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将前妻从三楼推下 公诉后两人仍然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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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承办法官曹艳梅在了解案情后,迅速与区妇联、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合作,在24小时内审理并送达了裁定书。
申请人邵某与被申请人徐某均已年过七旬。2014年,结婚已数十年的两人不堪长期争吵,选择协议离婚。因经济原因,双方仍然共同居住在徐某的公租房里。小小的房屋仅有二十多平方米,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人并未因为婚姻关系的结束停止争吵。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21年2月3日,邵某和徐某发生冲突,争执之下口头谩骂演变成肢体冲突,激动的徐某甚至将邵某从三楼窗口推至一楼。幸亏邵某落在了一楼住户搭建的雨棚上,这才保住性命。
虽然这起人身伤害案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因徐某年事已高,依法未予收监,两人仍然共同居住在一个屋檐下,这让邵某每日提心吊胆。
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间,邵某多次报警称受到前夫威胁。考虑到人身安全,邵某以公安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及多份报警记录等材料为证据,向上海虹口法院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
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据《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徐某多次对邵某采用身体伤害、言语威胁等侵害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邵某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为了让裁定符合实际,避免“一纸空裁”,法官约谈了当事双方,细致询问了其生活环境。了解双方离婚后一直同住的事实后,结合其经济状况,曹艳梅认为禁止被申请人接触申请人和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的请求难以实现,故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下达后,曹艳梅上门向徐某送达了裁定书并解释了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徐某予以口头教育和训诫。随后分别与区妇联、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送达裁定书,请他们依法协助执行,随时关注双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