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梁游行后,华人更应遵守美国法律,互相提醒和互相监督

作者:putongren10  于 2016-2-28 06:0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随便聊聊|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3评论

关键词:美国绿卡, 美国总统, 美国法律, 政治庇护, 奥巴马


第一,《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2010年3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该法案 ,使其成为正式法例。该法例是为了防止美国公民和居民滥用离岸地避税。法案将对拒绝披露海外账户的持有美国人士身份的外国实体征收30%的预扣税。2011年12月,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部分实施细则。根据税法规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额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第二,华人应该自觉报税。在美国,偷税漏税是很严重的犯罪问题,美国国税局可以调查任何一位美国国民的纳税情况,任何人都不得阻碍,包括总统在内。华人经营的生意和私屋出租要符合纳税程序。

第三,华人在美国的政治庇护要事实求是。

第四,在美国领取救济金应主动申报在美国国外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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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1 回复 borninheaven 2016-2-28 09:58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前几年造成部分中国企业家的移民困惑,全球财产申报,纳税,那税额巨大,一时间没有个好的应对办法。如今这问题解决了,会计师鼓励富人新移民申报超额财产,这是在移民前的财产反正没有税务责任,移民后就可以以此金额汇进不担心收入说明了。早几年移民的撞到墙了,当时报了几百万财产,可几年下来汇进来的很快超过了, 如今想买栋楼可再汇进来钱如何解释?算收入的话,那税老喽。
2 回复 putongren10 2016-2-28 23:12
borninheaven: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前几年造成部分中国企业家的移民困惑,全球财产申报,纳税,那税额巨大,一时间没有个好的应对办法。如今这问题解决了,会计师鼓励富人新移
这问题没解决
2 回复 borninheaven 2016-2-29 03:57
putongren10: 这问题没解决
举例讲, 你有大约2千万的财产,移民美国后申报1亿, 那今后你可以从外面汇入1亿不需要上税因为是移民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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