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 在HOUSTON的Meyerland Plaza Shopping Center, 发生一起悲剧(刑事案), 一位50多岁的女士被撞死. 死者是带着女儿和外孙们到这儿来买生日礼物的, 出店们时看到有人倒车撞到了他们的车, 于是上前理论, 他们不知道他们所面对的是一个前科累累的犯罪分子, 这辆车也是偷来的, 他当然不会停下来, 为了不让他逃走, 两位女士就挡在了那辆车前面(背后是她们自己的车), 这犯罪份子就疯狂地撞了上去, 然后逃离现场, 结果那位外婆送医院后不治,女儿大腿骨折.
周日HOUSTON警方找到并逮捕了这名罪犯, 发现是罪恶累累, 无数次的偷盗,抢劫,最近的一次是被判7个月,但不明白为啥3个月就放了出来, 又让他为非作歹.
看了读者评论, 主要有两点:
1. 美国的司法体系,对这样的小偷小摸的惯犯,好象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捉了放,放了捉, 直到他们犯下大罪, 才会引起关注, 用上重刑, 这次这样严重,可能也就10年吧, 这个罪犯偷那辆车已好几天了, 只有出了人命才这么快将他抓住, 不出事的话不知那天才能抓住他呢
2. 对百姓而言, 千万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去争那点保险费用, 撞了车, 千万不要站在对方的车前面,特别是对方还没下车时, 他要逃就让他逃吧, 记住车号就好,没必要去拼命的, 外面疯狂的人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