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为上

作者:opa900  于 2011-6-5 06:3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13评论

本人对桑兰案情真相一知半解,目前无法也无意判断谁是谁非。只是感觉此案以庭外和解为上,把对各方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海明,莫虎两位律师应该把个人恩怨放一边,把握最后的机会,为各自的客户争取可能的,最有益的,损害最小的,最明智的解决方案。

海明律师可能已经SMELL THE BLOOD,加上受到不少人身攻击,有放身一博的决心和动力。但即使案情朝对被告最不利的方向发展(完全是假设),检察官同意立案,陪审团认定被告有罪,法官判被告下狱。这对桑兰又有什实际好处?旷日持久的庭上争辩,媒体的大量报道,个人痛苦和隐私的暴光,将使桑兰身心健康受到又一次摧残。很多受害者经历了法庭上的缠斗后,感觉好像又被“性侵”了一遍。桑兰身体,精神上有承受这种压力的本钱吗?而且案情肯定会朝对被告最不利的方向发展吗?纽约州检察官有可能以证据不足,人手不够,没钱等原因不起诉。被告即使被判下狱,桑兰赢了下面的民事诉讼,被告一旦宣告破产,桑兰能得到的补偿又将有多少呢?

莫虎律师的客户也可能问心无愧,以逸待劳,有全胜把握。但是万一被公诉,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将浪费在法庭上。被告即使有法律依据受命照顾桑兰,但要使陪审团相信护理桑兰的方式是“唯一可能的,找了一圈也找不到更好的,对未成年的桑兰的身心健康最有益且后遗结果最小的,...”,被告需要多长几张嘴才行。更有被告是亚州人,而且是亚州男人,"受害者"是未成年的残疾小女孩,可以想象陪审团里的大娘大嫂们的眼泪会为谁而洒。“性侵未成年人”在美国可能是仅次于杀人的刑事重罪。美国人对此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被告不幸趟了这浑水,只有设法大事化小了。

庭外和解对华人社会也是幸事一桩。让主流社会觉得华人社会团结,理性,成熟。

个人看法,一吐为快。与实际情况可能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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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3 个评论)

1 回复 yunmu 2011-6-6 05:24
我想承受刑事案的是地方检察官而不是纽约州检察官。海明和州检察官刚和解一民事诉讼。
在赵婧状告纽约州所属的州立大学一案,代表州大的纽约州助理检察官提出和解意愿。赵婧的代表律师海明接受了对方7万元的和解条件。并且接受纽约州州助理检察官代表被告方的道歉。
1 回复 opa900 2011-6-6 08:24
yunmu: 我想承受刑事案的是地方检察官而不是纽约州检察官。海明和州检察官刚和解一民事诉讼。
在赵婧状告纽约州所属的州立大学一案,代表州大的纽约州助理检察官提出和解 ...
一般检察官来自COUNTY。我不住在纽约州,不了解纽约州的行政区域化分。请谅解。
1 回复 opa900 2011-6-6 09:40
回网友match99。 本人对桑兰案情真相只是凭个人想象,但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性
侵”, "sexual assault" 是非常严重的,用在这里可能不合适。“molestation",
"fondle",可能更恰当。

如果案情属实,桑兰当然应该讨回公道。但法庭上辨护律师令入难堪的,恶毒的,
有时甚至是人身污辱的诘问,使很多美国妇女在法庭上痛苦到精神崩溃。

因桑兰当年未满十八岁,被告更应把后果设想得严重些。

原告,被告要听律师的,但自己也要有主见。
0 回复 match99 2011-6-6 10:49
opa900: 回网友match99。 本人对桑兰案情真相只是凭个人想象,但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性
侵”, "sexual assault" 是非常严重的,用在这里可能不合适。“mo ...
不是说你的文章搞笑,而是这件事中有人在搞笑。 准备起诉性骚扰的有关证据让其律师搞得路人皆知,别的类型案子没有关系,在性骚扰案子的受害者还活着的情况下就公开证据,这个律师 有点太不象话了!
1 回复 match99 2011-6-6 10:55
什么律师能将自己性侵案受害者的客户的证据照片公之与众?而且律师还称呼受害者妹妹!这个当哥的还有良心没有?考虑过你是在侵犯肖像权没有?
0 回复 opa900 2011-6-6 11:24
match99: 什么律师能将自己性侵案受害者的客户的证据照片公之与众?而且律师还称呼受害者妹妹!这个当哥的还有良心没有?考虑过你是在侵犯肖像权没有?
你提到的这些照片我以前见过。当年好像是ABC电视台专题报导过。
1 回复 match99 2011-6-6 11:27
opa900: 你提到的这些照片我以前见过。当年好像是ABC电视台专题报导过。

这是海律师贴在他博客里的照片
1 回复 opa900 2011-6-6 11:48
match99:
这是海律师贴在他博客里的照片
当年的电视画面与照片非常接近。还有两人在垫子上打闹的画面。不知那男孩当年多大。
1 回复 Cannaa 2011-6-8 11:10
被告是亚州人,而且是亚州男人,"受害者"是未成年的残疾小女孩,可以想象陪审团里的大娘大嫂们的眼泪会为谁而洒。--------- absolutely true.
1 回复 opa900 2011-6-8 22:38
Cannaa: 被告是亚州人,而且是亚州男人,"受害者"是未成年的残疾小女孩,可以想象陪审团里的大娘大嫂们的眼泪会为谁而洒。--------- absolutely true.
Common sense.
1 回复 宜修 2011-8-14 07:32
"庭外和解对华人社会也是幸事一桩。让主流社会觉得华人社会团结,理性,成熟。"--同样的希望。
0 回复 opa900 2011-8-14 13:36
宜修: "庭外和解对华人社会也是幸事一桩。让主流社会觉得华人社会团结,理性,成熟。"--同样的希望。
可惜常常事与愿违。
1 回复 宜修 2011-8-14 13:46
opa900: 可惜常常事与愿违。
我们的厚道太过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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