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 繁體版 | 发布广告 |常用工具

“法学教授”告深圳交警胜诉?视频热传,真相来了

京港台:2024-12-10 20: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 评论( 6 )  | 我来说几句


“法学教授”告深圳交警胜诉?视频热传,真相来了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近日,多段“教授告深圳交警胜诉”的视频在各大视频平台传播,甚至有视频称该教授“以一己之力舌战群雄”。

  

  在广东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庭审录像中,原告摩托车主独自出庭应诉,熟练引用法律条文,与被告交警部门四名出庭人员展开激烈辩论。网络上,大量自媒体将完整录像切片。

  据媒体最新报道,视频中多个信息与事实不符。

  案件开庭时间为多年前

  有自媒体称该案发生在2024年,还有的称庭审时间是“近日”。对此,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件发生时间为2020年9月,开庭时间为2021年。

  

  庭审录像截图

  负责人介绍,2020年9月11日,原告王勇在深圳市龙岗区实施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以下简称龙岗交警大队)对王勇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勇认为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等原因,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据悉,该案的庭审录像最初是审判当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随后,录像发布在庭审公开网的直播回顾栏目里。

  该案庭审录像在2021至2023年已先后被传播和讨论过多次,近期,因部分自媒体重新制作并发布相关片段,又在网上引起关注。

  原告身份并非网传的法学教授

  原告王勇的身份也被广泛关注。因王勇在庭审过程中熟练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于是不少自媒体称,王勇的身份是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或深圳法学教授。

  12月5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庭审原告王勇并非深圳大学法学院教职工,诉讼时王勇的身份是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

  此外,大量自媒体在传播庭审录像时称,“法院判决王勇教授胜诉,撤销原行政处罚”“王教授状告交警胜诉,不仅免予了2000元罚款,还按照主张获得了摩托车折旧费35元……”

  对此,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原告王勇一审败诉,法院于2021年10月28日已判决驳回王勇的全部诉讼请求。王勇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认定,王勇实施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龙岗交警大队对王勇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及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

  深圳禁摩政策未取消

  此外,网络上还流传,“王勇教授胜诉,现在深圳电动车都不查了”,称王勇以一己之力改变了一座城市的交通规则。

  

  事实上,该案中,当事人王勇是在限行道路上驾驶摩托车被罚,而非电动自行车。且记者经查询,深圳的禁摩政策并没有发生变化。

  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相关专题:深圳,教授

推荐:美国打折网(21usDeal.com)    >>

        更多大千杂闻 文章    >>

【郑重声明】倍可亲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倍可亲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25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5-5-6 09:52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