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维权律师翟岩民囚3年缓刑4年

作者:mrliu  于 2016-8-3 15:0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星岛日报: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维权律师翟岩民囚3年缓刑4年
新华社报道,被捕逾一年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翟岩民,今早8时30分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审,裁定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55嵗的翟岩民是基督徒,亲历1989年六四事件。公诉人指,翟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逐渐形成推翻国家现行制度的思想,2012年以来多次在互联网上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后加入胡石根担任长老的地下教会,又跟周世锋、李和平等人密谋,组织指挥一些访民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进行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包括2014年3月在黑龙江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七星拘留所门前集会示威;2015年5月在黑龙江庆安火车站举牌声援庆安徐纯合被枪击事件。
公诉人当庭指出,翟岩民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早周边保安严密,大量公安、便衣驻守,并实施道路管制,法院对开马路不准行人和车辆通过。报道指,翟岩民今早8时30分正式受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律师、各界代表28人、20名来自12家内地媒体和5家外外媒体的记者,共48人旁听。
翟岩民的妻子刘二敏、律师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和律师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等人,昨日到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开审,其后一度被便衣人员带走,直至凌晨获释返回北京的住所,但多名公安在门外站岗看守,被禁止外出。

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翟岩民,今晨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控方当庭指出,被告翟岩民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1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庭一审裁定翟岩民罪成,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在法庭调查阶段,控方向翟岩民出示横额、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物证、书证、证人胡石根、刘星等人的证言、司法鉴定意见书等鉴定意见、搜查、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电子资料以及被告翟岩民的供述和辩解。控方、辩护律师对证据进行质证。被告及辩护律师对控方宣读、出示、播放的证据均无异议。
翟岩民供称,自己在2013年生意失败后,将不满转化为对体制和政府的怨恨,最终接受「推墙」思想,加上受到「民运领袖」胡石根的影响,强化了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由他组织指挥一些访民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
另外,庭上又播放了翟岩民在北京「七味烧」餐厅,与北京维权律师周世锋、胡石根等共15人聚会的录音,当中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翟承认,该会议的目的是要推翻政权。
翟岩民在庭上提到与儿子关系差时,一度哭泣,又指妻子没工作,97岁的父亲又长期卧床;并表示今后不会再接受外媒及敌媒采访。辩方律师指,翟岩民在事件中不是积极参与者,只是一般参与者,希望法庭能够予以轻判。法官则认为,翟是积极参与者,虽然提供证据有功,但不足以减刑,然而其认罪态度良好,适用于缓刑。因此,判刑考量不足以用一般参与者3年以下的准则,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期。最终作出前述裁决。
庭后翟岩民受访时表示,律师曾跟他说可能会判监10年,他怕家人承受不了,故要求不让家属到庭听审;他亦怕因监禁10年而无法再见父亲;他又指自己犯下一条大罪,但党仍然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非常感激并为此忏悔;目前身体状况很好,未来打算做生意。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7 09:08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