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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中国人觉得三岁小孩该死吗?

京港台:2022-11-15 22:15| 来源:议报 罗四鸰 | 评论( 3 )  | 我来说几句


多数中国人觉得三岁小孩该死吗?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罗四鸰评论分析文章:偶然在推特看到德国老雷的最新视频,标题是《兰州小孩对不起,多数中国人觉得你该死》,看到标题很震惊,老雷建议我看完视频再说,并说:“真有意见我愿意听。”于是,我很认真看完老雷的视频,而且并真的有意见了。

  

  在视频中,老雷首先用了霍布斯的《利维坦》来阐述国家和人民的关系,一个怪兽的脑袋控制了整个国家,大家服从这个脑袋,并形成一种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他认为,因为这种契约关系,中国民众是认同了中国政府的防疫措施的,即便整个体制是反人性的,但是只要你不全部否定,你就是认同了这个反人性体制的,因此就形成一种多数人专制。

  所以,在兰州三岁小孩之死这件事上,大多数中国人觉得三岁小孩该死,因为三岁小孩违反了大多数人都认同的防疫措施。

  这么说似乎有些道理,但若是真的对霍布斯的政治理论做一番探讨,很容易发现其中的错误。

  首先,视频中,老雷显然混淆了霍布斯和洛克的两人“社会契约论”思想。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霍布斯和洛克都是阐述“自然状态学说”和“社会契约论”的代表人物,两人对自然转态和社会契约论的论述差异不大,但是在人性和个人权利的终极价值目标等方面,两人有着极大的不同。从而导致霍布斯的理论最终指向“利维坦”,指向君主专制或是说一种极权主义;而洛克的理论最终指向“人民主权”,也即美国独立宣言的理论来源之一。因此,两人的理论虽然都在谈论自然状态学说、社会契约论,但是洛克是明显反对霍布斯的。

  老雷在谈论中国政府时,用的是霍布斯的理论(指向君主),但在谈论中国民众时用的是洛克的理论(指向人民),虽然他并没有在视频里提到洛克的名字。在这里,老雷有些偷龙转凤,把洛克的也转为霍布斯的,因此少数人的专制奇怪地变成多数人的专制。这就导致他得出一个奇怪的结论:在多数人专制的情况下,多数中国人认同了这个防疫措施并认为三岁小孩该死。

  当然,这还不是老雷最重要的逻辑错误。最重要的逻辑错误是,中国政府与中国民众之间到底有没有社会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在现代民主国家,比如美国就体现在美国宪法上。这是美国国家的基石。中国有宪法吗?有。但是民众敢相信宪法吗?这份契约真实存在吗?即便存在,那么首先违反宪法不遵守契约的是谁?要是把这些问题追问下去,我想老雷视频的问题应该很清楚。

  当然,不能否认网络上确实有不少为防疫政策叫好的声音?但那代表大多数中国人的声音吗?且不说大部分中国人其实根本无法在网络发声,更别说在严厉的审查制度下,即便说出真话又有几句能留下?何况,在没有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其实是无法知道真正的民意的。只能说,无法证明老雷说的“多数中国觉得三岁小孩该死”这个命题是错的。同样地,其实也无法证明他的这个命题是对的。

  在防疫三年时间里,我们看到太多了死于防疫措施的悲剧,也听到太多这样的话:为什么宁愿饿死跳楼死都不反抗?并因此得出一个和老雷类似的结论:中国人活该,中国人没有一个是无辜的,雪崩之死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等类似这样的话?

  中国人就真的活该吗?为什么不知道团结起来一起反抗?

  可是,这正是极权主义之下的国民啊,只是并不能归结为国民性。重要的话,再说一遍:这是长期生活在谎言与暴力之下的国民,而不是国民性。老雷说过中国政府或是体制是反人性的这是对的。但是这种政府与国民之间的是什么关系呢?他认为是契约关系,这是不对的,中国政府和中国民众之间是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一百年来,维系这种奴役关系的是谎言与暴力。

  在这种谎言与暴力中被奴役了一百年的民众,从未听说过社会契约论的政府与民众,尤其是菜刀都实名制说一句真话就要坐牢的民众,全民监控连微信都不敢说话的民众,突然要求他们西方民主国家民众那样,都站出来和政府讨论社会契约论、讨论公民不服从,这是不是真的有点外宾了?

  那么,如何看待极权之下的民众?他们真的无辜一点责任没有吗?

  关于这个问题,写过《极权主义的起源》的政治学家汉娜•阿伦特特别写过一篇文章《独裁统治下的个人责任》来讨论这个问题。在这篇文章中,阿伦特说,若是用历史、时代、国家、民族、“主犯”等论述一个具体的人所犯下的罪行时,“实际上成为一种极有效的对所有那些确实犯下罪行的人的粉饰,因为,哪里所有人都有罪,哪里就没有人有罪。”因为历史是由具体的个人构成的,而不是一个抽象的集体概念。每一个人都要为其具体的行为负责,或大或小,视行为和后果而定。因此,在讨论个人责任的时候,不适合用“中国人”这个集体名词来简单概括,否则会成为“一种极有效的粉饰”,为确切犯下罪行的人以及罪行的大小进行开脱。领头大哥和普通参与者要区别对待,犯罪和犯错要区别对待,主动作恶和被动参与要区别对待,一些忏悔和全部真相要区别对待,辩诬推卸和真诚道歉要区别对待。否则的话,整个历史都会变成一本糊涂账,人人有罪/责、罪/责无大小变成人人无罪/责。

  因此,在讨论兰州三岁小孩事件中,必须要把责任和罪行明确到个人,这个事件中具体的负有责任和罪行的人。若是无法明确到个人,而简单说句大多数中国人都认为该死,就会变成一种”极为有效的粉饰”,为真正的恶人和罪犯开脱。

  最后想说的,有没有站出来公民不服从的中国民众呢?有,而且还很多,可惜他们都不被看见和听见,王剑虹的推特账号便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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