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被狗赢了

作者:博博客  于 2020-8-16 03:1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杂谈|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2评论

这是多年前的一桩旧案,被告是一条狗,因为有一个好的background最终赢了原告(人)的诉讼。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某日,朋友老孙从一家饭店出来,朝自己的车走去,因停车位比较小,在穿过两车之间的狭窄空隙时,孙某下意识的侧了一下身子,并把拿饭的手升高了一点,也就是在他抬高胳膊的那一刻,被来自左边车里的一条狗突然咬了一口,而且很是严重,孙某当时大吃一惊,手里的饭都摔到地上。
原来狗的主人(女生)也是去饭店买饭,因饭店不允许带狗进去,她就把狗留在车里,考虑到天气比较热,她担心狗在车里发闷受热,随即把车窗打开一半,以便让自己的狗透气乘凉,再说,反正买饭的时间也不会很长。谁知这畜生(狗)在等待主人时东张西望,且有把头伸到窗外的念头,此时恰巧孙某从其车身边穿过,还带有点侧身抬手的动作,车里的狗以为这是要攻击它,便来了一个先发制人,狠狠地咬了老孙一口。女主人听到她狗的狂叫声,急忙跑出来查看,她以为自己的狗被别人欺负了,不然怎么会发出如此的狂叫之声,可她没想到,是她的狗咬了别人,她看到的是,老孙胳膊的鲜血在流。看到眼前的一幕,狗主人先是吃惊,而后便说,这不可能,她的狗从来就没有咬过人,怀疑是不是老孙先冒犯了狗之类的话,一点没有承担责任的意思,连一个正式的道歉都没有,并说她的狗也是打过疫苗的,不会有其他问题,建议老孙去医院上点药很快就会好的,赔偿的事更是丝毫的没提,然后转身想开车离去。这时,在场的几个围观人听了老孙的解释后,以为狗主人的言语和做法有点欠妥,至少应该主动提出带老孙去医院上点药,或者给老孙一点医疗费以此作为补偿,毕竟是你的狗咬了人,因此,建议老孙记下狗主人的车牌好,索要狗主人的驾照号码,以备万一以后得狂犬病索赔之用,在老孙的极力要求下,狗主人不情愿的留下了驾照号码,而后开车离去。
为治疗狗伤,老孙除两天没上班之外,还花费了800多治疗费用。
事后,老孙几次打电话告知狗主人,应该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用,狗主人根本就是置之不理,牙根里也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思。老孙越想越恼火,出于咽不下被狗咬的这口窝囊气的心里,一气之下,把狗主人告到了小额法庭。
听上去狗主人对待诉状很是认真,准备的也非常充分,法庭上,她出具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她的狗从小到大是多么的优良,证据包括出生证明、疫苗证明、健康证明,兽医证明、训狗师的证明、照看狗公司的证明,全部的证据都在证明这是一条绝对不会主动咬人的狗,除非人先冒犯它,以此来证明出事时,是老孙先攻击狗,而后引起狗的自卫,咬了老孙。法官听了狗主人的辩护申诉,看了一系列的证据材料,最后陈述是:从狗的优秀的background来判定,这是一条很优良的狗,绝不会主动冒犯人,一定是人先冒犯了狗,导致狗咬人,随即宣判狗和狗主人胜诉。
此时此刻,无论老孙如何申辩,都是败诉。
的确,老孙也是一个优秀的人,也有很好的background,从小学到大学再到工作,三好学生、优秀先进工作者的证书和奖章也有很多,且在美多年 也无犯罪记录,但又有何用呢?证书奖章都是在中国获得的,没有带到美国来,即便是带来,要想用作证据来证明老孙的background的是优秀的,真是困难重重,最起码先要翻译成英文,再公证,成本高,不一定有效,因美国法律很难认可来自于中国大陆的证据 ,而且在美期间,也没有档案记录。
最终,老孙只好服服帖帖的认了官司的结果,当他走出法庭时不由得发出了一句感叹:新移民难哪!稳赢得官司却输给了一条优秀的狗,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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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2 个评论)

