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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身为村委会副主任,有问题需要上访时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集会,散发传单、制作横幅和喇叭,召集100余人将陕西省政府围堵1个小时,且不服从解散命令。1月21日,西安雁塔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判处直接责任人房亚萍有期徒刑1年。房亚萍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雁塔区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房亚萍被选为村委会副主任。由于对以前村上账务、土地问题不满,南窑头村成立了南窑头村清账小组,由房亚萍负责。雁塔区政府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审计,并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布通报。
因对审计调查结果不满,2007年6月24日,房亚萍召开村民大会,要求村民支持清账小组的工作。2007年6月27日,房亚萍以清账小组的名义在村内张贴通知,向部分村民散发传单,通知村民于2007年6月28日到陕西省政府东门口集会反映问题,并为此制作了横幅和喇叭。
2007年6月28日上午,部分南窑头村民在西安市高新区608路车站附近集合时,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报后前去劝阻未果。8时20分许,南窑头村民100余人在未向公安机关申请的情况下,到该省政府东门集会上访。在多方劝解下,上访群众仍将该省政府东大门围堵1小时。
庭审中,房亚萍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无异议,承认自己的行为错误。
雁塔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判处房亚萍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房亚萍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