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社会主义国家,大家都知道,其经济主要由政府和国营企业构成。美国是资本主义,统统地 at will,越是高科技高 intelligence,高收入的越是这样。当然,也有些行业工会很厉害,那些一年拿加班费好几十万美元的人就是那种地方,如旧金山那个地铁,纽约地铁也有,这个问题是美国的一个主要的社会和政治问题,这也是老川为什么能上台的原因之一。但就传统和社会主流而言,也就是 Corp. America,at will 是正宗,again,越是高科技高收入越是这样 -- it's a cow boys' world, however there is rule in this world。
没有雇主会听得批评 -- 如果听得,就是有问题了,典型的情况是邀请批评,什么 based on constructive spirit of criticism, 什么 the company is a family, your opinion is valued and invited 等等,都是陷阱,就是公司业绩出问题了,需要裁员重组,那么开始寻找裁员目标 -- 用这种手段可以把大话精们找出来第一批就给裁掉。公司如何知道必须裁员呢? -- 简单,一看财报不行,那么“上面”,就是小扎身边的人了,就把裁员指标跟小扎报告一声,小扎不喊停的话,就下达到各“命令链”(chain of command),再下面就是HR捣鼓那些手段,要人提意见啦,哈哈:)。那么,是不是就用“提意见”作为解雇的理由呢? -- 当然不是!您提了意见,就必然涉及到人,那么涉及到的人当然也可以“提反意见”,那么好了,这两个里头随便哪个都可以裁,两个都裁也可以! -- 理由现成的:“不能与同事建立友善和有生产力的工作关系” (can not build friendly and productive working relation with co-workers)。
任何官司他都没有case,不是说他不可以告 -- 普通法任何人都可以告任何人,again, for any reason:), yet at your own cost。他自己创业没问题,但 Corp job 肯定是没他什么事了。打官司一节,再多说几句,they have no case! 这点事都handle不了,Corp America 还能站得住?!这点事连HR的中层都到不了,也就那老黑公关主任跟您扯几句,公司的律师连看两眼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