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别人顾客的行为算不算违法?

作者:天明  于 2012-6-20 06:4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33评论

关键词:行为,

咱不懂法律啊,请教一下:
 
某甲开了一个会计公司,名叫:“大宏精算”,雇员小乙在工作中有了和会计公司顾客的联系机会。小乙拿着这个顾客花名册,工作两年之后,在郊外也自行成立了一间会计所,取名叫“大鸿算精”,给以前“大宏精算”的顾客一一写电邮,请他们移步郊外,成为“大鸿算精”的顾客。
 
某丙开了一个美容店,名叫:“美美苑”。雇员小丁在工作中有了和美容店顾客的联系机会。小丁拿着这个顾客花名册,工作两年之后,在自家地下室也打造了一个美容屋,取名叫“丽丽坊”,给以前“美美苑”的顾客一一打电话,请他们造访地下室,成为“丽丽坊”的顾客。
 
听说这里很多人懂法律,谁能给咱分析分析: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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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3 个评论)

1 回复 闲云野鹤一忽悠 2012-6-20 06:58
雇员与原公司有无雇佣合同条款的相关制约(一般有时效界限),如有,可以按违约追讨造成的损失;如无,商业竞争是允许滴。
1 回复 天明 2012-6-20 06:59
闲云野鹤一忽悠: 雇员与原公司有无雇佣合同条款的相关制约(一般有时效界限),如有,可以按违约追讨造成的损失;如无,商业竞争是允许滴。 ...
咱问的不是另立门户,是拉原来雇主顾客的行为。
回复 闲云野鹤一忽悠 2012-6-20 07:07
天明: 咱问的不是另立门户,是拉原来雇主顾客的行为。
如他/她仍受雇于公司,还是看公司是否与其有保密和反不当竞争条款。公司的客户面对的是另外一个服务或产品提供商。当然,在聘期内。对公司的资料使用与保密是一般公司起码的规定,不当使用公司内部信息资料,是可以处罚的。还是要有文本条款,有据可依。
回复 凉泉居士 2012-6-20 07:08
那要看有没有签《竟业禁止》和《员工守则》,法律责任是有别于道义责任的。比如说“海外网站要遵守中国法律”就是胡扯,也不可操作,但道义上说起来似乎很光鲜。
2 回复 翰山 2012-6-20 07:29
如果你签有合同的话,上面有条款。否则,合法。
3 回复 cmz 2012-6-20 07:33
类似的情况在一朋友处发生,他要根据合同,过两年后才能给原来的老客户联系。
1 回复 ahsungzee 2012-6-20 08:19
cmz: 类似的情况在一朋友处发生,他要根据合同,过两年后才能给原来的老客户联系。
即使有合约在认证上也有难度。除非被拉走的客户愿意出来指证前雇员,或你朋友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前雇员是主动挖墙角而不是客人自愿流动!
回复 magictouch100 2012-6-20 08:40
我帮老板把生意做起来,2年后老板把我开了,我能不能告老板呢?
1 回复 同往锡安 2012-6-20 09:02
不懂这个。好象是要看有没有签约。
1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6-20 09:32
好像很难~
3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6-20 09:33
magictouch100: 我帮老板把生意做起来,2年后老板把我开了,我能不能告老板呢?
没办法吧,这种人太多了~
1 回复 天明 2012-6-20 10:00
闲云野鹤一忽悠: 如他/她仍受雇于公司,还是看公司是否与其有保密和反不当竞争条款。公司的客户面对的是另外一个服务或产品提供商。当然,在聘期内。对公司的资料使用与保密是一 ...
一般情况都会有这种合同。顾客名单属于商业机密,依咱看,不能用顾客名单为自己同种性质的生意拉客。
1 回复 天明 2012-6-20 10:01
凉泉居士: 那要看有没有签《竟业禁止》和《员工守则》,法律责任是有别于道义责任的。比如说“海外网站要遵守中国法律”就是胡扯,也不可操作,但道义上说起来似乎很光鲜。 ...
道义是扯蛋。为了快速赚钱,拉顾客是最佳手段。
1 回复 天明 2012-6-20 10:03
翰山: 如果你签有合同的话,上面有条款。否则,合法。
常识是绝大多数企业都会有这样的合同。
回复 天明 2012-6-20 10:04
cmz: 类似的情况在一朋友处发生,他要根据合同,过两年后才能给原来的老客户联系。
是。咱的经验是离开公司一定时间之内,在一定范围里,不得做同样的生意。拉别人顾客很下流。
2 回复 天明 2012-6-20 10:08
magictouch100: 我帮老板把生意做起来,2年后老板把我开了,我能不能告老板呢?
看看老板的理由是不是充分?原则上,老板有权在任何时候中止雇佣关系。除非你和他签了合同他不能开你。难哪!
1 回复 天明 2012-6-20 10:11
同往锡安: 不懂这个。好象是要看有没有签约。
锡安姊妹好   好像华人很喜欢干这种事。
1 回复 天明 2012-6-20 10:13
无为村姑: 好像很难~
见过好几次这样的事。挖人顾客,咱觉得不好,但不知道违法不。
回复 闲云野鹤一忽悠 2012-6-20 10:17
天明: 一般情况都会有这种合同。顾客名单属于商业机密,依咱看,不能用顾客名单为自己同种性质的生意拉客。
能与不能是职业和为人道德范畴的标的;可以不可以是法律制度规范上的尺度。所以还是要有依据可循的好。
1 回复 天明 2012-6-20 10:19
闲云野鹤一忽悠: 能与不能是职业和为人道德范畴的标的;可以不可以是法律制度规范上的尺度。所以还是要有依据可循的好。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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