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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中”非彼“一中” 中国混淆美国一中政策

京港台:2021-10-14 10:55| 来源:VOA | 评论( 20 )  | 我来说几句


此“一中”非彼“一中” 中国混淆美国一中政策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本月初,世界目睹了台海紧张情势的急剧升温。

  自10月1日中国国庆节开始,中国在四天内出动创纪录的149架次战机飞入台湾的防空识别区。作为回应,台湾也派出自己的战机进行侦查;备战言辞一度浮现,给剑拔弩张的军机轰鸣再添一丝硝烟味。

  硝烟味因何而起?台湾的主权和地位问题。

  自1949年国民党政府撤离到台湾,中国结束内战以来,北京的共产党政府一直声称台湾是其领土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台北认为这个民主自治的岛屿已是一个主权国家,无需宣布独立。

  10月9日,在中国军机台海飞行行动结束数天之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誓言要实现与台湾的“完全统一”,不过他也补充道,“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整体利益。”

  台北谴责习近平的讲话是“片面扭曲历史事实”,台湾总统蔡英文在10月10日“双十节”讲话中表示,“台湾的主权立场非常坚定…台湾不会在压力下屈服。”

  

  使台海这一根本争端更复杂化的是错综复杂的外交政策。因此,我们对中国驻古巴大使马辉10月3日的推文做一次事实核查。

  “即便联合国通过了一项决议,即便各自国家的政府认识到(acknowledge)一个中国政策/原则,但几乎所有主流媒体还是都将台湾视为一个单独于中国之外的实体,” 他说。

  以上陈述有误导性,因为该陈述会让人误以为联合国通过决议正式支持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这一主张。但事实并非如此。该陈述还进一步混淆了“一个中国”政策。“一个中国”政策的采纳国确实都承认北京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对北京对台湾的主权主张则保持各不相同的态度。

  1971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 并且“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换句话说,该决议正式从法律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政府是代表中国的政府,但决议并未提及或解决台湾是否是“一个单独于中国之外的实体”的问题。决议甚至没有提及台湾和台湾的正式名称——中华民国。

  

  关于“一个中国”,马辉大使将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一个中国”原则和“一个中国”政策——暗示与中国保持外交关系的国家在台湾地位问题上有一个国际共识。

  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的对台战略。根据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000年发表的一份白皮书,中国政府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定义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但是,一个中国政策则是美国及其他国家在处理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外交关系时,所采取的更微妙的各有细微差别的一套政策。

  “每个国家都奉行自己独特的‘一个中国’政策,采纳国所使用的语言各不相同,这源于它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各自的历史互动。这些政策是不断演变的,” 现为美国智库“2049计划研究所”(Project 2049 Institute)非常驻研究员的庄宛桦(Jessica Drun)曾写道。

  以美国为例,不同于中国的一个中国原则的简洁表述,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是“源于美中三个联合公报,《台湾关系法》等关键文件以及多年来发表的一系列诸如‘六项保证’等政策声明的提炼之物,” 美国在台协会(AIT)前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写道。

  2014年,无党派的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这样描述这一外交提炼物:“美国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主张,也不承认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美国的政策认为台湾的地位尚未确定。”

  因此,美国在接受北京为中国官方政府的同时,也将台湾的地位问题视为悬而未决。

  1972年,时任美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的历史性访华结束时美中联合发表的《上海公报》中声明:

  “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因此,美国当时表示,它“认识到”(acknowledge)中国的立场,但并未表示赞同。使用类似的语言,1979年正式生效的美中建交公报中,美方也没有肯定地表示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当时的卡特总统向美国谈判代表发出严格指示,要求他们拒绝接受中国关于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的立场。最终,美中建交公报的英文版定稿中称,美国政府只是“认识到(acknowledge)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的这一别扭措辞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模糊地提及‘中国的立场’。此外,《上海公报》中那句美国政府对中国的立场‘不提出异议’的话也被拿掉了,” 卜睿哲写道。

  “通过只是表示认识到‘中国的立场’,美国并没有接受它并作为自己的立场,” 卜睿哲说。

  不过,中方谈判代表在1979年正式生效的这份建交公报的中文文本中使用了“承认”一词,而不是“认识到”。但在1972年的《上海公报》中,中文文本将英文文本中的“acknowledge”翻成“认识到”。

  当时的美国副国务卿沃伦·克里斯托弗(Warren Christopher)之后向美国参议院确认,美国认为“英文文本是具有约束力的文本。我们将‘认识到’(acknowledge)这个词作为对美国来说有决定意义的词。”

  在与中国建交的180个国家中,有144个国家与中国签署了建交联合公报。其中约58个国家与美国不同,它们都在与中国的建交联合公报中声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此“承认”(recognize)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它们包括以色列、葡萄牙、巴拿马和南非等国家。

  29个国家在与中国的建交联合公报中参照了美国的做法。英国和澳大利亚和美国一样,都使用“认识到”(acknowledge)一词(但中方的中文文本翻译成“承认”),日本使用“理解和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加拿大使用“注意到”(take note of)。

  而包括德国、爱尔兰在内的56个国家则在与中国的建交联合公报中不提及台湾。

  尽管美国和台湾之间没有建立外交关系,但同样隶属于美国“一个中国”政策范畴的《台湾关系法》和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作出的“六项保证”承诺向台湾提供“数量足以使其维持足够的自卫能力的防卫物资及技术服务。”

  这是为阻吓中国单方面武统台湾。比尔·克林顿总统曾在2000年表示,两岸问题的任何解决方案都必须得到“台湾人民的同意。”

  “(克林顿的)这一声明暗示了这样一个现实:台湾实行民主制度,北京必须得不仅满足台湾领导人,也满足台湾公众,才可以解决争端,”卜睿哲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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