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 繁體版 | 发布广告 |常用工具
倍可亲 首页 查看评论
已有(68)人发表了评论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0 回复 举报 [ 28楼 游客 (49.180.x.x) ] 发表于 2021-2-17 04:21
他是钱学森的校友,帮中国造出了导弹原子弹,拯救三万万人的校友。回中国吧
0 回复 举报 [ 27楼 数据分析 ] 发表于 2021-2-17 04:19
26楼 游客(2600:1702:x:x::61ca): 正常情况下应该跟那个女孩理论,与男的无关。感情的事没有对错,是互相的而不是单方面的。有缘没份,如果真心爱对方,失去了就祝福对方。
别人都已经订婚了,还有什么好理论的?Is it so DAMN clear that somebody has made decision ALREADY?! -- 再者说,人类关系也不是理论出来的,跟那女孩理论,小心人申请一个法庭禁制令,他一靠近就会被逮捕(包括打电话,写电子邮件等等)。那女孩处理得一点毛病都没有,包括杀人事件发生之后所说的只言片语 -- 人不想跟他好,自有不想跟他好的原因,人做这样的决定,自有做这样决定的理由, well,或者“不理由” (for a reason, or for NO reason at all)。俺唯一觉得 puzzled 的是他的未婚夫竟然如此没有防范?!--他是当过兵受过军事训练的,操枪弄棒应该是小菜一碟,这战术素养上哪去了?(他的逃亡过程俺也感到蹊跷,应当有人在庇护他--如果是,这是严重的 poor judgement,他绝无可能逃掉;他杀人的过程也有蹊跷,手法相当专业! -- 先撞车制造事故,然后杀人,然后脱离现场。感觉凶嫌不止一个。)
0 回复 举报 [ 26楼 游客 (2600:1702:x:x::61ca) ] 发表于 2021-2-17 03:55
正常情况下应该跟那个女孩理论,与男的无关。感情的事没有对错,是互相的而不是单方面的。有缘没份,如果真心爱对方,失去了就祝福对方。
1 回复 举报 [ 25楼 游客 (66.235.x.x) ] 发表于 2021-2-17 03:48
肯定自杀!不像东北哪芥嗒人贪财骗色贪生怕死!
1 回复 举报 [ 24楼 游客 (2607:fb90:x:x::4768) ] 发表于 2021-2-17 03:43
斗鸡眼的人爱钻牛角尖
1 回复 举报 [ 23楼 游客 (135.0.x.x) ] 发表于 2021-2-17 03:19
14楼。对不起,19楼说的对你的英文太差。1。单数第三人称要用 a or an(元音字母前)。2。单数第3人称动词(现在式)后面要加“s”。“destroy” 是动词,不是形容词。
8 回复 举报 [ 22楼 象是一人 ] 发表于 2021-2-17 03:17
一时冲动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年龄也不小了,都30岁了还这样,做了18岁的人喜欢做的事。就算女的跟你结婚了又怎么样,还会有离婚的时候,到时候还得杀人,杀得过来吗?蠢。
8 回复 举报 [ 20楼 游客 (2607:fb90:x:x:6e6f) ] 发表于 2021-2-17 02:29
这个二货打死了情敌,那个女的也跟不了你,然后牢底坐穿,在监狱里被黑哥哥们蹂躏。何苦啊?
2 回复 举报 [ 19楼 游客 (2600:100e:x:x::13fb) ] 发表于 2021-2-17 02:20
Stupid guy. If he did not do it, he should not hide. This only make him more quilty. He should just let go and move on. Now everything he worked for is destroy.———————呲-蜡在打算显摆英文前应该确保没有低级语法错误,并符合英文习惯说法,不留此-啦句式痕迹。否则就如同穷人美,贻笑大方,徒增笑耳,实为劣等末枝。
11 回复 举报 [ 18楼 游客 (2607:fb90:x:x::968) ] 发表于 2021-2-17 02:11
蠢到极點的博士。MIT的就這智商?
5 回复 举报 [ 17楼 游客 (173.75.x.x) ] 发表于 2021-2-17 02:05
奥数金牌啊!!!就这素质!!!!
