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潮

作者:leahzhang  于 2010-1-26 08:2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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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5 个评论)

回复 微风在微笑 2010-1-27 07:49
虽然认同,但自己做不到
回复 ding_ding_ding 2010-1-30 07:33
微风在微笑: 虽然认同,但自己做不到
因为,你还太小,结婚证都还不给办,哪有机会办找离婚证.
回复 微风在微笑 2010-1-30 07:55
ding_ding_ding: 因为,你还太小,结婚证都还不给办,哪有机会办找离婚证.
是啊,我还小着呢,不操大人的心
回复 mh224 2010-1-31 09:16
好多天了,离了没有?
回复 leahzhang 2010-1-31 09:26
Karen is the first one.
回复 cherryblossom 2010-2-1 06:19
可是在中国的文化,谈到结婚离婚好像首先是为了周围一大群人。最后才会想到自己。
回复 sam333 2010-2-2 15:32
遇事泰然处之,不能强求。合则留,不合则去。
有多少国人能有这心态?不能亲便是仇!---两败俱伤啊!
回复 乔雨风 2010-2-3 10:22
潇湘妃: 本人到觉得老美对婚姻很慎重. 除非实在忍无可忍, 还要去家庭心理咨寻, 才会离婚.
同感!
回复 xoyuanfen 2010-2-4 12:03
现在离婚, 房子亏大了。 俺和老公开玩笑, 说好好过日子, 现在没钱离婚。
回复 leahzhang 2010-2-4 12:06
xoyuanfen: 现在离婚, 房子亏大了。 俺和老公开玩笑, 说好好过日子, 现在没钱离婚。
好好的日子过着,别动不动就开那个玩笑。不好!
回复 xoyuanfen 2010-2-4 12:11
leahzhang: 好好的日子过着,别动不动就开那个玩笑。不好!
遵命!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0-2-8 05:19
写的好,我身边这种例子也很多,他们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我挺认可他们的。
回复 大西洋人 2010-2-8 20:29
合则留,不合则去,不缺钱
回复 真言 2010-2-9 04:11
难道是经济危机造成人们关系的疏离?三个都卖房子一定说明什么问题?要么房子是负担资产,要么套现解决其他的问题。这三个人起码还有目前的工作。
回复 leahzhang 2010-2-9 04:50
WA州的离婚的政策是,夫妇各得所有财产的一半。因房子属于两人所有,需按市场价分给另一方。没有钱就要卖房子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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