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香港要的是这样的“民主“?

作者:juneflower  于 2014-10-19 11:5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

关键词:占领运动, 全世界, 精神病, 警察局, 大革命

据香港《商业电台》报道,"占中三子"陈健民于周六(10月18日)晚上对示威者表示,占领运动结束后,和平占中的支持者会去警方自首,接受应有的刑事责任,只要控罪合理就会接受判决。另外,《明报》一篇署名为"和平占中发起人"的文章中写道, "我们要告诉全世界,我们不是要挑战法治,相反我们是拥抱法治的人。"这些跳梁小丑这么慷慨激昂地陈词,觉得自己的行动很伟大 。他们显然是向全世界宣布,为了“民主“, 他们宁愿去犯罪。好像有点“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惜“的革命气概 。难道他们真的不明白,自己正在挑战法制吗?既然他们已经准备在占领运动结束后去警方自首,那就说明他们自己也很清楚他们是在犯罪。如果不犯罪,为什么要去自首呢?天底下会有这样的人,自己没有任何犯罪行为,却跑到警察局去自首?如果真有这样的人,那他不是精神病患,就是别有用心。如果占中发起人明明知道他们触犯了法律,却偏偏要以身试法,那这到底是什么行为?他们口口声声所讲的民主,就是这样的吗?民主,应该是以法制为基础。 没有法制的民主,就是无政府主义,天下就会大乱。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就是那样的“民主 “。那时是大民主,大字报,大辩论呀。可是那样的“民主“给中国造成了多大的灾难啊!难道香港要的是这样的“民主“?醒醒吧,善良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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