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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 1.6 亿片酬的郑爽,将面临什么惩罚?

京港台:2021-5-1 22:49| 来源:壹读 | 评论( 6 )  | 我来说几句


拿 1.6 亿片酬的郑爽,将面临什么惩罚?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前几天郑爽被张恒爆出日薪 208 万的事,怎么说呢,就,离谱。

  简单总结一下张恒爆料的重点:

  郑爽拍《倩女幽魂》,不满意 1.5 亿的片酬,叫价 1.8 亿,最终 1.6 亿成交。

  爽妈吐槽限薪令,伙同爽爸 " 指导 " 郑爽造阴阳合同避税。

  郑爽想做 APP,帮助其他明星避税,美其名曰 " 合理化资产 "。

  

  郑爽叫价 1.8 亿

  

  爽妈吐槽限薪令

  

  阴阳合同:4800 万片酬,1.12 亿增资打给爽妈实际控股的某科技公司账户

  张恒的爆料视频里还有一些关于郑爽的 " 抠门事迹 ",比如郑爽拿 PS 的机票报销,因不舍花 2000 块给狗治病决定弃养,在超市吃东西不结账,被张恒指责后,怪他破坏了自己的乐趣。

  

  伪造机票报销

  

  觉得花 2000 块给狗治病太贵,选择遗弃

  

  在超市吃东西从不结账

  当然,在 1.6 亿片酬的冲击下,这些都显得没那么惊人了。

  1.6 亿是什么概念?

  我国目前最先进的动车组 " 复兴号 ",对外售价是 1.7 亿。

  月薪 6000 的话,需要连续工作 2222 年(大概从秦朝就得开始上班),分文不花。

  连中 32 次 500 万彩票(还是在没计算纳税的情况下)。

  而这 1.6 亿,郑爽只需要拍戏 77 天,就可以拿到。郑爽自己还计算了一下,大概一天是 200 多万(准确地说是 208 万)。

  

  日薪 208 万,普通人做梦都不敢这么做。网友调侃道:给下面的人烧纸都不敢这么烧,怕下面的人心慌。

  

  根据郑爽的片酬,网友创造了一个新梗:1 爽 =1.6 亿(更严谨点,应该是 1 年爽 =6.4 亿,77 日爽 =1.6 亿,1 日爽 =208 万)。把国内知名大厂的年收入换算一下,大概是这样的:

  

  图片源于微博,侵删

  郑爽事件不断发酵,至今,上海税务局已经受理,正在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也启动调查。

  

  合法情况下

  郑爽得交多少税

  许多网友分析,郑爽等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如果按实际收入缴税,那可是一大笔。

  来看看我国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以下为税率表:

  

  资料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根据税法,假设郑爽的收入合法,那么她的 1.6 亿里,超过 96 万的部分要交 45% 的税。由于 96 万相比于 1.6 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们简单计算,可得郑爽得交 0.72 亿的税。面对高额税款,郑爽果断选择了阴阳合同。

  面对这一系列大瓜,感慨过后,更多网友想知道,郑爽这么做,到底会得到什么惩罚。

  违反限薪令有哪些惩罚

  一个知识点:原本的限薪令针对的不是娱乐圈,而是中央企业高管。

  2002 年,国家开始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规定其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 12 倍。

  2009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中央企业发出高管 " 限薪令 ",规定高管年薪应限制在 60 万左右,国有银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均按此标准执行。

  

  后来,限薪令覆盖到娱乐圈。

  2018 年 9 月,综艺限薪令严控综艺节目艺人的片酬,每期节目艺人总片酬不能超过 80 万元,常驻嘉宾一季节目下来的片酬不能超过 1000 万元。

  2019 年 4 月 19 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 40%,其中主要演员不得超过总片酬的 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 30%,这是第一版的演员限薪令。

  

  不过,这版限薪令也还是留有余地的。通知中写道:如出现与上述规定不相符合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郑爽 1.8 亿的片酬要求便是在 2019 年 1 月初提出,从郑爽方做阴阳合同来看,很明显,他们没有备案,也没有说明情况。

  那么,违反限薪令的该当如何呢?通知中亦有说明: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所以,总结一下,相应的惩罚应该是:郑爽的剧基本是播出无望了,相应的制作机构也极有可能被取消制作资质。当然,制作机构与郑爽之间的经济恩怨,他们自己来定。

  

  阴阳合同,偷税漏税

  可能不止罚款

  严谨地说,已经没有偷税罪一说了,取而代之的是逃税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涉及偷税漏税,最高可处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惩罚,还要看郑爽到底逃了多少税,是否为再犯。

  

  从前只说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如今发现,有钱人的疯狂我也想象不到。

  吃瓜到现在,希望爽子不要再给我们 " 惊喜 " 了,贫困的我要受不住了……

  那么,对于郑爽这一连串事件,你怎么看?对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你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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