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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校“臭肉事件”还应有三点追问...

京港台:2024-10-20 19:42| 来源:新民周刊 | 评论( 8 )  | 我来说几句


昆明学校“臭肉事件”还应有三点追问...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如存在“食堂腐败”,必须做到“伸手必抓”,才能确保学生吃饱吃好,才能让家长安心放心,才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昨晚(10月19日),闹得沸沸扬扬的云南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的“臭肉事件”终于迎来了官方通报。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经过联合调查组调查,该批次鲜猪肉片判定为不合格,确为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已对学校、涉事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和干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尤其是校园食品安全,关乎着每一个孩子的身体健康与未来发展。这起令人震惊的 “臭肉事件”看似尘埃落定,但仍让人们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深感忧虑与痛心,至少还应有三点追问。

  01

  10月16日,长丰学校“臭肉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据学生家长透露这所学校一年学费2.6万元,另外单独收取餐费,每餐14元的标准。结果有学生吃完餐出现了拉肚子、呕吐、输液。

  

  不放心的家长来到厨房查看,发现整盆猪肉散发着刺鼻的臭味,离老远都能闻到。有家长还透露,学校饭菜重油重辣,怀疑是不是为了掩盖臭味。

  

  家长们的情绪都很激动,质问学校为什么把臭肉给孩子吃。

  

  更惹人气愤的是,事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不第一时间处理问题,而是让厨师站出来。网传视频显示,一位被称为副校长的红衣女士甚至还站在厨师身后满脸笑容地插着双手。

  

  而在校方组织的家长沟通会上,学校董事长无视家长提问,插兜离席。

  

  10月17日,官渡区市场监督局和官渡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发布情况通报,称对涉事学校、企业立案调查,学校食堂已停止供餐。

  

  如今,随着几大部门的介入调查,“臭肉事件”有了调查结果——

  经检测,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超过规定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猪肉10月16日当日宰杀,凌晨切片加工后未做散热处理。在双层塑料袋存放了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摆放了5个小时,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

  

  至于家长反映的“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实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非生产日期。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

  

  这一结果也揭示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即便是新鲜的食材,如果在运输和存储环节管理不当,也会迅速变质。这不仅反映出食堂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疏忽,也暴露了整个供应链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还发现,长丰学校在食堂管理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首先,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其次,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更为严重的是,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也不到位。这些问题反映出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制度缺失和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

  据了解,这次出事的官渡区长丰学校在当地名气不小,是一所股份制民办完全中学,学校举办方为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办学。据家长反映,这不是第一次学校食堂食材出现问题,此前已有多名学生出现肠胃不适的情况去就医。家委会曾多次到学校交涉,还曾把校长请到食堂落实。

  追问一:明明此前就出现过食材问题,学校为何一直都是不了了之,其态度为何又始终冷漠且傲慢?“臭肉”问题,到底是一时疏忽,还是长期以来的惯常操作?

  好在对长丰学校,通报里也明确了处置意见——

  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等。

  

  只不过,鉴于之前的种种表现,这样的学校是否能够真正保障好校园食品安全,还需其拿出实际行动。希望长丰学校能按照通报要求,尽快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并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

  02

  至于涉事承包商,此前就有家长指出,该企业于今年成立,是一家没有经验的餐饮公司,才来一个半月,食品问题就源源不断,多次被家长投诉。

  此番调查结果显示,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承办学校食堂属于经营项目发生变化,其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

  因此通报指出,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经营不合格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合计处罚578万元;责令食材供货商停止营业,接受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追问二:这样的承包商,为何能够顶替掉上一家,为长丰学校供应餐食?

  03

  通报里对相关单位和干部也有相应的处置意见——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最后,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对在本次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中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表示诚挚歉意,并表示会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改进工作,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笔者注意到,就在今年8月6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就曾发布过全市第二批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违法典型案例。在通报的7个案例中,有学校食堂就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以及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问题。

  

  如今才不过两个多月,长丰学校再曝“臭肉事件”。追问三:究竟该如何切实确保学生的用餐安全?

  事关孩子饮食健康,多重视都不过分。如存在“食堂腐败”,必须做到“伸手必抓”,才能确保学生吃饱吃好,才能让家长安心放心,才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相关专题:昆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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