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 撤职查办薄熙来行动过程本身,即违法,又属急需政改的范围之列

作者:Duffy  于 2012-3-18 07:1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杂记|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8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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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5 个评论)

1 回复 {[MM]} 2012-3-20 05:56
Duffy: 美国警察就是不能随便抓人。
按美国法律,如果没有法官逮捕令,搜查令,警察不但不能随便逮捕人(特殊情况除外),就是随便搜查也是违法的。警察即使凭逮捕令抓了 ...
你说的都是常识。但是美国警察大街上怀疑一个人有问题上前查问的时候,手头难道都准备着搜查证?难道在美国,嫌疑人还没抓到,也没有经过审讯,就已经给他定罪、法官就已经签发了逮捕令?那美国真是民主的发达国家啊。
2 回复 hanfeng109 2012-3-20 08:03
相食: 表面上是因为“文革余孽”被整肃(这也是很多欢呼声的原因),如果需要的话,程序上会因贪腐被判罪。
完全有可能。
1 回复 骄傲马力 2012-3-20 11:06
我听说过双规的来历。
90年代朱任总理时,我的一个发小是国务院专案组的成员。当年准备查广东普宁的一个案子时,对广东黑势力提防不够,先期携带举报材料进驻当地调查的中纪委成员,所住酒店被半夜纵火。三人一死两伤。所幸材料严密包裹放入浴缸。
事后发现大多数被调查的对象持有护照,有些还有境外身份证,随时可以潜逃或转移证据到国外。这是以前没有的新情况,上面决定直接成立联合工作组,将涉案人员转到福建的一个小岛上审查,并由武警把守。
即所谓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代问题。而不是先取证再审理。
1 回复 闲云野鹤一忽悠 2012-3-30 04:25
部分网友们说得极是,本来是人家挡着干得事,至少属宗淫府管理范畴,而等却好奇恶习难耐,非要掀开来瞧瞧,瞧也瞧了,口里还喋喋不休,不治你们的流民罪,还了得了呢。挡着的中央莫说车个省委书记,还什么微元,就是挡的副主席,那也叫内部事务,说很了,这叫干涉内证
2 回复 闲云野鹤一忽悠 2012-4-1 14:39
闲士: 因为他就是薄熙来, 人人都可以薄,想怎么薄就怎么薄
此言差矣,要分时候,事后不对,你薄他一下,会把自己以共和国的名义,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薄到铁窗后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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