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案,我糊涂了

作者:柳叶儿青青  于 2011-8-18 08:0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157评论

这里是网友评论第2页,点击查看原文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1

拍砖
7

支持
29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37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57 个评论)

回复 宜修 2011-8-18 10:34
世道变了: 谢谢,就是这个
我们明年准备排这部戏。刚刚读了元代的元曲古本。
回复 rongrongrong 2011-8-18 10:35
我也糊涂了
回复 世道变了 2011-8-18 10:35
宜修: 我们明年准备排这部戏。刚刚读了元代的元曲古本。
哈哈,你要演哪个娘啊?
回复 宜修 2011-8-18 10:42
世道变了: 哈哈,你要演哪个娘啊?
本来被安排亲娘,但我估计明年时间不允许参演。
回复 白云山 2011-8-18 10:43
德州龙: 谁真对孩子好,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一家是真心爱孩子,另一家就是利用孩子。
你错了。

第一,我真心爱你家的房子,就可以霸占你家的房子吗?不允许孩子的亲身母亲探望自己的孩子,是真心爱孩子吗?

第二,“另一家”这个笼统地概念就不对。是两个人,一个是生父贺绍强,还有一位是生母罗秦。罗秦何罪之有,要被你剥夺做母亲的权利?

第三,贺绍强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是。但还没有坏到要被剥夺父权。至少被公众普遍接受、认可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所谓“利用孩子”完全是贝克家的一面之词。很多事实已经被法院证明是假的。贝克在说谎。
回复 看得开 2011-8-18 10:48
yulinw:    最终倒霉的还是孩子~·
同感!
回复 看得开 2011-8-18 10:48
RNSandi: 俺的个人看法是:当初贺应该为了孩子的顺利成长而妥协放弃抚养权。孩子都养了8年了,强迫分离养父母是对孩子的最大伤害呀。

我问了我父母,如果我是被领养的,他 ...
同感!
回复 xqw63 2011-8-18 10:55
RNSandi: 俺的个人看法是:当初贺应该为了孩子的顺利成长而妥协放弃抚养权。孩子都养了8年了,强迫分离养父母是对孩子的最大伤害呀。

我问了我父母,如果我是被领养的,他 ...
你的看法没错
回复 xqw63 2011-8-18 10:57
宜修: 人伦悲剧。
问题是,那个贺绍强打老婆孩子,“性骚扰”惹官司,本身就不是个东西
回复 白云山 2011-8-18 10:58
世道变了: 有个老故事,说衙门里来了两个女人和一个宝宝,两个女人都说孩子是她的,然后县令说,你们抢吧,谁能抢到孩子就是谁的.然后两个女人抢起来,孩子哇哇哭,其中一个女人一 ...
同样的故事公元前就出现在旧约圣经中。所罗门直接命令将孩子分成两半,一人一半。立刻有一位母亲自愿放弃。所罗门就把孩子断给了那位放弃的母亲。

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这里正好有一个很好的例证。

贺梅两岁生日时,罗秦要从寄养的贝克家带贺梅出去玩半天。被贝克夫妇拒绝了。

如今,在中国的贺梅被罗秦主动送到美国,见那对抚养过的她的人。
回复 宜修 2011-8-18 11:01
xqw63: 问题是,那个贺绍强打老婆孩子,“性骚扰”惹官司,本身就不是个东西
对贺的人品不敢恭维。 他对孩子有暴力行为吗?人性是复杂的,不是非此即彼那般简单。
回复 德州龙 2011-8-18 11:01
白云山: 你错了。

第一,我真心爱你家的房子,就可以霸占你家的房子吗?不允许孩子的亲身母亲探望自己的孩子,是真心爱孩子吗?

