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尔那茜事件:不要错把管制当法律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CDT编者按:近期,那尔那茜事件引发了更多网民关于“户籍制度”、“高考公平问题”的讨论,本文提出了一种值得商榷的观点“违反这种不合理的管制,不应该被谴责”。(对原文有删节)

最近那尔那茜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看了太多讨论,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很多人分不清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管制。
这可不是什么小问题。
把管制当成法律,那就糊涂了。把违反管制当成违法,那就更糊涂了。
什么叫管制?什么叫法律?
法律,那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是写在法条里的,是有明确条文的,违反了,那叫违法。甚至有些人大定的法,也是管制。
法是服务于纠纷的,而不是限制人们自由行动的规则。
管制呢?管制就是行政部门为了方便管理,搞出来的一些规定,一些限制,一些门槛。这些东西,很多时候是为了部门利益,为了管理方便,而不是为了公平正义。
很多类似的管制,都写在法律里。
各国都有大量的法律,其实都是管制。而不是法律。
就拿高考这事来说吧。
不让在北京读书的外地孩子在北京参加高考,这是什么?
这就是管制!
这不是法律条文,这是教育部门和户籍管理部门联合搞出来的一套管制体系。
为什么要这样管制?说白了,就是为了保护本地人的利益,减少竞争,方便管理。
这符合法理吗?一个孩子,从小学到高中,十几年都在北京读书,学的是北京的教材,用的是北京的老师,突然高考了,你告诉他,不行,你得回老家去考?
这合理吗?
一点都不合理!

这种管制,逼得多少家庭骨肉分离?
你想想,一个孩子,在北京读到高二,为了能在老家有学籍,有应届生身份,只能回去读高三。
甚至要到本地读三年高中。
家长呢?要么跟着回去,放弃在北京的工作和生活,要么就让孩子一个人回去,一家人分居两地。
这叫什么?这叫人为制造的痛苦!
还有更荒唐的,有些孩子为了规避这种管制,只能想办法在老家挂个学籍,平时还在北京上学。
这时候,很多人就跳出来了:造假!违规!特权!
造个毛的假啊!
这是被逼无奈好不好!
你不让人家在学习的地方考试,又要求人家必须有当地学籍才能有应届生资格,这不是逼着人家去想办法吗?
就像那尔那茜,她在北京读书,户口在内蒙,高考只能回内蒙考。为了有应届生资格,在内蒙挂个学籍,这有什么问题?
这不是特权,这是为了适应不合理的管制而采取的正常应对措施!
有人说,这是违规的。
违什么规?违的是管制的规定,不是法律的规定!
而且,这种管制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违反这种不合理的管制,不但不应该被谴责,反而应该被同情,被支持!
我举个更明显的例子。
还记得孙志刚吗?
2003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收容遣返,最后死在了收容站。
在那个年代,对外来人口的管制更严厉。你没有暂住证,没有工作证明,就可能被抓起来遣返。
那时候,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为了不被遣返,想方设法找关系,找门路,花钱买平安。
按照现在一些人的逻辑,这些人是不是都在搞特权?是不是都在违规?
胡说八道!
他们只是在对抗一个不合理的管制制度!
这种制度本身就是错的,违反这种制度,找人帮忙不被遣返,这不是违法,更不是什么特权,这是正常的市场反应,是人的本能求生反应!
孙志刚事件之后,收容遣返制度被废除了。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套管制制度本身就是错的!
违反错误的管制,不是罪过,是值得同情的!
现在高考的户籍限制也是一样。
这套制度,把多少家庭搞得支离破碎?制造了多少人为的痛苦?
一个在北京生活了十几年的孩子,突然要回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考试,这公平吗?
一个为了子女教育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打拼的家庭,最后还得为了高考再次骨肉分离,这合理吗?
完全不合理!
但是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管制当成了法律,把适应管制的行为当成了违法行为。
这就是认知水平的问题了。
什么叫法治?法治不是什么规定都得遵守,法治是只有合理的、正当的法律才应该被遵守。
不合理的管制,不但不应该被遵守,还应该被抵制,被改变!
你看现在,随迁子女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参加高考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以前那套管制是错的!
既然是错的管制,那些当年为了适应这种管制而采取各种办法的人,有什么错?
没有错!
他们是受害者,不是违规者!
还有人说,那你这样不是鼓励大家都不遵守规定吗?
我说的很清楚,不遵守的是不合理的管制,不是法律!
法律,当然要遵守。杀人放火,偷盗抢劫,这些写在刑法里的,当然要遵守。
但是那些为了部门利益、为了管理方便而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凭什么要遵守?
就说户籍制度吧,这东西从建立开始就充满争议。它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动,制造了城乡差别,农村人和城里人的差别。
这合理吗?
现在好一点了,但是还有很多隐性的限制,比如购房限制,比如入学限制,比如高考限制。
这些限制,很多都是不合理的管制,不是法律!
违反这些管制,想办法绕过这些限制,这不是违法,这是人的正常反应!
就像那尔那茜的情况,她家里如果真有特权,还用得着跑到内蒙去考试吗?直接在北京考不就行了?
她跑到内蒙考试,恰恰说明她家里没有特权,只能按照管制的要求,老老实实回户籍所在地考试。
而为了有应届生资格,在内蒙挂个学籍,这有什么问题?这是被管制制度逼出来的无奈之举!
这样的人,我们不同情,反而去谴责,这是什么道理?
更搞笑的是,现在政策改了,随迁子女可以在很多地方参加高考了。这不就证明了以前那套限制是不合理的吗?
既然政策都改了,证明了以前的做法是错的,那些当年受这种错误政策伤害的人,我们不应该道歉,不应该补偿,反而还要追究他们当年适应错误政策的"责任"?
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真正应该被追究责任的,是那些制定了不合理管制政策的人,是那些明知道政策不合理还要执行的人!
那些为了适应不合理政策而想办法的普通人,他们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
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的理性思考,需要分清楚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管制,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不合理的。
不能一看到有人没有严格按照某个规定执行,就大喊违规违法。
要看这个规定本身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法理,是否符合人性。
如果规定本身就不合理,那么违反这个规定,不但不是错误,反而可能是正确的。
这不是鼓励无政府主义,这是在呼吁理性的法治观念。
真正的法治,不是盲从所有的规定,而是要求规定本身必须合理,必须符合法理,必须保护人的正当权利。
那些不合理的管制,就应该被质疑,被抵制,被改变。
而那些在不合理管制下想办法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人,不应该被谴责,应该被理解,被同情。
就像那尔那茜,她想在学习的地方参加考试,这个要求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
她为了实现这个合理要求而采取的一些变通措施,有错吗?没有错!
错的是那个不让她在学习地考试的管制制度!
我们应该把炮火对准制度,而不是对准受制度伤害的个人。
这个道理,应该不难理解吧?
但是现实中,很多人就是理解不了,他们把管制当法律,把受害者当违规者,把不合理的制度当成天经地义的规则。
这种认知混乱,不但伤害了无辜的个人,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因为只有当我们认识到某些管制是不合理的时候,我们才会去质疑它,去改变它。
如果我们把所有的管制都当成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那这些不合理的制度就永远不会被改变。
所以,那尔那茜这个事情,给我们提了个醒:
要学会分辨法律和管制,要学会判断哪些规定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
对于不合理的管制,不要盲从,要敢于质疑,要支持那些受不合理管制伤害的人。
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进步,我们的制度才能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