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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吵翻!大二医学生飞机上救人被质疑"没资格"?

京港台:2025-7-28 20:09| 来源:鲁网 | 评论( 8 )  | 我来说几句


网友吵翻!大二医学生飞机上救人被质疑"没资格"?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近日,

  一名武汉大学大二医学生

  在飞机上救人的事情,

  引发网友关注。

  7月19日,孙毅杰乘坐从武汉飞往新疆的航班,他听到机上紧急寻医广播后,他即前往查看情况,发现一名二十多岁的女生靠在座椅上脸色苍白、双手颤抖,后得知其头晕、手指发麻、呼吸困难、脉搏细弱等。

  

  在向其了解过往病史时,这名女生告诉孙毅杰,她有过猝死生还、体位性低血压等情况。他观察到,女生的神志有些涣散,瞳孔直径也有点放大,而且对答能力越来越差。

  孙毅杰表示,他当时的操作很简单,是一些基本的体格检查,包括观察脉搏、神志、呼吸、心率,再通过一些简单的仪器设备为其量血压、查血氧饱和度。处理操作也很简单,就是让她吸氧,随后平卧。这名女生的情况逐渐好转。

  几天后,孙毅杰回访了她,对方称情况比较稳定,并说等孙毅杰回到武汉后,要为他送锦旗。

  

  7月24日,孙毅杰在飞机上救人一事被武汉大学官微发布,不少网友称赞其见义勇为。

  

  记者注意到,也有网友质疑其“临床知识匮乏、没有执业资格”。

  

  7月27日,记者联系上这位救人的19岁小伙孙毅杰,他证实自己当日在某平台发声,回应网友在航班上救人“风险极高”的质疑。

  孙毅杰回忆,武汉大学放暑假,7月19日,他搭乘成都航空客机从武汉返回新疆。

  “事发当天下午两点左右,当时航班上有广播呼叫医生,我听到就过去查看,客舱座椅上一位女孩精神状态很不好,说头晕,手指发麻,有点呼吸困难。”

  “航班上没有医生,是有急救箱的,当时给她测了血压、心率和血氧饱和度,然后用听诊器听了一下心率和呼吸。当时测量她的生命体征算是平稳状态的,我其实也没有做特别多的特殊处理,就是些一般治疗,比如让她改变体位呀,吸点氧呀。”

  孙毅杰告诉记者,整个施救过程中,有航班安全员手持记录仪记录,还有乘务员在场见证。

  经过简单的救治,女孩的症状逐渐好转,脸色也恢复了。担心女孩出现意外,孙毅杰一直陪护在身旁,“我当时在她旁边一直待到下午4点,大约一个半小时。”

  飞机落地下飞机前,他与女孩加了微信还合了影,“后面和她在聊,她说身体恢复得还可以,还不错,她说这几天病情比较稳定,还说要送我个锦旗。”

  

  孙毅杰在飞机上复盘抢救过程,并提出后续建议

  孙毅杰称,相关质疑并不影响他的选择,以后在类似情况下他仍然会出手相助,“不会为了保护自己而选择袖手旁观、明哲保身,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对自己和患者负责任”。

  

  孙毅杰告诉记者,他就读的武汉大学发了公众号表扬的文章。此事引发关注后,他在欣慰之余,也看到一位网友的质疑。

  “这位质疑的网友身份不清楚,他的主要意图是什么呢,我感觉是对武汉大学的宣传有点不满,他觉得不该拿出来宣传,觉得会产生误导,对我身上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他的帖子评论区一些不太友善的言论,有网友说我‘临床知识匮乏,没有执业资格,抢救手段有限,病人和医护人员的风险都极高’。”

  孙毅杰很清楚自己的边界感, “我知道我现在没有医生执业证,不能给她开处方用药,我的检查是不涉及药品和有创操作,我知道边界在哪里。这种见义勇为或者紧急救助的行为,是不需要执业证的,而且如果我的操作没有问题,产生了民事损害,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孙毅杰认为,危急时刻,有些患者心脏骤停,只有宝贵的4-6分钟的黄金抢救时间,只能尽最大努力去挽救生命。如果考虑行医资质问题,是很不现实的。

  孙毅杰告诉记者,“以后碰到这种情况,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去伸手的。在患者生命面前,别的什么都可以放到后面。”

  7月27日,记者加了这位患病女孩的微信,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洁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均认为,结合孙毅杰的行为,其符合“见义勇为”的四大核心要件:无约定义务;无法定义务;为他人权益;紧急救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的立法目的是“解除救助人的后顾之忧,鼓励社会公众互帮互助”。

  

  航班乘务长向孙毅杰表示感谢

  值得注意的是,事发前,孙毅杰刚结束为期两周的《早期接触临床》课程,该课程是为“零基础”的一年级医学生提供临床基本技能训练。

  按照学校规定,孙毅杰还在大学一年级时选择了自己的临床导师,在医院急诊科见习。导师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急诊科副主任医师刘梦林评价,“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临床上,他就像个小太阳一样温暖着身边的人。这次飞机上的救人事件,正是出于他善良品质的本能。”

  医学生机舱救人, 质疑者在“苛责”什么?

  一架万米高空的飞机上,突发急病的乘客痛苦呻吟,武汉大学大二医学生孙毅杰响应机组号召参与施救。这本是医者仁心的暖心时刻,却也不乏质疑声传出:他是否有资质?若后果严重该担何责?而这些质疑本身也引发质疑:这是不是“键盘侠”对挺身而出者的苛责?

  医学救护的确是有较高门槛的工作,外界对于资质的担忧可以理解。但是,当病情在万米高空突如其来,当医疗资源尚无法覆盖航班,如以资质之名将救助者拒之门外,可能会错失宝贵的救援“黄金时间”。何况,具体到这一事件中,孙同学有急诊临床经验,对病人进行的处置并没有超出他的专业范围。

  外界的质疑,其实更多的并非对于孙同学的义举本身,而是出于对挺身而出者面临的责任风险的忧虑。即使《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确立了对于“善意救助者”的民事豁免责任,它既适用于普通人,也适用于专业医生,但“好人条款”在现实中常因种种原因打折扣,甚至给救助者带来麻烦。这种不确定性,的确会让不少人却步。

  他人需要帮助时,我出手相助,如何免除后顾之忧?我需要帮助时,如何让他人在帮助我时无须再三踌躇?不同的忧虑,反映的是同一问题的两面。更好地保护挺身而出的仁心医者和好心群众,其实就是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

  紧急救助免责条款是构建“敢救、愿救”社会的重要基石,是对电光石火之间决定行善举者的兜底保障,但在现实中,似乎还有明显不足。而“空中紧急医疗事件”本质上是航司将应急责任转移给了偶然的个体和自发的救助,航司有必要设置更完善的基础应急医疗设备、建立更精细的救助流程。

  回到这一事件本身,相信绝大部分质疑者并非针对孙同学,反而是为孙同学设身处地着想,是为救助者未雨绸缪。

  在急救的“黄金时间”,不完美的行动永远优于完美的观望。当善良勇敢的人站出来的时候,他们也许不会有那么多瞻前顾后,但法律法规应该替他们多“瞻前顾后”;他们的背后不应该只有人们支持的目光,也应该拥有更能让他们“后顾无忧”的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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