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双重标准 -- 兼答陈营先生的“兼与网友真爱华“商榷“

作者:真爱华  于 2012-5-16 07:1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村内互动|已有80评论

关键词: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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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看得开 2012-5-16 10:59
支持你!
1 回复 翰山 2012-5-16 11:11
这类争论文章,我基本都没看。今天看到你和陈营辩论的题目,我印象中,他讲理不骂人,于是好奇看了一下。

个人认为,你的第一篇文章是篇好文章。有观点,有论据,尤其说的,人们的争论不会离开本人的利益。或者可以这样说,在大多数的争论中,“没有正义,只有利益”。你的文章朴实。

陈的文章,试图讲道理,有点儿文不对题。

所以,你的这篇文章,是不错的一篇·质疑文章。不过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可能又要吵架了,即便楼主能控制,回帖也不好控制,所以一般我不看。
2 回复 黑山老猫 2012-5-16 11:14
老兄. 和左左们辩论, 不绕死你, 也累死你. 呵呵.  
1 回复 布衣人 2012-5-16 11:35
我觉得在村里陈营与你的文章都属很有理性,有深度的。不像有的文章穷极无聊,例如昨天某人发表的大作,挑剔人家有错别字,结果他不知道自己的文章里写出了错别字。
没看出何故作这种思辯式的讨论,挺有情绪的。就开门见山地直问了,你认为陈营与你在政治观点的区别在哪儿?刚才我特地去看了你的博文,<“骂“,是因为爱 -- 兼谈逢X必Y>>,这一篇很有代表性,看出了你的思想脉理,我就没看出你俩其重要区别。所以,我就多说一句,这种讨论没多大意思,令人不知云云。
1 回复 真爱华 2012-5-16 11:36
黑山老猫: 老兄. 和左左们辩论, 不绕死你, 也累死你. 呵呵.   
先试试。不行再看。谢谢关照。
2 回复 amassadinho 2012-5-16 11:39
支持你!对事儿不对人也得分具体情况,事儿都是人干的,如果一个人干了缺德事儿,难道光说事儿缺德,不说这个人缺德?
1 回复 真爱华 2012-5-16 11:39
看得开: 支持你!
谢谢支持!很多村友劝我别理,想起了那伟大教导: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尝一口。所以试试。
1 回复 真爱华 2012-5-16 11:41
翰山: 这类争论文章,我基本都没看。今天看到你和陈营辩论的题目,我印象中,他讲理不骂人,于是好奇看了一下。

个人认为,你的第一篇文章是篇好文章。有观点,有论据 ...
你讲得对。谢谢理解与支持。
1 回复 陈营 2012-5-16 11:41
呵呵,差点错过了这么好的文章。这里我应该对楼主道个抱歉,那篇兼与你商榷的文字没有丝毫要对你进行批驳的意思,如果你那样理解了,是我没有表达清楚所致。

我那篇文字是读了你《真理有时越辩越糊涂》 一文中“辩的初衷,是希望对方改变原有的观点或见解”一句而说商榷的,原因是我认为这是讨论辩论的一个原则性问题,我在自己文中也明确提出:网络论坛交流辩论的“初衷”最好不要“是希望对方改变原有的观点或见解”,我认为要想改变别人看法是徒劳的,而且很容易形成针对发言者个人的争吵,这是应该避免的。我与你商榷的仅仅是这样一个观点,我文字中的其他内容主要谈的也都是有关网络上辩论基本原则的看法。

我文字开始一段的最后我说:“借他的题目谈点看法,也是与他商榷”,是否你将“商榷”理解成了反驳或批驳?我反复看了几遍我的那篇文字,实在没看出有针对你个人的言词在内。这里我贴上你在我那篇文字里的回帖和我给你的回帖。希望我的文字没有让你误解。




真爱华 2012-5-15 12:36
才看到。太迟了,抱歉。可看了半天,不懂LZ要和我“商榷”什么,恕无法作答。而且LZ已有结论:“真理是不需要辨明的”,可见已经真理在握,无需他人置椽。所以,已被LZ指为“表现了一个人自己的无知和无能,也反映了一个人的素质”的不才,更当闭嘴。不过,LZ讲不才的这些话,能不能算是他自己所极力反对的“质疑或指责对方个人”?。

只准州官放火?只准你“质疑或指责对方个人”?貌似有理的双重标准!  

