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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童养媳"遭强奸生子 如今俩孩子上门找她要钱

京港台:2020-7-4 10:03|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 评论( 9 )  | 我来说几句


"巫山童养媳"遭强奸生子 如今俩孩子上门找她要钱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你会抚养被强奸生下的孩子吗?” 马泮艳在微博中写道。

  马泮艳生于重庆市巫山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从小干繁重的农活和家务,没念过几天书。12岁便被家中亲戚卖给陈学生做童养媳,其间被迫生下一双儿女。8年间经历了4次出逃,直到2008年,才终于逃离出去,落脚在广东。

  2016年5月,马泮艳当童养媳的新闻引起了一时轰动。同年,经巫山县人民法院调解,马泮艳与陈学生正式离婚,二人所生的两个孩子被判给了陈学生。此后,“巫山童养媳”事件也不时被公众提起。

  今年6月21日,马泮艳再次发博称,被迫生下的两个孩子上门找她要钱,而自己没有义务抚养被强奸所生下的孩子。博文一出,再次引发热议。

  

  马泮艳与陈学生。 图/由受访者提供

  12岁时以7000块钱和500斤大米被卖

  1988年出生的马泮艳在家中排行老二,前后还有两个姐妹。

  马泮艳的母亲因为长期受到父亲的家暴变得精神失常。1999年,母亲在务农时误杀父亲后仓皇外逃,再无了音信,三姐妹便被送到了大伯家抚养。12岁的大姐因无法忍受任人打骂的生活,离家出走打工挣钱,只剩下9岁的马泮艳和妹妹在大伯家相依为命。

  2000年夏天,在亲戚的牵线下,大伯为他物色了一个“买家”,亲戚们只告诉她,对方叫陈学生,是旁边村子里种水稻的富户人家。

  没过多久,陈家人就来打探这个未来的“媳妇”了。

  “他们像看货一样打量我,一大群人都围坐在堂屋里商量卖我的事,还有二姑夫妻、四姑夫、两个表姐,他们都是媒人。我不同意,他们就像恶狼般瞪我。” 马泮艳经常这样描述当时的场景。

  最终,马泮艳以7000块钱和500斤大米被亲戚们卖给了年长她17岁的陈学生。

  被送走的那一天,刚好是马泮艳12岁的生日,任由她怎么反抗,还是被绑上了那辆贩猪的货车,送去了陈家。

  

  马泮艳在巫山的旧居。图/由受访者提供

  “他们把我关在屋里,不给饭吃,也不给水喝,我听到他们在饭桌上有说有笑,只有我低着头流泪。” 马泮艳说。

  此后,陈家要求马泮艳签署一个协议:若长大变心,要赔偿陈家给亲戚的粮食和钱,还要额外赔偿陈学生一笔青春费。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她被押着在协议书上画了押。

  14岁被迫产女屡遭毒打

  不知情中被结婚

  嫁到陈家后,马泮艳屡次遭到陈学生的打骂,每次逃跑都被抓回来继续毒打。来年,陈学生就带着马泮艳南下到福建打工去了。到福建没多久,13岁的马泮艳就被迫与陈学生发生了性关系。

  马泮艳称,到福建后,陈学生更肆无忌惮地对她打骂、施暴,经常被打得浑身是伤。报过几次警,警方却一直以“家庭纠纷”推脱。

  2002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被迫为陈家生下了第一个女儿。

  “我那时候不懂什么是怀孕,邻居们都说我肚子大了、里面有小孩了,我就从很高的地方跳下,想把小孩摔掉。陈学生经常用铁链把我锁在屋里,不准我出去,直到我生下孩子。”马泮艳说。

  生下孩子后,马泮艳也再没像从前那样反抗过,她开始像普通农村妇女那样,做饭、洗衣、下地务农、照顾孩子。

  2007年,19岁的马泮艳再次产下一子。

  

  陈学生私自为二人办理的结婚手续。图/由受访者提供

  马泮艳称,2008年陈学生为了给小儿子上户口,在她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自为二人办理了结婚证。同年,她终于逃出了这个生活了八年的“人间地狱”。

  “最后跑的那次,身上有钱,我就和妹妹逃到广东打工去了,也算是安顿下来了。”马泮艳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在马泮艳眼里,大城市里的一切都无比新鲜,她满怀希望地盼望着新生。