3 回复 sousuo 2020-8-16 05:08
没监控
3 回复 博博客 2020-8-16 06:21
sousuo: 没监控
谢谢,没有,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美国许多小的购物商场没有监控设备。
6 回复 NO_meansNO 2020-8-16 06:43
狗法官。
什么证书,证明全是hearsay,谁敢肯定那狗当场是什么情绪?叫法官subpoena那畜生亲身上庭做证,审案必须双方辩论問答,法官不懂常识?收了多少钱?
3 回复 博博客 2020-8-16 08:11
NO_meansNO: 狗法官。
什么证书,证明全是hearsay,谁敢肯定那狗当场是什么情绪?叫法官subpoena那畜生亲身上庭做证,审案必须双方辩论問答,法官不懂常识?收了多少钱?
说的是呀,真是有点像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感觉,狗的背景怎么会和人的比较呢,难以接受。
2 回复 博博客 2020-8-16 08:12
NO_meansNO: 狗法官。
什么证书,证明全是hearsay,谁敢肯定那狗当场是什么情绪?叫法官subpoena那畜生亲身上庭做证,审案必须双方辩论問答,法官不懂常识?收了多少钱?
多谢关注。
8 回复 天青青水蓝蓝 2020-8-16 10:31
这个事情是老孙为了省钱而失误了,他根本不应该在小额法庭提告,而应该找人身伤害的律师去高等法院提告。因为小额法院双方都不可以请律师,但高等法院因为涉及到可能要召集陪审团,程序上也比较复杂,双方都会有律师。人身伤害的律师是按照成功酬金分账的,所以案件没判之前基本不收费。而被告一方每个小时律师费都是几百块,所以这个案子只要拖上几个月,被告一方就非得和解不可,否则律师费都会让她破产。
5 回复 Sc2885375 2020-8-16 10:49
看了老孙申诉论述,他必输无疑。老孙是告狗主,不是告狗。所以是被告狗主赢了官司,不是狗赢官司。事后连主次都讲得不清不楚,更加上英语不是母语,庭上怎能赢?打官司是赢家全赢的遊戏,新移民不熟法庭程序,英语又不灵光,省钱不请律师自己只身上去打官司怎能赢?相信他连对法官阵词要站立和称呼法官Your hornor都不知道,估计更不知道原告是面对法官坐在右方……
其实他事前都应该知道被告的辯护理由,打官司是要充分准备的,应找律师和证人、物证(例如当场证人和买食物收据),证明他双手当时都拿着食物,在情在理都不可能对狗作出攻击行为,其次要证明狗主在公共场合没有適当用狗绳约束狗(当地有没有城市附例规定在公共场合必须要用狗绳?)证明自己是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有什么用?
另外要当场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上法庭有人证管用。

刚移民时曾经上法庭親身成功抗辩交通告票,我连当时的天气报告都找出来,证明倾盆雷雨将地上警察用来证明停车逾时的车轮粉笔印都洗擦一干二净(现场允许停车一小时)……结果白人法官判白人警察输了。
3 回复 博博客 2020-8-16 10:52
天青青水蓝蓝: 这个事情是老孙为了省钱而失误了,他根本不应该在小额法庭提告,而应该找人身伤害的律师去高等法院提告。因为小额法院双方都不可以请律师,但高等法院因为涉及到
多谢评论,很有道理。
3 回复 博博客 2020-8-16 10:53
Sc2885375: 看了老孙申诉论述,他必输无疑。老孙是告狗主,不是告狗。所以是被告狗主赢了官司,不是狗赢官司。事后连主次都讲得不清不楚,更加上英语不是母语,庭上怎能赢?
谢谢评论,是行家。
2 回复 Cannaa 2020-8-16 11:13
谁都知道华人在美国法庭的遭遇,有没有说那狗主人的肤色,白人吗?
华人越是被歧视,越要骂祖国,好像不这样就更没有希望指望美国法庭对华人好。
3 回复 博博客 2020-8-16 11:27
Cannaa: 谁都知道华人在美国法庭的遭遇,有没有说那狗主人的肤色,白人吗?
华人越是被歧视,越要骂祖国,好像不这样就更没有希望指望美国法庭对华人好。
谢谢关注  ,是白皮肤。
3 回复 NO_meansNO 2020-8-16 13:26
料不到老孙会输官司。
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只有老孙和狗,狗不会说话,老孙是唯一的事件叙述人,法官不信老孙还能信谁?加上网友Sc28提到的买餐食收据,人证物证俱在,怎可能输?
至于给狗开的那些证明证书背景资料,不能证明现场发生情况,当时狗是留在车里,狗主人开半边窗目的是让狗透气,同时也证明车内是高温,高温环境影响到会让狗变得烦躁和攻击性,那些背景资料在当场环境下根本不适用,老孙为啥还输?纳闷。
我猜官司不是输在证据,输在有理说不清,输在结案陈词。
2 回复 博博客 2020-8-16 14:01
NO_meansNO: 料不到老孙会输官司。
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只有老孙和狗,狗不会说话,老孙是唯一的事件叙述人,法官不信老孙还能信谁?加上网友Sc28提到的买餐食收据,人证
再次谢谢评论,或许是这个原因。
3 回复 Sc2885375 2020-8-16 19:26
NO_meansNO: 料不到老孙会输官司。
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只有老孙和狗,狗不会说话,老孙是唯一的事件叙述人,法官不信老孙还能信谁?加上网友Sc28提到的买餐食收据,人证
连这种简单伤人的官司都输,可惜。认真值得反省思考一下。为什么当时不即时马上报警?不要把原因统统推到移民前的证书认证等无关痛痒的小事上。