又,“带着花岗岩脑袋见上帝”之说出自毛泽东,并非不才原创。





陈营 2012-5-15 21:56
讨论求实永远不晚滴说,呵呵。我所谓商榷仅仅是在一个或几个观点上看法不同而议论。我说“真理是不需要辨明的”与你说“真理在握”完全是两回事。以自然科学为例,科学定律是一种真理,大家都知道牛顿定律,但是肯定的说在牛顿出生之前这个定律就存在了,这样的真理(定律)人们需要的是发现而认知,不是因为辩论而认知。对于掌握真理倒是时常需要辩论了。生活中这样的事例太多了,再多举几例说明:信仰宗教的人都认同“圣经”,我把圣经喻为“真理”。可是认同同一本经的却是观点看法不同甚至相互否定的各种派别,那么是圣经不够真理还是读圣经的人没有掌握真理?文革中国人都把红宝书当真理,要文斗不要武斗是圣旨,可是武斗的双方依然是惨烈空前?由此看来真理的存在与真理的在握是完全不一样的事情,对于真理的存在,是客观的存在,无论你承认与否,无论你辩论也罢,真理都存在,我说“真理是不需要辨明的”就是这个意思。你把我议论的前提搞混淆了,貌似成了“真理不需要辨明就已经在握”了,因而你后面的批判也就不正确了
1 回复 笑臉書生 2012-5-16 11:41
反对村支书,就是反档,脑袋不想要了
1 回复 真爱华 2012-5-16 11:47
笑臉書生: 反对村支书,就是反档,脑袋不想要了
不至于吧?这话听起来倒挺熟悉,似乎是反右时常说:党的领导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反对党员就是反党。。。
1 回复 笑臉書生 2012-5-16 11:49
总裁判: 支持!他哪象好好地说话呀,他违反村规,标题打出所针对的网名,却解释他是专来对事不对人。他众目睽睽之下,常常两面三刀,出尔反尔,已经发展到不知不好意思的 ...
村支书的偽善真面目,让几位老兄一揭,快真相大白了
1 回复 真爱华 2012-5-16 12:03
布衣人: 我觉得在村里陈营与你的文章都属很有理性,有深度的。不像有的文章穷极无聊,例如昨天某人发表的大作,挑剔人家有错别字,结果他不知道自己的文章里写出了错别字 ...
布兄久违,先问个好。
人人均有共性,当然更有差异。大海里没有两滴相同的水。话讲清楚,初衷也就有一半算达到了。至于对方是否接受,就不是讲话者所能左右的。
1 回复 真爱华 2012-5-16 12:08
amassadinho: 支持你!对事儿不对人也得分具体情况,事儿都是人干的,如果一个人干了缺德事儿,难道光说事儿缺德,不说这个人缺德? ...
对。有时“事”和“人”分不开。
1 回复 ahsungzee 2012-5-16 12:11
翰山: 这类争论文章,我基本都没看。今天看到你和陈营辩论的题目,我印象中,他讲理不骂人,于是好奇看了一下。

个人认为,你的第一篇文章是篇好文章。有观点,有论据 ...
深有同感!
1 回复 越湖 2012-5-16 12:13
xqw63: 和总裁判一样,在村里待时间太短,才这样和他商榷
  
1 回复 总裁判 2012-5-16 12:48
真爱华: 觉得他自相矛盾太多。听其言而观其行,结论才靠谱。
说得好不好是个水平问题,想不想好好说是个态度问题,态度对大家而言,并非对你我几个人,就看是不是诚实。
1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5-16 12:55
真爱华: sorry. 若不回帖,岂非把陈先生列为我所说的不跟他争的三种人之一?希望他不是。
(三种人是:利益攸关的,花岗岩头脑的,开口就骂脏的) ...
妙!
2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5-16 12:55
黄笑吾: 我也不是对你个人。
近来,吵吵闹闹,指桑骂槐,喋喋不休的帖子多如牛毛,把倍可亲搞得是乌烟瘴气。我是实行三不了:不读帖,不留言,不回话。 ...
哈哈哈,自己打自己嘴巴啪啪响~
2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5-16 12:59
amassadinho: 支持你!对事儿不对人也得分具体情况,事儿都是人干的,如果一个人干了缺德事儿,难道光说事儿缺德,不说这个人缺德? ...
对,具体是事具体分析,哪有被一句话憋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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