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否认“特赦”周永康
习总日记(2014,5,29)
最近耳闻一个传言,说党中央中纪委搞“特赦”。诸位,我国的社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此“特色”不是彼“特赦”。大家要搞清楚。
追溯历史,我们党曾经搞过“特赦”,特赦战犯。
1959年国庆节前夕,毛泽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在庆祝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的时候,特赦一批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几天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特赦的决定,国家主席刘少奇据此发布了特赦令。第一批特赦释放的战犯共33名。
1960年11月,特赦第二批战争罪犯。1975年3月17日下午,华国锋在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说明:“这次特赦释放的战犯共293名。其中有:蒋帮军官219名,党政人员21名,特务50名;伪满战犯2名,伪蒙战犯1名。至此,在押的战争罪犯,即全部处理完毕。”
历史走到今天,2014年5月29日,党中央会对贪污腐化分子进行特赦吗?当然这里的“特赦”二字,是借喻,非真正指特赦服刑期之犯人,而是指针对已坐实贪污腐化罪名之党内高级领导干部,党中央免于起诉追究之行为。
先例是有的。已故政治局常委黄菊同志,的确受到党中央的特赦。
今天我就大家普遍关心的“特赦”,具体详细说明一下党中央的立场态度。
“特赦”传言的源头,是5月26日,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中纪委网站接受访谈时表示,中纪委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并加强办案全过程监督。
杨晓渡只是提了“重点”查处“四种人”,丝毫没有丁点“特赦”的意思,是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有意误导民众耳目罢了。
“特赦”传言登峰造极之作,是谣传党中央会“特赦”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借此机会我郑重告诉大家,周永康一案,党中央绝不会特赦,一定会按照法律追究到底并公布于众,绳之以法。
5月18日新华网《从“三个不放过”看反腐败向纵深推进》一文已经说得很明确了,反贪,从岗位已经退下来的不放过,十八大后提拔的不放过,中纪委官员也不放过。
有些人总是拿“反腐会亡党”唬人。我也明确告诉大家,我习总近平从来没有认为反腐会亡党。而且相反,不反腐才会亡党。若有朝一日能够把贪污腐败渎职越权的前政治局常委悉数拿下,则党之大幸,国之大幸,民之大幸。
反腐大业关乎党的性命国之安危,绝无“特赦”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