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系争论应不以侮辱人格为前提

作者:roaming  于 2012-3-21 06:5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美国生活|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12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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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26 个评论)

2 回复 美国鲁汉 2012-3-26 00:58
roaming: 对,不能侮辱对方人格!
  
2 回复 老阿姨 2012-3-28 22:30
玮哥: 支持,不过心理扭曲的人要团结蛮难的.都像你就好了,一喊饶命,大家都喜欢.
  
2 回复 老阿姨 2012-3-28 22:30
卉樱果: 好文~尊重他人,允许他人有自己的观点,自述自己的观点,不应强求别人接受不同的观点,更不要侮辱人格。
  
2 回复 老阿姨 2012-3-28 22:30
布衣人: 支持。
宠辱不惊, 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 望天上云卷云舒。
  
2 回复 黄笑吾 2012-4-23 05:49
我有一招:
要么谈炒菜;要么讲做爱。一片和谐。
2 回复 roaming 2012-4-23 14:17
黄笑吾: 我有一招:
要么谈炒菜;要么讲做爱。一片和谐。
看来也只得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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