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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9)人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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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 举报 [ 2楼 游客 (172.58.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09
江歌的马麻,劝你一句: 刘鑫也是受害人,请你不要再跟她过不去。她肯定不如你心里那样痛苦,因为你是丧女之痛,这是人之常情,请你了解。我们这些”外人”可能比你看得清楚。你何必苦苦纠缠一个受害人呢? 发生的事情已经过去,你也该节哀顺变了!
19 回复 举报 [ 3楼 游客 (184.144.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11
楼下站着说话腰不疼啊,刘鑫是受害人吗?自己和前男友有纠葛为什么要让闺蜜出面解决???
15 回复 举报 [ 4楼 游客 (49.199.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18
这样的人,冷血,算什么朋友,没有良知的孩子和没有良知的妈妈。
1 回复 举报 [ 5楼 游客 (67.68.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21
烦不烦,滚
2 回复 举报 [ 6楼 游客 (172.56.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23
混蛋媒体,不谴责凶手,却在最脆弱的时候利用人性弱点,咄咄逼人,断章取义,煽风点火,不停折磨同样是受害者的女孩及其家人!把一场悲剧变成媒体的盛宴。这些媒体把自己摆在道德制高点上,实质上是在扭曲事实,误导读者,最终败坏社会风气。试问今日之媒体,究竟是谁家的天下?
9 回复 举报 [ 7楼 游客 (67.71.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28
死的真不值
15 回复 举报 [ 8楼 游客 (107.220.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40
江歌的妈妈要的只是一个态度。试问如果你的至亲舍命就了个白眼狼你会豁达么?
2 回复 举报 [ 9楼 游客 (172.58.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43
楼下,江歌的妈妈钻进”有没有锁门”这个牛角尖,就是兴师问罪之意。连俺这个外人都能感受到。
15 回复 举报 [ 10楼 游客 (170.52.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55
交错朋友,识错人。可惜,要活到30,40才能明白,这世界没有真正的朋友。
3 回复 举报 [ 11楼 游客 (72.234.x.x) ] 发表于 2017-11-13 12:57
人性都有软弱的一面。那位妈妈的愤怒没有放在凶手身上,却揪住同样是受害者的女孩不放,就是个例子。所谓见到怂人搂不住火就是这样子。劝那位妈妈坚强起来,有怒气全向凶手。
17 回复 举报 [ 12楼 游客 (73.93.x.x) ] 发表于 2017-11-13 13:01
如果我是江歌的妈妈我也会这样,我闺女舍命救了一个白眼狼,刘鑫自己惹的事自己没有胆量解决让朋友赔了命,她算什么受害者?刘鑫这辈子都不会有人要了!心太坏!
20 回复 举报 [ 13楼 游客 (24.197.x.x) ] 发表于 2017-11-13 13:07
什么样的家教才能出刘鑫这样的渣女?善良的女孩为这种人渣而死太不值了!
17 回复 举报 [ 14楼 游客 (68.109.x.x) ] 发表于 2017-11-13 13:23
这个刘鑫长的就是一付俗不可耐的酸相。交这种朋友真是瞎了眼。不过老天有眼,总有一天会有报应的!
19 回复 举报 [ 15楼 游客 (209.141.x.x) ] 发表于 2017-11-13 13:39
"闺蜜"是这个世界上最他妈操蛋的称呼, 尤其是自私的90后,00后。 傻子才相信闺蜜! 闺蜜就是有好处的时候来蹭你, 有难的时候来害妳的王八蛋! 不认清形势和人,当啥英雄? 你救了白眼狼, 害了你妈;
4 回复 举报 [ 16楼 游客 (65.38.x.x) ] 发表于 2017-11-13 14:09
有些人喜欢插手别人的事情 对别人的事情横加干预 也是有这种可能的  文中显然是主动去当别人(干预别人)的事情  有时候真是自找苦吃  这个时候另外一个女的似乎没任何错 再说了 可能被刺一刀就已经没力气回到屋内了 而且屋内的就是知道 也吓的不敢出来呢 有错吗  这篇文章只说一面而且感情极其强烈 显然不客观  再说了网站居然连发几篇文章 似乎有有人操纵之嫌
9 回复 举报 [ 17楼 游客 (65.38.x.x) ] 发表于 2017-11-13 14:15
再说了 永远都不要插手别人的感情纠纷 有问题都是插手人的问题 打人了有警察 别插手别人的感情纠纷
12 回复 举报 [ 18楼 游客 (120.17.x.x) ] 发表于 2017-11-13 14:25
谨慎交友, 无论是男友或朋友
2 回复 举报 [ 19楼 游客 (73.92.x.x) ] 发表于 2017-11-13 14:46
本来同情江歌一百分,现在零分,都被她那个倒霉的妈给消掉了。
14 回复 举报 [ 20楼 游客 (184.144.x.x) ] 发表于 2017-11-13 14:57
千万不要相信闺蜜。闺蜜就是第一个可以坏你事的人!
12 回复 举报 [ 21楼 游客 (126.245.x.x) ] 发表于 2017-11-13 15:08
刘鑫算什么受害人?楼上那些人是怎么了,真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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