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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度系统论述杨智渊桉 声称对台人有管辖权

京港台:2022-8-28 04:39| 来源:中央社 | 评论( 9 )  | 我来说几句


中国首度系统论述杨智渊桉 声称对台人有管辖权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台湾(专题)民族党副主席杨智渊3日在中国大陆被捕,目前遭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台北27日电)中共官媒央视26日针对杨智渊案邀集2名中国法律学者座谈,就中国当局拘捕杨智渊的司法管辖权、法律依据、境外执法作说明,被视为中国官方透过官媒,首度对杨案作系统性论述。

  但观察与会中国法律学者的论述,仍不脱「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倡议台独即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等旧调。同时强调杨智渊是「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受到中国法律的管辖」,中国国家安全机关对他行使管辖权「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央视专向海外华人(专题)播出的第4频道,26日透过「海峡两岸」节目专门制作杨智渊案,邀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发表意见。

  刘仁文声称,杨智渊从事台独的行为,完全构成中国刑法中的「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且都是故意的,不存在「认知上错误」,可说是「急先锋、顽固分子、首要分子」,确实符合上述2个罪名的罪状及主观意图;「只要有组织、策画、实施这种分裂国家的行为,罪名就成立了」。

  霍政欣则宣称,浙江省温州市国安机关对杨智渊行使管辖权的法律逻辑很清楚,「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台湾人是中国人」,杨智渊「作为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受到中国法律的管辖,中国的国家安全机关对他行使管辖权,是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

  节目还谈论对于人在中国境外的「台独分子」如何执法。霍政欣称,对于在国外者,中国可透过多边或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缉拿归案」;还可依中国刑法第291条,以缺席审判程序「绳之以法」。而依中国刑法第88条规定,分裂国家罪行不受追诉期限制。

  台湾民族党副主席杨智渊8月3日在中国大陆被捕,目前遭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所涉案件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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