第二,另一家这个笼统地概念就不对。是 ...
你弄错前提了,没有人要剥夺他们做父母的权利,是他们自己先放弃了,这能说别人来抢你的么。你自己好好的孩子,别人抢得走么?
回复 xqw63 2011-8-18 11:04
宜修: 对贺的人品不敢恭维。 他对孩子有暴力行为吗?人性是复杂的,不是非此即彼那般简单。
不妨去看看贺绍强性骚扰案的当事人的叙述以及贺回国后打老婆孩子的故事
回复 宜修 2011-8-18 11:06
xqw63: 不妨去看看贺绍强性骚扰案的当事人的叙述以及贺回国后打老婆孩子的故事
果真如此,更不是东西。
回复 xqw63 2011-8-18 11:08
宜修: 果真如此,更不是东西。
去看看就知道了,钻了法律的空子,但丢了中国人的道德,“聪明”人啊
回复 白云山 2011-8-18 11:12
德州龙: 你弄错前提了,没有人要剥夺他们做父母的权利,是他们自己先放弃了,这能说别人来抢你的么。你自己好好的孩子,别人抢得走么?
你清楚事实吗?这个案子从贺梅两岁四个月就开始打。我就一直在关注。贺梅只是暂时被寄养在贝克家。中间贝克曾耍阴谋,以为贺梅申请保险为名,要从法律上占有贺梅,注意,这是贝克主动的,而不是贺自己放弃。但是贝克只得到了抚养权(foster parents)。(如果没有后续事件,我会认为这是为了贺梅。但有了后续事件,这个发生在贺梅一岁左右的事正好证明了贝克夫妇早就居心不良。)贝克也曾反告,要求取得领养权(adopting parents)。而贺绍强从来就没有放弃这个权力。抚养权与领养权在美国法律是有严格区分的。贺绍强、罗秦自始至终,始终是贺梅的亲身父母,也是法律上的父母。
回复 白云山 2011-8-18 11:19
RNSandi: 俺的个人看法是:当初贺应该为了孩子的顺利成长而妥协放弃抚养权。孩子都养了8年了,强迫分离养父母是对孩子的最大伤害呀。

我问了我父母,如果我是被领养的,他 ...
错!

第一,假设孩子养到8岁,就不该与养父母分离,那么2岁时,谁该放弃呢?

第二,任何物质的爱,都抵不过亲情之爱。我认识的、听过的被领养的孩子,不管是中国的,是美国的。长大后,无一例外要寻找自己的亲身父母。你自己也表现出了这种愿望。因此,只要没有虐待,父母亲情高过任何物质所能给予的。这就是对贺梅最大的爱,最好的归宿。
回复 老阿姨 2011-8-18 11:22
雪的烟花: 我最近也糊涂,刚看了这个网站,了解了一些,不知是否是事实,你自己去看吧:http://www.chinanews.com/hr/hrgs/news/2008/02-29/1177901.shtml
   谢谢,我曾跟踪过,我相信是事实。
回复 RNSandi 2011-8-18 11:53
白云山: 错!

第一,假设孩子养到8岁,就不该与养父母分离,那么2岁时,谁该放弃呢?

第二,任何物质的爱,都抵不过亲情之爱。我认识的、听过的被领养的孩子,不管是中 ...
不过你可要知道啊,多少亲生父母也虐待自己孩子的~

此事很难讲清楚,只是站的观点不同。以上仅个人观点而已。
你怎知道baker家对孩子的爱不是亲情之爱?True,人都有寻源归根的情感,但养育之恩难道不更体现爱心吗?我相信那些 被领养的孩子们长大后即使都去寻找亲生父母,他们绝对不会放弃与养父母之间的亲情的。

我的啥愿望?嗯?生养都是恩情亲情。
回复 woodchen88 2011-8-18 12:01
老贝一家当然不是天使般完美,但他们能在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中国留学生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抚养小贺梅, 而又能在经过一场荡产的磨难之后,今天伸出双手迎接贺梅三人,这就足够让俺敬佩不已。 今年一定设法向老贝一家表达敬意。
123... 8下一页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5-6 22:06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