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上3: 1-28】【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在列王纪上第三章中记载了,所罗门在国位坚定之后,他娶了法老女儿为妻;所罗门上基遍去献祭;所罗门在梦中向神求智慧;所罗门凭智慧为两个妓女判断孩子的归属。本章首先说到:【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所罗门娶法老的女儿为妻,目的是为巩固他的势力,但也使他受外邦女子的影响,去随从外邦偶像假神(11:1-8)。“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法老的女儿可能是他的王后,故给她特别的待遇。【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邱坛”是指在山岗上露天的祭坛,是迦南人和周围外邦人敬拜偶像的地方,被律法所禁止(民33:52)。但在圣殿未落成之前,百姓和所罗门皆在邱坛献祭。“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爱耶和华”就是敬畏神、遵行神的话;“大卫的律例”,就是大卫在遗命中所吩咐切实遵守的摩西律法(2:3)。“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只是”表明,在“所罗门爱耶和华”这件事上还有一个美中不足,就是他并没有意识到“还在邱坛献祭烧香”,所潜伏的属灵危机。
【所罗门王上基遍去献祭;因为在那里有极大(或译:出名)的邱坛,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所罗门说:‘祢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祢面前,祢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耶和华我的神啊,如今祢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仆人住在祢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所以求祢赐我智慧,可以判断祢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所罗门王上基遍去献祭”,“基遍”位于耶路撒冷的西北方约9公里。“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邱坛,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极大的邱坛”,是指大规模的祭坛,可以同时献上许多只的祭牲。“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这不是寻常的梦,乃是神向人启示祂旨意的方式之一。“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神虽然无所不知,但仍乐意人向祂祷告祈求。“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这是指大卫在神面前有“诚实、公义、正直”的性情。“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这是指“大卫之约”(撒下7:8-16)的赏赐与实现,全在于神对大卫存心和所行的悦纳,才有今日的光景。“耶和华我的神啊,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所罗门知道他之所以能接续大卫的王位,完全是出于神的赏赐。“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此时所罗门的年岁已经有二十出头,且已生下罗波安(14:21),所以“幼童”是指自己经验不足。“出入”是指治国的才能。“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这民多得不可胜数”,大卫数点人数时可以拿刀出战的男丁共有一百三十万(撒下24:21),若加上妇女、小孩、老人,至少有三百万人以上。“所以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所罗门向神求智慧,就是为了能判断这众多的民。所罗门在这里三次自称“祢仆人”、三次提到“祢的民”,表明此时所罗门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份是神的仆人,管理的是神的百姓。
【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这事”就是求判断案件的智慧。“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因所罗门不是求以自我为中心的私利,所求的是为神、为公众,因此蒙主喜悦。“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智慧”重在指原则方面识透事实真相的能力,“聪明”重在指细则方面将智慧所得付诸实行的能力。“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是指所罗门的智慧空前绝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富足”指物质上的丰裕;“尊荣”指地位上的满足。“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就是使你一生的成就超凡。“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若”字表明条件。“我必使你长寿’”。所罗门王登基时约二十至二十五岁,在位四十年(11:42),享年六十至六十五岁,故不能算是长寿,其原因就是他并未谨守律法,却随从外邦偶像假神(11:1-8)。【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梦,而是来自神。接下来发生的案件,证明所罗门确实从神那里得着了智慧。“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燔祭”指整个祭物须在祭坛上经过火烧,使馨香之气上升,全部献给神;“平安祭,表明献祭者对神的感恩与奉献,并借此显明神与人的和谐关系。“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这是公开的见证并印证身为王的他与神及百姓所建立的关系。
【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神的智慧,能以断案。】“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这是因为她们的案件各说各话,各级官员无法判断谁是谁非,所以上呈到王面前。“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两个妇人同住一房,问题出在还不会说话的初生婴孩。“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在两个妇人之间,没有第三者可以作见证。“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悲剧的产生,出于妇人过度沉睡。“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就是趁着对方沉睡,以死婴调换活婴。“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因为准备给婴儿喂奶,不料发现怀中婴儿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等到稍有天光,才能看出怀中婴儿面貌和体型非己生。“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就是在王面前仍旧各说各话,相持不下。“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王在下达判决前,重述双方的主张。“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王吩咐人这样做,为的是将两个妇人逼到绝境,才能看出真情。“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生母不忍见自己婴儿活活被杀,宁愿让给对方。“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非生母的话就流露实情。“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真假立判,王急命将活孩子判给那关心他生死的妇人。“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神的智慧,能以断案”。百姓看到所罗门断案的智慧,就知道他有神赐的智慧,“就都敬畏他”。但愿我们今天也都要像所罗门那样,向神求智慧,我们所求的也会蒙神喜悦,我们就能更好的去服侍人,更好的荣耀神。而且神不但会赐我们智慧,连我们没有求的,神也会赐给我们!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