6 回复 举报 [ 16楼 游客 (2603:9009:x:x:530c) ] 发表于 2021-2-17 01:56
15楼(鸟毛分析)又来了,这次又成为美国刑法砖家了!万能的小学博士,倒处去自擼自嗨。
1 回复 举报 [ 15楼 数据分析 ] 发表于 2021-2-17 01:45
14楼 游客(98.14.x.x): Stupid guy. If he did not do it, he should not hide. This only make him more quilty. He should just let go and move on. Now everything he worked for is destroy.
Much worse than that -- 那些东西他根本就不必再操心了,跟他没关系了。他唯一要操心的,就眼下来说是快速决定是给自己一枪,还是投降(被警方杀掉那种选择谈不上选择吧?)如果活着被抓的话,他唯一能争取到的是”二级谋杀“,就是尽量把“预谋”这个因素去掉 -- 而且这里假定只是康州执法当局要追究他,假如联邦也想加入追究他的话,他更麻烦,那种情况他唯一的指望是活一条命(联邦有死刑,尽管执行一次死刑要等好多年,当然,执行死刑还是比较人道的,符合当今的人权标准,绝对不会给他后脑勺开枪,电刑好像也停用了,基本就是打毒针)。(他符合联邦追究的要件:携带武器跨州逃亡)(刚看了三小时前的FOX新闻,追缉他的是 US Marshals,Google 翻译说是“美国法警”,联邦介入没有疑问。看他的神经强度吧,时间不多了。新闻用的词是 manhunt。让俺们瞅瞅他怎样被 hunt down 吧。)
1 回复 举报 [ 14楼 游客 (98.14.x.x) ] 发表于 2021-2-17 01:34
Stupid guy. If he did not do it, he should not hide. This only make him more quilty. He should just let go and move on. Now everything he worked for is destroy.
1 回复 举报 [ 13楼 数据分析 ] 发表于 2021-2-17 01:34
11楼 游客(24.190.x.x): 他是钱学森的校友,饿死三千万人的校友
杀人是他个人行为,跟学校没有关系吧?(当然跟种族,国家起源,宗教等等任何事情也没有关系。眼下来说就是一简单的谋杀案,抓到人 -- 或者打死 -- 就是警方眼下干的事。对他来说也简单,要么给自己一枪,这样万事都了结了;要么投降,最好是由律师联系安排,这样过程会文明些,起码不会交火,标准流程就是由警方给他戴上手铐,然后宣读“米兰达规则”;剩下的就是那种极丑陋的出路了啦:手里有武器,被警方当场击毙。)
6 回复 举报 [ 12楼 游客 (2001:56a:x:x:84e) ] 发表于 2021-2-17 01:29
书读得太多,变蠢了
0 回复 举报 [ 11楼 游客 (24.190.x.x) ] 发表于 2021-2-17 01:23
他是钱学森的校友,饿死三千万人的校友
1 回复 举报 [ 10楼 数据分析 ] 发表于 2021-2-17 01:21
6楼 游客(:x:x:): 警察在放话。知道他有可能在某地上网,搜寻有关他自己的消息。因此锁定了他的位置。关键是那个女孩,什么时候和杀手断的?如果是一年前,也无可非议。如果是最近才断的,那就给杀手辩护的理由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警方唯一的任务就是找到并逮捕他(如果反抗就击毙),其它的任何事情都跟警方无关(警方当然也会调查那些事情,但目的只有一个:找到是谁杀的;现在这一阶段早已过去,剩下的只有一个简单任务,就是完成逮捕,或者击毙 -- 所以投降是最佳出路,而投降由律师联络警方进行较好。感觉逃犯有人庇护,也会被抓的。)。(任何辩护都不关警方的事,只要是他开的枪杀的人,那么谋杀没有问题,如果谋杀是有预谋的 -- 如以前有过节等等,那么一级谋杀指控肯定没问题,判不判得下来看他本事吧 。对俺个人来说,俺采用警方的说法,该人“极度危险” -- 绝对不许他在社区停留,如果看见他手里有枪,当然就采取一切合适的防卫行动。)

提示:本页有 2 条评论因可能与主题不符而被省略

1 ...234下一页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7 14:36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