要再看看。。。
回复 yulinw 2011-7-20 22:26
笙箫难默: 俺和你同感,所以不知怎么表这个态。还是得再等等,再看看。。。千夫所指一个残疾了的女孩儿,似乎残忍了点。。。
   而且怎么也不觉得刘谢有多好啊~~
回复 水影儿 2011-7-20 23:14
桑兰这孩子,真是的!
回复 解滨 2011-7-21 01:23
越湖: 讼师不是还有个称呼叫顾问吗?能做顾问还不能做导演吗?
即便那样,也该找莫虎呀。 海明是移民和民事律师,莫虎是刑事律师。
回复 解滨 2011-7-21 01:24
West-East: 和解大虾讨论:美国司法系统讲证据。

OJ的case: 舆论,大众心证都是倾向有罪的。毕竟两条人命,老黑也不支持的,至少不敢公开支持的。
定不了有罪,是证据不足 ...
俺说不过你,认输啦
回复 解滨 2011-7-21 01:24
随意风: 又一篇犀利好文, 顶!
谢谢!
回复 解滨 2011-7-21 01:26
笙箫难默: 一直支持你,但这件事,我和雨林有同感,还是要再看看。。。
但愿这件事我错了。 事实上我错了很多次。 尽管我现在嘴硬,也许下个月我就站到你的立场上。
回复 解滨 2011-7-21 01:26
水影儿: 桑兰这孩子,真是的!
1 回复 West-East 2011-7-21 01:56
解滨: 俺说不过你,认输啦
再和解大虾讨论:美国司法系统讲 -证据-。其实,theoretically, 哪国应该都一样。

一开始,我就不认为桑兰有权可维。我看不到”证据“。
“维权”是很空洞的。就是“维权”,也要你有这个权,才能维吧?
比如,什么华纳没绿行它的责任,那么它对你有什么责任呢?有没有法律效力的责任明细书?没有, 它对你就没有任何的责任。海律师告的那18 款/18亿,没边又没沿。

那5400万的裤子,荒唐离谱。
不过那可是检察官出身,一条一项的索赔明细表,每项都有理由(他家的理由),有出处。
所以,官司难缠。你一条一条列,被告就得一条一条驳。

海明连这工课都不做,人人,连网友,一亿!
莫虎三律师,听说证据 案列,整了一罗筐。

打官司, 也难也不难。
第一,命题  --  犯了那条那款。
第二,证明你的命题。跟科学论文一样。
只是不对教授答辩,对法官。不是单辩,有一千方百计鸡蛋里挑骨头的challenger.  法官是裁判。
我说,我想,我以为。。。not work.

桑兰的事故,在当时,该陪的陪了,该治的治了。
现在,有什么新证据?
Mr.X, highway 开车,掉下路边,翻了,重残。
保险公司赔了。
若干年后,X 打官司。告汽车公司,告highway,  告天气...
X翻车,不是X的错。是另一辆车,罗马尼亚牌的,挤的X翻了车。
且不说,是不是他挤,你就非得翻。至少,证据得有,车牌,驾驶人,当时的人证物证。。。

桑兰人证物证都没有。只有一扑风捉影,搬家找不着了的录象带。而且那录象带的onwer,也没说那带子里有老罗撤垫,到说公开对桑兰不好。
至今,这第一号罪魁祸首,罗大爷完全出局(根本没进来),洋人撤光。到是刘谢薛,加15 网友挂的这了。。。
-所以,我支持解大虾这一帖, 还在跟他抢”船票“。

美国好像有句话,你如果想害一个人,就鼓励他/她打关司。
打官司不是开玩笑,有没有证据,告不告得动,都得遇先评估。好的律师要用他的专业知识如实告诉当事人,胜算多少,风险多少,成本多少。当事人据定打不打。有的律师自己学艺不精,或光想赚钱,当事人lose 也有。

我是不懂这种不告白不告,告了捞着了这回事。在美国,就是有钱人,也不能砸钱雇律师当打手,拿穷人开心,恶义污告会罚的很惨的。
香港陈振聪,本来已经从小甜甜那刮了几亿,再告一通,几亿burn光了,恐怕还得坐牢->证据造假!
1 回复 饱暖思平等 2011-7-21 02:42
解滨: 但愿这件事我错了。 事实上我错了很多次。 尽管我现在嘴硬,也许下个月我就站到你的立场上。
大侠这次急火火地先入为主,这本身已经错了。是不是所谓“恩人”,还不一定,况且一旦证据显示所谓的“恩人”确实猥琐的话,那桑兰就的确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不仅支持同情桑兰,更愿意见到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喜剧效果。
1 回复 woodchen88 2011-7-21 11:38
深有同感!  不管证据如何,心里总有自己的判断。 这事真让人痛心,人没有底线竟然到这种地步! 谢谢大侠的酣畅淋漓。。。
1 回复 houstonian 2011-7-21 14:22
yulinw:    如果真的被性侵了呢?也不报么?最后到底怎样还是要警方做结论吧~~
这么多年了,怎么早不报案啊?另外桑兰根本以前就是想嫁给她的"哥哥”吗。反正我认为报案的目的性太强了。唉,让外人看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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