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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周筱赟因涉寻衅滋事被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通报

京港台:2021-8-6 09:07| 来源:红星新闻 | 我来说几句


律师周筱赟因涉寻衅滋事被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通报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日前,知名律师周筱赟被辽宁盘锦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警方对其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此事引发持续关注。

  8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周筱赟亲属处了解到,周筱赟的确于7月29日在广州住所被辽宁盘锦警方带走。

  同日,有法律界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另一律师聂敏也于近日被盘锦警方从北京家中传唤后带走。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二人被盘锦警方采取带走,或与他们参与辩护的一桩盘锦本地的案件有关。2019年11月,盘锦市公安局公开征集滕某荣等人“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此后,滕某荣等人被定性为“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并被提起公诉,但辩护律师认为滕某荣的行为是投资对赌,并非高利贷,周、聂二人均为该案的辩护律师。

  聂敏现为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曾代理某投资公司起诉明星李亚鹏股权对赌纠纷案等案件。

  8月5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就周筱赟、聂敏两位律师被盘锦警方带走一事致电盘锦警方相关办案人员,对方表示案件还在侦查中,不能透露任何相关信息。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就此事向盘锦市公安局提出采访申请,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8月5日晚10时许,盘锦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

  近日,盘锦公安机关在办理滕某荣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现滕某荣之子滕某寒与律师聂某、周某赟共同策划,由聂某提供素材、滕某寒提供报酬给周某赟,由周某赟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周、聂两律师分别从广州、北京被盘锦警方带走

  周筱赟一名亲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与周筱赟平时联系较为密切,最后一次与周联系是7月28日。

  7月31日晚,该名亲属接到盘锦警方电话,告知其周筱赟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在盘锦一家宾馆执行监视居住。

  周筱赟的这名亲属称,盘锦警方于次日将由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出具的“指定监视居住通知书”发给自己。

  

  ▲家属收到的监视居住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该亲属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得知周筱赟被警方带走后,她通过周筱赟在广州所租住的房东处了解到,周筱赟于7月29日在广州家中被盘锦警方带走。

  为聂敏律师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师黄兴超告诉红星新闻,8月2号下午4点左右,盘锦警方在当地派出所配合下来到家中,以传唤名义将聂敏律师带走,并带走了聂敏律师参与上述盘锦案件的卷宗。

  黄兴超说,8月3日中午,聂敏的家属接到盘锦警方电话,被告知聂敏已经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昨天(8月4日)中午,我们又接到盘锦警方电话,被告知聂敏被带走是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但由于当地疫情防控原因,聂敏目前无法进入看守所内羁押,而是采取指定监视居住。”黄兴超表示,到目前为止,家属方面还没有收到关于聂敏被羁押或监视居住的书面文件,盘锦警方是电话通知家属的。

  律师称赴盘锦会见当事人暂未获同意

  办案人员:律师并非不能会见

  周筱赟被盘锦警方带走后,其家属委托律师赴盘锦进行会见。周筱赟家属委托律师范辰告诉红星新闻,他和另外两名律师于8月3日、4日分别赶到盘锦,向当地公安提出会见申请,但被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此后,他们由申请通过视频方式远程会见,盘锦警方表示,视频设备正在调试,因此会见还未能进行。

  

  ▲盘锦市公安局

  周筱赟家属另一委托律师赵琮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为聂敏律师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的黄兴超律师也表示,多次向盘锦警方提出会见请求,目前暂未获同意。

  盘锦警方相关办案人员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律师并非不能会见,但其他问题暂未回应。

  周筱赟曾将涉盘锦公开庭审视频发布至网上引热议

  聂敏曾就此接受采访

  包括周筱赟家属委托律师赵琮在内的律师披露,周筱赟被带走可能与其在网上公开前述盘锦当地公开审理的那起案件有关。

  此前,周筱赟曾将公开审判的视频发布到网上。视频中,盘锦市大洼区检察院公诉人在庭审现场的言论曾引发网络热议。

  该案案号为(2020)辽1104刑初90号,开庭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10点24分,案由为虚假诉讼罪。

  为聂敏律师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的黄兴超律师表示,该案辩护律师之一的聂敏当时曾就此案接受过媒体采访。

  2020年6月29日,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庭审言论的情况说明》,表示将责成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对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盘锦市检察院的《情况说明》称,关于“受贿不办事证明了司法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这一言论,经了解,滕某荣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涉及到原民事诉讼中有关司法人员于2015年2月退回了贿赂款,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在庭审辩论中,检察官没有准确表述这一事实,发表意见明显不当。

  8月5日晚10时许,盘锦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近日,盘锦公安机关在办理滕某荣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现滕某荣之子滕某寒与律师聂某、周某赟共同策划,由聂某提供素材、滕某寒提供报酬给周某赟,由周某赟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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