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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陈同佳案政治问题多于司法问题

京港台:2019-10-27 04:23| 来源:法广 | 评论( 3 )  | 我来说几句


香港大律师:陈同佳案政治问题多于司法问题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专题:香港最新动态!

  

  法国国民议会举行香港(专题)问题听证会,2019年10月17日。从右往左: 黄奕武,Jean Francois Césarini, 梁家杰,李卓人,Delphine Bagarry, Ma wanki, kenneth Yeung.,

  台湾(专题)当局要求香港引渡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的香港青年陈同佳案意想不到地让香港陷入了自主权回归中国以来最严重的政治危机,如今也在台湾政坛引发轩然大波。台湾与港府此前商谈以司法互助,来引渡陈同佳未果,如今港府称陈同佳愿意赴台“自首”又引发台湾方面担心跌入中国的“一国两制”陷阱的忧虑。是否和如何接受陈同佳赴台“自首”,连日来在总统和立法大选背景下的台湾政坛引发朝野激烈争辩。陈同佳案始于香港司法是否有司法管辖权的争议。香港对犯案人与受害人同是香港人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港台此前围绕司法互助的商谈未能成功与北京立场是否有关?我们为此电话采访了香港公民党主席、大律师梁家杰先生。他认为,港台两地能否就陈同佳案达成妥协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陈同佳案“是林郑月娥一手造成的困局”

  法广:首先,香港的司法制度到底对陈同佳案是否有管辖权?香港说没有管辖权,但台湾则认为香港是在推卸责任。如何看管辖权问题?

  梁家杰:“其实香港民主派议员半年前已经清楚地提出一些方案。如果林郑月娥能够把香港法律做出一些改变,比如说给予香港法庭一个“域外刑事审判权”,或者是对《逃犯条例》做出适当修改,就都可以处理陈同佳案的问题。但是,半年以来,林郑月娥不但没有同台湾方面进行司法互助讨论,也没有跟从香港民主派议员提议的对香港的条例做出适当修改。所以,这次陈同佳释放出狱,但其案件无法处理,绝对是林郑月娥一手造成的困局。”

  法广:您提出泛民主派议员此前也提出修改原有的《逃犯条例》中的部分条款。那么,林郑月娥送交立法会的修例方案超出了民主派此前提出的修例建议么?

  梁家杰:“林郑提出的修例是把可以香港人送到中国内地,但是民主派议员提出的修订只是可以把人送到台湾。这当然不同啊!有很大的区别。因为我们自回归开始就明白,我们需要建筑一道防火墙,把大陆无法无天的制度,与香港尊重人权、自由的法制制度分隔开来。我们怎么可以把香港人送到大陆,使港人受害于一个曾经用来处理刘晓波艾未未等人案件的制度呢?!所以说,林郑心怀不轨,因为她要用这起台湾杀人案,来挑动香港人的同情心,因此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这正是为什么香港人这么反感的原因。她的法案与民主派提出的修例当然是有天壤之别。”

  台湾原希望借司法互助脱离逃犯条例适用范围界定

  法广:如今陈同佳“愿意”去台湾自首,但台湾方面马上的反应,不仅是质疑他是否“自愿”自首,而且尤其认为,接受港府的提议,等于是在给港府已经撤回的《逃犯条例》修例背书,认为如果按照港府提议的形式接受陈同佳来台湾自首,实际上等于是香港在把台湾纳入“一个中国”的框架。这中间是怎么一个逻辑呢?

  梁家杰:“我不能帮台湾当局代言。但我想,他们的逻辑是,此前半年多的时间里,特区政府和林郑月娥对台湾提出的司法互助不理不睬。如果现在很容易就范,那从实际效果来看,就是配合了特区政府原来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设计。所以,台湾可能觉得,从政治上考虑实际效果,是在配合原来特区政府把台湾和中国大陆混为一谈的心态和逻辑。可能就是这样。”

  台港司法互助谈判无果,主要障碍在北京

  法广:台湾方面从开始到现在,一直坚持要通过司法互助来解决这个问题。所谓的司法互助是怎么回事?台湾借此到底要求什么?为什么当初和港府几次接触,都没能谈出结果?香港与台湾不能就司法互助达成共识,和北京方面的立场是否有关?

  梁家杰:“我的理解是,台湾提出的司法互助包括要把台湾从香港原有的《逃犯条例》界定的适用范围(脱离出来)的内容有关。因为原来香港《逃犯条例》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及其它地区。台湾如果被纳入这一界定之内,就不能引渡陈同佳。台湾当时希望香港能把这个适用范围界定,明确地把台湾排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地区之外。我觉得这是双方陷入胶着状态的一个解释。”

  “但是,至于最新的发展、台湾是否就有关司法互助提出什么具体内容,需要去问台湾司法部。我的确不知道他们现在提出的司法互助是否有新的论述。”

  法广:台湾与香港就司法互助的商谈没有谈成,这是否与北京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有关呢?因为香港其实与世界上其它国家(司法辖区)并不是没有司法互助协议。

  梁家杰:“我相信台湾与香港之间司法互助谈不成,主要阻力来自北京。因为北京绝对认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如果北京不愿意为引渡做出一次例外考量,这可能是使得台湾与香港之间围绕司法互助谈不拢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广:那从司法角度看,这个案件是否有可能在现有框架下达成某种妥协呢?

  梁家杰:“其实,能不能达成妥协,我相信这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多于法律问题。法律方面没有什么不能配合,只要北京愿意对于香港与台湾之间的引渡安排,有一个比较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处理,而不单单是政治挂帅,那一切都好说。但如果不是的话,那当然就很难处理得好。”

  现年21岁的陈同佳涉嫌于2018年2月在台湾杀害其香港女友后,逃回香港。同年3月,他因盗用女友信用卡,被香港警方逮捕,并承认杀人弃尸。但香港法律遵循“属地管辖”,认为对在台湾发生的命案没有司法管辖权,因此只以盗窃等罪名对其判监。台湾方面尝试与香港达成司法互助,引渡陈同佳赴台湾受审,但未能成功。林郑月娥政府以此案为由,提出修改《逃犯条例》,引发香港大规模民间反送中抗议。陈同佳10月23日刑满出狱。此间曾去狱中探望他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牧师管浩鸣宣布,陈同佳愿意就相关命案去台湾自首。胶着数月的陈同佳引渡案似乎终于可以落幕。但台湾方面感觉其中另有陷阱。政府官员在是否接收和如何接收问题上的表述,前后多有矛盾,在台湾引发批评。陈同佳案在引发香港自1997年以来最严重的政治危机之后,连日来又让大选背景下的台湾吵得沸沸扬扬。显然,陈同佳案无论对于香港,还是对于台湾,原本的司法权限纠纷背后,更多的是各自面对北京的政治身份界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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