  在广东期间,马泮艳恋爱了,又生下一女,却因婚姻状态显示为已婚无法与当时的男友结婚,也一直没有给孩子上户口。

  她要求和陈学生办理离婚手续,而陈学生告诉她,要她支付10万元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才同意离婚。

  命运的转折

  2016年,走投无路的马泮艳开始在网上发帖求助,公开自己的遭遇和身世。

  终于,马泮艳的命运似乎迎来了转机。

  2016年,马泮艳被卖作童养媳的遭遇被多家媒体报道,引发了网友的同情和愤慨。同年5月,马泮艳再次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陈学生离婚,并控告陈学生在其未成年时对自己实施了强奸。

  

  巫山县法院调解书。图/由受访者提供

  派出所的民警告诉她,强奸罪的最长追诉期只有十年,如今已经过了十四年,早已经过了追诉期。

  据《中国妇女报》此前报道,巫山县政府表示,当年由于马泮艳大伯家无力代养,在亲属建议下将她送往陈学生家生活,双方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协议约定陈家给大伯3000元代养费,给马泮艳1000元恋爱费。马泮艳在达到法定年龄前由陈家代养,达到法定年龄后与陈学生结婚。经公安机关调查,认为马泮艳大伯主观上未以牟利为目的,客观上无出卖行为,不能认定其涉嫌拐卖妇女儿童。对于马泮艳控告陈学生对其实施强奸,巫山县政府表示,根据医学专家意见,马泮艳第一次产女的受孕时间在2002年1月至3月期间,当年1月24日其已满14周岁,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陈学生涉嫌强奸罪。

  这一年,经巫山县人民法院介入调解,马泮艳终于顺利与陈学生离婚,两个孩子判给了陈学生。

  离婚后马泮艳的感情路并不顺利,生下小女儿后,男友卷钱跑了,新闻也很快成了旧闻。童养媳事件失去关注度后,2017年,马泮艳在网上发起了众筹,理由是女儿查出先天障碍,需要经费接受治疗和特殊教育。

  小妹马泮辉的一篇文章,指马泮艳欺骗网友、常年好吃懒做卖惨,舆论开始表现出质疑。最终马泮艳与马泮辉两姐妹反目,不得不退还募捐来的9万块钱。

  如何面对遭强奸所生的孩子

  今年6月21日,马泮艳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篇题目为“你会抚养被强奸所生下的孩子吗?”的文章,又一次引发了网友热议。

  

  马泮艳发博。图/马泮艳个人微博截图

  在一个周末的下午,马泮艳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当时,她一边哄着女儿玩玩具,一边诉说着她的无奈和哀愁。

  “女儿有癫痫,智商还不如一个一岁的孩子,整天流口水、走路也东倒西歪的。我要带她到处治病,很痛苦。这些年,我一直靠着好心网友的捐款和政府的抚恤金生活,开了一家水果网店,但效益不好,虽然艰难,但也算活下来了。” 马泮艳谈起现在的生活。

  聊到曾经被迫为陈家生下的两个孩子,马泮艳说:“生下那两个孩子我就非常反感,医生把孩子包好放到我面前,我就恨不得一把扔出去。”

  对马泮艳而言,被迫生下的两个孩子只是那段悲惨历史的产物,大女儿18岁了,和她也不过只相差13岁,更是会勾起她心中的羞愧和对过往的仇恨。

  “很多时候,我会刻意忘记那些过去,我努力说服自己,孩子是无辜的。可当我见到他们,我发现我做不到善良,他们总是在不断提醒我那段黑暗的日子。我已经找不到一丝母爱,心里只有仇恨痛苦。”马泮艳在微博中写道。

  马泮艳称,曾咨询过很多律师,律师们告诉她,在法律上,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生下的孩子,成年后都要负相应的抚养义务。而在马泮艳眼里,在懵懂无知时被迫生下了两个孩子本就不公,若后半生仍要为陈家的错误买单,便是更大的冤屈。

  童年悲惨的经历,马泮艳仍无法忘怀,常梦到亲戚们把她强行押送到陈学生家的场景。“陈学生毁了我的整个人生,每每想起还是会恨,很想看到陈学生戴上手铐的样子。” 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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