不过以自身经历,打官司可避则避。退休前为公为私都上过法庭,开庭前,法官都会再給机会双方和解。年轻时意气风发,一见对方讨价还价就一口拒绝。结果是赢了官司,对方完全失踪了……移民后曾经在公營机构CEO办公室干了十多年,每个月办公室都收到十封八封律师信,有些是明显无理取闹的。虽然有內部律师和法律部门,招数有理冇理主要两招:1。拖;2。庭外和解。记忆中十多年內只有三几宗是真正弄上法庭的。所以每年预算中都有一笔可观的法律预算在列。
4 回复 博博客 2020-8-16 23:04
Sc2885375: 连这种简单伤人的官司都输,可惜。认真值得反省思考一下。为什么当时不即时马上报警?不要把原因统统推到移民前的证书认证等无关痛痒的小事上。

不过以自身经历
谢谢评论,有道理。
3 回复 NO_meansNO 2020-8-17 02:30
Sc2885375: 连这种简单伤人的官司都输,可惜。认真值得反省思考一下。为什么当时不即时马上报警?不要把原因统统推到移民前的证书认证等无关痛痒的小事上。

不过以自身经历
说得非常好,阁下是高人。

说到打官司,给您开罚单的警察肯定不在现场,只是要完成任务胡乱罚款,大水都洗干净粉笔迹,还看到什么证据?您准备充足,做得漂亮。
本人也有一例相似官司,不过赢得比较轻松,是因为警察开罚单用错词,拿"with "替代了" within",上庭不用30分钟搞定。
5 回复 博博客 2020-8-17 03:21
NO_meansNO: 说得非常好,阁下是高人。

说到打官司,给您开罚单的警察肯定不在现场,只是要完成任务胡乱罚款,大水都洗干净粉笔迹,还看到什么证据?您准备充足,做得漂亮。
很好很好,幸运幸运。
3 回复 Polar_bear 2020-8-17 03:25
Sc2885375: 连这种简单伤人的官司都输,可惜。认真值得反省思考一下。为什么当时不即时马上报警?不要把原因统统推到移民前的证书认证等无关痛痒的小事上。

不过以自身经历
很正確!人受傷的情況下,立馬911,叫警察來取證就好了⋯⋯
3 回复 博博客 2020-8-17 03:31
Polar_bear: 很正確!人受傷的情況下,立馬911,叫警察來取證就好了⋯⋯
说的是呀,多谢关注。
4 回复 博博客 2020-8-17 03:35
Sc2885375: 看了老孙申诉论述,他必输无疑。老孙是告狗主,不是告狗。所以是被告狗主赢了官司,不是狗赢官司。事后连主次都讲得不清不楚,更加上英语不是母语,庭上怎能赢?
经验可贵,可取可取,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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