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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为了剥夺罗秦的父母权至少花了30多万美金律师费给主打律师PARRISH,我掌握的最后信息是,这笔钱只给了几万。当年,贝克的支持者要出钱出力,多买收些司法人脉,说不定他能成功剥夺罗秦父母权呢!"此言差矣.岳博士,您是在屈辱众人的智商还在显露自己的智商低?贝克当年欠律师的费用,律师收不收是他自己的事,而且,律师可请法院强行收取贝克家除生活费之外的费用来付清,也可和贝家协商分期付清.如果该律师不再收去,那是他们之间的事,法律是没有约束力的.您那第二句话,那纯属是侮辱美国的立国之本---司法独立了.您还是美国的博士,有时还有人称您为岳律师,呵呵,您不是克莱敦大学的博士吧?居然愚弄大家到如此地步.如果,您感在法庭上把那第二句话说出来,我相信法官会立刻让法警把您强行驱除的.别人不懂,我懂,请您尊重您和大家的智商!
"当年贝克给贺家打工的各中餐馆发去传票."贝克家是开印刷厂还是开法院的?能给各中餐馆发传票?
"系统使贺梅被非法地留在贝克家达六年之久",那是官司的必要耗时,不是一两天就决定的.如果是非法留在贝克家,那贝克会犯绑架,劫持罪,是要坐牢的.
"贺梅在贝克家的时候就拒绝回答她姓贝克还是姓贺的问题。贺梅每答一个问题,贝克就给5美金,贺梅回答了其他问题,却偏偏怎么也不愿意回答贝克的这个问题,说是她累了."这句话能印证吗?贺梅是多大被送到贝家的?什么时候开始说话的?对那么小的孩子,5美金不如一个玩具有吸引力吧?
"贺梅刚回家时,身体很不好(罗秦列举了一大串问题)."这就是不同文化和不同角度问题了.如果贝家虐待了贺梅,同样是要坐牢的,你是在说法官,和社安部门的人是白痴吗?
"基督教徒的爱是有条件的,你只能信一个主,信了主就不能在信任何其他,不信基督的人在他们看来都得下地狱。"您那么高智商的博士千万可不能下这样的结论,举头三尺有神灵,说了话要负责的.虽然我没信基督,但有些话是不能乱说的,我说得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