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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王人民我”,知道真相后让人不寒而栗

京港台:2023-6-6 05:42| 来源:百家杂评 | 评论( 4 )  | 我来说几句


甲骨文“王人民我”,知道真相后让人不寒而栗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与西方表音文字不同,汉字是一种表意象形文字,本身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通过对其字形的解读,往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揭开当时的社会风貌。

  甲骨文是最早的成熟的文字系统,其中不少文字就反映了商朝时代特征,比如“王、人、民、我”这四个字,就改写了传统认知,甚至给出了颠覆性的解读,深刻反映了商朝统治民众的思想,远非儒家所推崇的三代之治那么仁义道德、那么完美。

  所谓三代之治,代表着儒家学者眼里的美好统治制度的设想,他们认为夏商周三代制度完美,君圣臣贤时,民众安居乐业,整个社会充满仁义道德。在儒家看来,三代中出了夏桀、纣王、周幽王等昏君,以及王朝覆灭等,不是因为制度不好,而是因为这三人不行。

  何为“王”?

  夏朝统治者称“后”,周朝统治者称“天子”,商朝统治者是“生前称王,死后称帝”。问题在于,商朝最高统治者为何称呼自己为“王”?

  过去有人说,“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赋予了王者哲学内涵。但甲骨文中的“王”简单粗暴,只是一把大斧的斧头轮廓图形,而大斧是杀戮的兵器,镇压威慑奴隶的手段,由此成为权力的象征。

  简而言之,谁掌握大斧,谁掌握权力,谁称王称霸。与如今我们熟知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因此,从“王”字字形上可见,商朝统治百姓的手段,简单而朴素,没有后世的仁义道德。

  值得一提的是,夏朝统治者与商朝的可能有所不同,甲骨文中的“后”字是“从坐人,从口”,本义为坐着的人发号施令,由此代表最高统治者,这是夏朝君主用“后”的原因所在。

  

  何为“人”?

  如今的“人”代表人这一物种,但甲骨文中却并非如此,而是多为平民和奴隶之属。甲骨文中的“人”不是一撇一捺,而是像人侧面垂臂直立的状态,卜辞中的“人”通常用作“人牲”,即杀了祭祀祖先等。

  古文字学者于省吾在《释人尸仁【尸二】夷”》一文中认为“人夷一字,最初之人即夷,夷即人”,卜辞中“人方”即“尸方”、“夷方”,夷、人、仁、尸诸字相通。

  《春秋》表述得更为直接:“人”就是“夷”,都是古代的贱称,到了春秋时期有所区别,被征服之“夷”在臣服后为“人”,未被征服的外族为“夷”。

  由此可见,商朝统治阶层眼里的“人”,属于被统治阶层,可以被他们生杀予夺的社会底层群体。

  

  何为“民”?

  如今所有百姓都是“民”,但商朝之民非常凄惨,其字形就展现了血腥残忍的一幕。

  甲骨文中的民字(下图A),上部像一只眼睛,下部像一根针刺向眼睛,导致一目而盲,因此“民”或许是“盲”的本字。因此,商朝时的“民”,必然是被刺瞎一眼,非常血腥残暴。

  显然,从“民”字字形来看,当时的“民”地位极其低下,应该或是有罪之人、或是战争俘虏、或是奴隶。

  近代学者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中,对西周金文中的“民”字有过解读:“周人初以敌囚为民时,乃盲其左目以为奴征。”郭沫若考证认为,周初时以敌为民,将战俘刺瞎一目作为奴隶的特征。其实,从下述字形上看,可能直到春秋战国时期,部分“民”还被刺瞎一目。

  

  我们都知道,标记奴隶的手段有很多,脸上、手背等部位烙印刻字,为何要选择“盲其左目以为奴征”呢?对此,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中有过一段精彩论证,他以“臣”与“民”作比较。

  “民与臣两个字,在古时候本都是眼目的象形文。臣是竖目,民是横目而带刺。古人以目为人体的极重要的表象,每以一目代表全头部,甚至全身。竖目表示俯首听命,人一埋着头,从侧面看去眼目是竖立的。横目则是抗命乎视,故古称‘横目之民’,横目而带刺,盖盲其一目以为奴征,故古训云‘民者盲也’。”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古人也懂得这个道理,从观察俯首听命与横目抗命时的眼睛不同,由此给予不同处理,抗命者刺瞎一目充作“民”(奴隶)。

  当然,随着时代发展,“民”之内涵也在不断变化,商周是“奴隶”,秦汉后是“草民”,今天是“人民”。

  

  何为“我”?

  如今,“我”是第一人称,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施身自谓也”。但鲜为人知的是,商朝时期的“我”,本质上与“王”字差不多,都是代表一件杀戮凶器。

  甲骨文里的“我”(上图A),像一把有柄有钩的古代武器——大斧,斧口有一排锋利的锯齿,因此又叫“锯斧”,是用来行刑杀人和肢解牲口的凶器,这种锯斧读音叫“wǒ”。后来,根据本义衍生出“手持大戉,呐喊示威”的意思。

  因此,商朝之“我”是锯斧,奴隶主拿着这件凶器,震慑、处罚奴隶与平民,以此来维护统治。

  不过,随着时代发展,“我”字也有所变化:周朝早期的“我”(上图B),斧柄下面多了个脚钩,锯齿剩下三个;周朝晚期的“我”(上图C),字形进一步变化,锯齿又少了一个,斧柄开始向右弯曲;秦朝小篆中“我”(上图D),基本演化成如今“我”之字形,已与以前的大凶器锯斧原貌了。

  那么,一件杀人的凶器,如何演变为汉语中的第一人称?如今普遍的观点是战国时期有了更先进的凶器,锯斧“我”被淘汰了,于是就被借用为第一人称。

  

  通过“王、人、民、我”四个字,可以看到商朝统治者是采用暴力手段统治百姓,没有什么温情脉脉的仁义道德。虽说不能由此还原出全部历史真相,却可以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更引人深思的是,商代统治者如此对待民众,那么儒家倡导的夏商周“三代之治”,极力宣传的周文王、周武王仁义治天下,以及五帝仁义道德之类,在当时真的存在吗?或许,儒家宣传的上古仁义道德,只是统治阶层内部的仁义道德而已,与绝大多数民众没有关系。

  武侠小说里,前人聪明绝顶总能创出绝世武功,后人练之成为绝世高手,貌似是在说“今人不如古人”,但放眼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尽管曲折不断,总体却还是更加文明,因此五帝、三代时的“仁”极有可能只是春秋战国儒家包装起来的,目的是劝说当时君主学习古代圣贤行仁政、善待民众,出发点值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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