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福建省长乐市南山公园车祸,今天据说肇事者已经赔付300万元,作为私了费用,肇事者无罪,,还没有判刑。。只能说长乐
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有钱就可以,,,钱就是法律,,,一点都不讲法律的中国 一点天理都没有。。。这是就这样 解决了??? 对了
补充一点。。。疯狂转载的肇事者资料,很多疑点
包括在长乐的住址。。。什么阳春园19座???据了解貌似此老小区最多就是15座。。。哪来的19座???谎报住址。。。 这报告是死者家属集体在北山交警大队的时候,交警交给家属的,家属们看完就愤怒了,上面的报告不单是避重就轻,还说造成车子损坏,这么说死者的错更大了,还要去配车是吗?这招是不是投石问路,看死者家属的反应,要是没反应是不是就给盖上公章了?4月12日事故当晚,警察局将驾驶员吴某带到市医院抽血,13日上午将吴某的血液送福建省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酒驾毒驾检验鉴定,16日,该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驾驶员吴某无酒驾毒驾!为什么当晚没有当场先用酒精测试仪?这程序正常吗?有个疑问,为什么当时不通知受害者家属,尸体移走家属没签字,抽血的话,在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有没有偷梁换柱,是不是当时抽,这些都不知道,现在交警说什么就是什么,连最基本的视频都还没让公众看到,疑点很.... 想问有关部门两个问题: 一。天眼为什么不起作用?是真坏了,还是故意删掉的? 二。简报说轻伤,为什么小男孩进了重症监护室?是简报撒谎,还是医生小题大做? 我鄙视中国所有有权有势的人,杀人不用坐牢花点钱就没事!这个就是当今中国的社会,有钱就是命贵,无钱就是命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