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一个自称“北京高官”的副局长在饭馆里酒后强奸幼女未遂的新闻跟踪报道,在海外华文媒体中沸沸扬扬。视频音频文字报道,成为最近的热点。网络时代真好,让一切丑恶龌龊在阳光下无处遁形。
酒是好东西,适量的话,可以活血化瘀健身娱情。然而,如果过量,则误事坏事毁人毁己。从饭店里的视频录像上看,这个副局长看来是喝高了,一不留神吐了真言了,把平时藏心里的话说了出来,一不留神,把平时至少还是要藏在人后躲进夜里干的事情搁在大白天,还是人来人往的饭店厕所门口对一个年仅11岁的小姑娘,就迫不及待地想做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这厮丑行败露后的狂妄无耻言论,或许才是激起民愤的原因。下面是该厮的酒后真言:
“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活脱脱就是一畜牲!级别和市长一样高,就可以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奸淫幼女了?如果级别和省长部长啥啥长等一样高,还可以干啥? 当下中国这类畜牲还有多少?中国的老百姓真可怜啊,民脂民膏养着这么些畜牲还不如多养几头猪,至少可以解决百姓的菜篮子问题!悲哀啊!
如今还有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化解民怨为百姓解忧的官员吗?有!那是一定的,但架不住个别此类畜牲的毁誉效果,这也是一定的。这种丧尽天良败坏人伦的人,不禁让人想起存在于小说话本儿戏曲说唱中的前清酷吏民国军阀等的种种脏事儿,谁成想竟然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地出现在现代视频录像中!虽是个案,但却极其容易让人往整个群体上联想。从海外华人网友们的跟贴评论中不难看出这种联想的趋势。就此意义而言,即使仅为维护整个群体的名誉计,给这个禽兽任何惩罚都不为过并可以获得理解与支持。除非这个群体腐烂到群体里已然没人再关心其群体本身的声誉了,那么今后瓮安之类的事件也不会仅仅是个个案,瓮里也不会那么安全了。
土财主暴发户们的炫富,无非因仇富情绪引发一些社会治安的问题,出不了大乱子。而贪官庸官昏官恶官的祸国殃民,则是关乎水载舟亦或覆舟的大问题了。
类似上文所述的这个猪狗不如的畜牲,老百姓还会把他供在舟上任其花天酒地作威作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